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隱藏邪惡判別簡則

作者:飛雲  於 2017-5-21 10: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想|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人類先祖違背上帝禁令,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子。從此,人類走上了判斷是非的不歸路。一切衝突、爭執、乃至戰爭均源於對善惡判斷之不確。各執一詞,由此而起。文的不行,則大打出手;明處干不過,暗中藏刀兵。
對於許多情況,善惡猶如黑白,不難分辨。有史記載之數千年文明史,更昭示我們如何判別那些隱藏的、不易察覺之邪惡。無論那些邪惡打著何等旗號,聽起來多麼美妙;也無論它們是什麼宗教、還是意識形態,抑或政治概念(組織)。
1. 一俟加入,不能退出者。
但凡宗教、或任何意識形態。無論加入時是否容易,一旦加入不許退出,或者即使退出,必有懲罰者、或者退出人自己心中恐懼、膽寒。——何教、何意識形態如此?看官自己判斷。
2. 誘導、逼迫小孩加入者。
但凡
宗教、或任何意識形態,逼迫、誘惑小孩加入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其中多有隱情。小孩不諳世事,本當受成年人保護、教育,不該隨便使入。不僅加入,反而指使小孩殺人、偷竊者,必邪無疑。14、5歲小女孩參加殺村長的行動等等,生的不尾大,死的不光彩、——害人害己、生死可憐。即便給這些兒童起再好聽的名字(兒童團、除奸隊等等),都無法掩蓋其邪惡本質。
比如讓5歲兒童給總統寫信、媒體「報道」,要求海珊總統開放國門,引入特洛伊木馬者,美國過去8年一再發生。是故,
利用童心欺世盜名、損害國家立國根基者,為隱藏極深之邪惡。
3. 宣傳仇恨者
但凡邪惡,必定宣傳仇恨對象。「恨」的原因,或者因為是富人(富人就是敵人);或者因為是不同信仰者。宣傳仇恨尚嫌不足,號召迫害、殺戮其仇恨對象者,是為大邪、極惡。
——何教、何意識形態如此?看官自己判斷。
4. 有組織、有條文、有綱領地鼓勵欺騙者
誠實為人類高貴特性,欺騙乃人類卑劣之罪行。人言為「信」, 無信不行。欺詐毀壞人類之基本活動、乃至正常生存功能。因此,無論你的目標多麼「高尚」,欺騙、特別是有組織、有綱領、有條文地利用對手的慈心、誠實施行欺騙者必為邪惡。軍事上排兵布陣、行使疑兵之計;政治鬥爭中的謀略,不能行上述欺騙。行者必為邪惡無疑。
5. 不容置疑、批評者
無論何宗教、何意識形態,若不容置疑,不容批評、置疑與批評會導致報復、懲罰、牢獄甚至生命之憂者必為邪惡無疑。處罰私下置疑、批評者,為惡中惡、邪中邪。且相應處罰越重、其邪惡程度愈高。飛雲行文至此、猶抱琵琶,述而不明言,只欲為本文提供及時而現實之根據。

以上簡則,具一條者即為邪惡。條條具備者,大惡極邪是也!這個簡則,過去合用、現在適用、將來備用。
何教、何意識形態如此?——請看官按圖索驥,各自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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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雲嶺H 2017-5-22 01:59
披著羊皮,該是什麼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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