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生,23歲,西豐縣合隆公社農民工;我到採煤隊時,他還在鎮里給「群專」「站崗」,人沒見面,可「事迹」卻耳熟能詳了。因為他娶了一礦副礦長的夫人,當年48歲的黃氏。而那女人是傳說中的「花痴」病患者。
煤礦工的艱苦和危險佔據了他們生命中大半的時間,加上文化的貧乏,所以最多的樂趣是「性趣」和「起外號」。各種充滿性器官特徵的外號,實在難登「大雅之堂」所以本處從略。
井下的世界永遠是漆黑的,礦燈的作用僅是直射前面的路;所以通常女人是不能下井的,因為在人群中即使是被身邊的人摸一把或掐一下兒,你也很難找到誰是「肇事者」,因為周圍都是黑的,包括礦工的臉。所以說粗話,講黃色故事在這裡「暢行無阻」「肆無忌憚」也是他們最廉價的娛樂;黃女的「花痴」病就是從掌子面傳出來的:據「親眼目睹者」說,小楊子和黃女去了一趟百家溝,僅半個小時的路程就「鑽苞米地」三次,以「卸火」。
我見到楊貴生是他回隊里報到,準備第二天下井的工具時,他是木工,需要一把鋒利的斧頭和同樣鋒利的鋸,我兼任「倉庫保管」,得幫他領料和聯繫「鐵匠爐」深加工這兩樣東西。所以我們有時間聊天。
我:小楊,你結婚了嗎?
楊:沒結成,去了幾趟,街道都不給登記。
我:為什麼呀?
楊:那個管事的說,我和她年紀相差太大,怕不是真相好。所以只同意我倆同居。還說「反正全鎮人都知道你們倆的事,你們就過吧,沒人去抓。」
我:你爸媽同意你們過嗎?
楊:我媽早死了,我繼父不管我。
我:她真的有病?
楊:我不知道……你是指「鑽苞米地」的事吧,那是瞎說的。我和她去百家溝酒廠買酒,中間她去解小手(小便),被「看青的」民兵看見了,以為是「偷青的」(偷摘苞米),要抓她,我上前幫助解釋,又被看熱鬧的看見了,就瞎傳說我們鑽苞米地干那事去了。
我:她對你好嗎?
楊:就是她對我太好了,我才決心跟她結婚的。她把所有細糧都可我吃,所有好東西都可我用;無論我幾點下班,她都等我回來才吃飯。我給她錢,她全記賬,除了俺倆吃花以外,全替我保管著。我讓她給自己買點啥,她從來不買,兩年了,她也沒買過也沒作過新衣服,卻給我衲了兩雙鞋和作了一身新衣服。……我從小沒媽,說真的,她比我媽還疼我。……
聽了楊的述說使我對黃女士也開始肅然起敬了。
我:那她為什麼被遊街還掛「破鞋」呢?
楊:這事,她更屈了。東北解放初,她丈夫是老幹部,老八路。比她大20多歲。她父母都是農民,圖攀個有錢的,當官的,就逼她嫁過來了。可是這個礦長心眼特別小,聽說她原來有相好的就老監視她,追問過去的事,為這,老打架,一吵起來就罵她是「破鞋」。文革開始時,本來是去她家抓她丈夫「走資派」的,她把她丈夫藏起來了,結果就把她抓了,脖子上還掛了幾雙破鞋。
我:她有孩子嗎?
楊:有,一兒一女,都在北京讀書。聽說她被遊街了,都不回來了,說跟她「劃清界限」。她丈夫還跟她離了婚。
我:她怎麼跟你了呢?
楊:她丈夫看她被遊街,又聽人說她如何如何「搞破鞋」,就堅決跟她離婚。礦革委會還藉此把她在選煤廠的工作給停了。既沒工作又沒住處,她就在大明鎮俱樂部「幫忙」,白天給打掃衛生,晚上在裡邊「尋休」(找地方睡覺),我在「群眾專政指揮部」站崗,老在俱樂部活動,所以就認識她了。
我問:你們以後打算怎麼辦呢?楊說:今後的事誰也看不準,反正我會跟她結婚的。
後來,據小楊說黃女士又堅決不同意和他結婚了,反而多次勸小楊子「找個好媳婦吧,你們生孩子,只要你媳婦同意,我願意給你們當老媽子。」說得情真意切。而小楊子,也夠爺們,發誓說「只要你沒著落,我就不娶媳婦,堅決養活你一輩子。」
再後來(若干年前),聽礦上的朋友來信說:那姓黃的女人,文革后就被女兒接北京去了。而楊貴生也回老家承包山林去了,娶沒娶媳婦,不知道,但「發」了,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