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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世界公民憲章的幾點說明

作者:鳴禪  於 2009-12-20 10: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評論

我認為,我們是世界公民,應該有一個憲章,來規範一下我們的公民行為。
 
公民是一個社會範疇的定義,不同於自然人,擁有與自然人不同的權力和義務,是一種契約性質的確定,所以應當有一個憲章來規範。
 
公民第一要務是責任,有了這個責任,我們再來確定權力與義務,這樣就好辦一些,也比較直接,與公民的身份特質比較適應。
 
公民憲章一定是開放的。因為有人希望成為世界公民,有人不一定希望成為世界公民。社會在發展,新事物層出不窮,不可窮盡,所以公民的行為也要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而變化,這就決定公民憲章必須是開放的,只有這樣,公民憲章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社會的運作需要權力為支點。權力的形成需要公民的共識與出讓,這就是憲章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憲章里,把公民達成的共識和出讓而形成的公權力表達出來,每個公民自覺尊守踐行,這個世界也就和諧有序了。公民們也就可能分享這樣的和諧和與秩序,分享世界的快樂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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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同往錫安 2009-12-20 11:08
呵呵~你不可能達成協議,必定會有一部分人的利益,要求得不到實現。真正的公平,公義,真理的善惡在神那裡。
回復 Doug2 2009-12-20 12:51
先討論08憲章和劉曉波
回復 鳴禪 2009-12-20 21:44
Doug2: 先討論08憲章和劉曉波
那就請您把零八憲章帖出來,把劉曉波的情況介紹一下好嗎?

我們談論世界公民問題與零八憲章和劉曉波有矛盾嗎?
回復 hu18 2009-12-20 23:10
辦娃娃家?
回復 fishingperch 2009-12-21 02:00
怎麼覺的美國的民主也是挺虛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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