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小學校的槍擊案,使得美國社會重新發出加強槍支管制(Gun Control)的呼聲。我們在國外長大的第一代移民甚至發出全面禁槍的提議,但是目前全面禁槍在美國是不可能的。這個話題比較複雜,我在這裡給一個比較簡單的輪廓:
一. 槍文化的歷史淵源
一提起美國人的擁槍權,好多人都知道美國憲法里的第二條修正案給予公民擁有私人武器的權利。其實,美國人的擁槍保護自己權益的歷史比第二修正案要長。十七世紀開始,以英國人為主的歐洲人開始移民到美洲大陸,這些新移民在新的土地上開始建立自己的家園的時候,逐漸和美洲本土的印第安人發生衝突。最基本的衝突在於印第安人沒有家園的概念,他們認為大片的土地是神賜予的,他們可以在土地上自由漫遊。而歐洲人則習慣於自己母國的已有的土地佔有權,認為某片土地歸自己所有。在和印第安人的衝突中,歐洲移民因為手中有槍,成功地打敗了印第安人,保衛了自己的家園,武器的優勢毫無疑問是成功的關鍵。
後來,在與英國的戰爭中,美國人打敗了英國人,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在華盛頓統帥的聯邦軍隊中,大多數人都是自願帶槍參戰的,也就是說,軍隊中的軍官士兵們本來自己手中就已經有了槍支。美軍擁有武器,依舊是打敗英軍的關鍵。美國人用槍彈打退了英國人,從而建立了自己的國家,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勝利,而這個勝利是美國人自己武裝起來打勝的。所以,有了武器也就有了自由,在美國人的心目里,自由和擁槍權是分不開的。武器給了美國人自由,自由也需要武器來維護。
歸化為美國公民的人可能都會記得為參加公民考試學習過的美國歷史:美國在建國之初,憲法寫好了,好幾個州都不肯簽字認同,因為這些州認為憲法缺少保護最基本的個人權益。直到十條修正案加入進憲法后,各州才紛紛簽字,成立合眾國。這十條修正案的第一條就是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第二條就是公民有擁有武器的權利。可見,美國人在建國之初就認為擁槍權和言論自由一樣重要。有人說,美國的槍文化愛槍情結已經滲透美國人的血液,融入美國人的DNA里去了。
二. 民主制度和個人權利
美國是個民主國家,民主國家最基本的一點就是民眾對國家掌權人的不信任和不放心。歷史證明,一個人,不管他是不是近似於聖人,在長久擁有巨大權力之後,都會濫用權力,固執己見,剛愎自用,這是人類的天性。民主制度就是先把國家掌權人當成壞人,民眾一起監視這個掌權人。當這個人有濫用權力的跡象的時候,大家投票,把他換下去。從這個角度伸展,民眾對政府也同樣不信任,認為政府也同樣應該受到民眾的監視。在政府和個人的力量對比中,政府有軍隊,如果私人沒有任何武器保護自己的話,這能任政府宰割,這不公平。所以,私人應該有權擁有武器,一旦政府濫用軍隊,威脅普通公民,公民也會有武器其我保護。在美國,警察如果要進入民宅執行公務,一定要有法院的許可證。如果沒有,公民可以在自己的住宅開槍打死任何強行闖入的人-- 包括沒有法院許可證書的警察,而不受法律的制裁。
民主國家的個人權利,不僅僅在政府面前保護自己,在其他對自己有威脅的人或者罪犯面前,也有保護自己的權利。從美國尚未建國的時候,歐洲移民就用武器保護自己的家園土地。現在依舊是這樣,美國人有權利擁槍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家園,對抗任何入侵的強盜和罪犯。像擁槍權人士經常說的,如果罪犯有槍,而普通誠實正直的公民沒有槍,那麼只能處於劣勢,白白被罪犯打死。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該有權擁槍,保護自己和家人。
這點也同樣反映了美國人用槍來維護自己的自由的理念。
三. 私人擁槍現狀和假設禁槍後果
因為美國有近三百年的私人擁槍歷史,據估計,流落在民間大約有三億(300 millions)條槍支。倘若真的美國政府發出法令,全國徹底禁槍。這三億條槍的回收,只能靠民眾自己的覺悟自願繳槍。這個前景很不樂觀,這樣一來,黑市買賣槍支一定大行其道,沒有了槍支註冊,這些槍落入什麼人的手裡都不知道,給執法的警察們帶來困難。所以,幾乎所有州的警方都強烈反對全面禁槍。
另外,一旦禁槍,美國的槍支製造商必會關門大吉。那些製造槍支的機器必然會被出賣流落到其他鄰國,如墨西哥等國家,然後,這些在墨西哥製造的槍支又會反過頭來通過黑市迴流美國。對於FBI和各個地方警察署來說,還不如製造廠商在美國,買槍的人註冊在案更易於管理。
四. 國家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和它的政治影響力
美國國家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簡稱NRA)是一個強烈維護第二修正案的倡導團體,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在美國國會對議員們遊說,當然它同時還倡導對武器的使用的訓練和安全性。NRA本來是個歷史悠久的射擊俱樂部,但從上個世紀的七十年代起,它變成了一個活躍在美國政治系統的勢力集團。它的資金雄厚,政治運作效率極高。它對每個美國站在它那邊的參選議員給予金錢上的資助,積極助選,擴大它在國會山上的影響力。到目前為止,NRA對美國政治的影響極見成效。近年來每次集體屠殺(Mass shootings/massacres) 后加強槍支管理的呼聲,都被它實施有效的政治影響后變得無聲無息了。
有人說NRA劫持了全美國。這個說法不那麼準確,如果美國民眾的民意不贊成擁槍權的話,NRA再有錢也不能這樣有效。美國大部分的民眾還是贊成擁槍權的,特別在遠離城市,人煙稀少的鄉村和農場,擁槍保衛自己這個概念已經根深蒂固。NRA 在很大的程度上代表了這些人的觀念。
當然,NRA最有力的支持者是美國的軍火商。如果政府對槍支進行管制的話,必會有很多的規章法律,槍彈製造廠家要遵守這樣的法律法令,必要進行檢驗檢測,這樣花錢多,造槍的成本就高。NRA在國會遊說,反對政府過多干預生產廠家,槍支製造商要遵守的法律越少越好,這樣廠家所賺的錢就越多。NRA和軍火商的利益是一致的,NRA越給軍火商省錢,軍火商就會給NRA更多的資金進行政治運作。
五. 公民擁槍權利派(Gun rights)和槍支管制派(Gun Control)兩造的爭論點
公民擁槍權派的論點:
o 槍不殺人,人殺人。武器本身不會殺人,要加強對擁有武器的人的檢視,避免讓壞人擁槍。政府不能拿走公民的擁槍權,要盡量減少對軍火商的干預
o 好萊塢的電影電視音樂,還有近期的網上槍戰遊戲對年輕人特別是青少年造成強烈的負面影響,使得他們樂意效仿遊戲中的場景
o 這些做集體屠殺的人本是就是懦夫,他們是那種見到其他人有槍就害怕的人。如果其他正直的公民們有槍,這些懦夫們就不敢輕舉妄動。所以應該以毒攻毒,盡量給公民在公共場合佩戴上了膛的槍支的權利
槍支管制派的論點:
• 美國的槍支已經泛濫成災,槍支成為第一罪犯武器選擇。槍支是家庭犯罪社會犯罪的兇器,政府應該有法律和法令限制槍支的買賣和使用,制定嚴格的槍支管理法律
• 槍支買賣手續過於簡單,買槍的人很容易就可以買到槍支彈藥
• 大彈匣(high capacity magazines)的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s)是用於戰場上的,私人不應該收藏,應該禁止私人購買和廠家製造
六. 槍支管制面臨的挑戰
1994年,柯林頓總統簽署了一條法律,聯邦政府禁止私人購買和廠家生產大彈匣的半自動機槍和攻擊性武器, 這個法令有效期為十年。2004年,法令自動失效,提倡槍支管制的組織兩次希望此法令得到延續,但都沒有成功。現在的美國,聯邦政府不再有此禁令,全靠各個州自己的州法禁止了。大彈匣的半自動機槍和攻擊性武器再次得以在民間周轉。
槍支管制的組織當前面臨的挑戰:
1. 美國犯罪率的下降。儘管美國的集體屠殺近年不停地上升,但總體的犯罪率包括用槍犯罪卻下降了。如果槍支管制組織不能把犯罪和槍支聯繫在一起的話,槍支管制就對民眾沒有號召力
2. 現有的槍支管制法似乎並沒有減少槍支犯罪。跟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相比較,現在公民買槍葯困難多了,現在公民買槍要等10 到14天,給聯邦政府時間作背景檢驗。但是,最近幾起集體屠殺事件,兇手所用的槍都是合法而來的,由此可見,背景檢驗和等待都沒有阻止兇犯殺人
3. 大彈匣的半自動機槍和攻擊性武器僅僅是槍支的一部分,用於槍支犯罪(gun violence)的槍主要是手槍(handguns), 如果不禁手槍的話,槍支犯罪不會有很大的下降。但禁手槍在如今的美國基本上是不可能
儘管困難重重,但並不能因此什麼都不做。我個人的看法,槍支管制是必要的,最主要的是要從大彈匣的攻擊性武器著手(另篇:什麼是攻擊性武器)。自從柯林頓總統的攻擊性武器禁令失效后,這些年是軍火商和武器生產廠家最紅火的年代,槍支的產量大大增加,民眾購買量也大大增加。特別是這幾年NRA在政治上成績斐然,從佛羅里達州開始,允許普通公民攜帶隱藏槍支到公共場合,已經有好幾個州跟進。武器越來越容易得到,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對於全社會來講,這是個很危險的因素。NRA所謂的以毒攻毒法,並不能保證無辜的人不會被殺害。希望康州小學校無辜孩子和教師們的鮮血,讓美國人冷靜思考一下,在維持公民擁槍權的同時,嚴格管制槍支,防止槍支泛濫成災,讓美國成為一個真正安全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