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王立山獄中日記,囚犯托尼和中國妻子-2

作者:Cannaa  於 2013-6-25 08: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王立山案|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關鍵詞:王立山醫生

起初托尼向我講的版本是:受害者個小個子黑人,五十多歲,有數不清的犯罪紀錄,酗酒。托尼與溫迪時不時接濟一下他,給個5元十元的,他稱那人為朋友。星期六下午四點左右那人就來找過托尼一次。深夜一點又來時,托尼以為他只不過來要錢,所以開了門。沒想到那喝醉酒似地攻擊他,托尼就打了他一拳,這一拳落在嘴唇上,那人倒在地。托尼不管他,關門進去了。托尼講故事時可能看過一些法醫報告,但這些報告是後來陸續寄給他的,這也可能解釋了托尼為什麼不斷更改故事提出新觀點。後來法醫報告說那沒有喝酒,托尼就努力證明那個去托尼家之前腦部受傷,有顱內出血,所以出現意識障礙。而不是托尼毆打他出現顱內出血。托尼的證據是那人在周六晚十點左右看過急診。急診記錄是那人手臂壞組織出血,而且沒有記錄意識障礙。但是托尼咬著警察詢問護士時有人說那黑人似乎神志不清,以此來證明死者在去他家之前已有大腦損傷,這可解釋為什麼托尼看他像喝醉酒。而且那人對醫生說過手臂刮傷是和朋友摔跤(HORSEPlay)造成的,而且到托尼家十五分鐘前還在給朋友通電話。最近托尼決定用正當自我防衛做辯護,便不再提給錢的事了,而是一口咬定一開門就看見那人身上有刀,托尼為了保護嬌小的中國妻子,奮不顧身將刀打落在地。在托尼最早的版本里,並不強調那人有刀,只是警察在那人的公寓里發現了刀,刀的故事就開始出現了。當然,也有可能托尼一開始忘了強調刀的存在。幾天前,托尼給我看了幾份警察報告(五月三十一日),我才發現托尼曾向警察承認他反覆多次擊打死者頭部,這才解開了托尼如今用正當防衛做辯護之謎,不再擺出慈善家當面孔。但早先托尼強調給死者錢,二者是好朋友,沒準更接近事實的本質:這件事跟錢有關。如果要用正當防衛來辯護,死者為什麼深夜來找托尼?動機是什麼?別忘了二者是「朋友」。把錢與暴力結合起來,托尼無意中透露了一個真實故事,那就是托尼與死者有經濟上糾紛。托尼與溫迪都搞財會工作,搞「典當行」,托尼以前曾因詐騙蹲過聯邦監獄,這個小個子黑人或許知道托尼幹什麼勾當,沒準托尼向他放高利貸,沒準托尼利用他當打手參與敲詐勒索。周六下午四點那人來找托尼,試圖解決糾紛。由於沒有解決,深夜又來,以至暴力衝突。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麼事前事後托尼不立即報警的問題。只有黑吃黑才不願驚動警察。


事有湊巧,幾個月前(四月份),托尼給我看一些他太太從網上下載的材料時,所用的列印紙,夾著一份手寫的中文書信。大概溫迪為了節約,用一些廢紙印網上文章。那封信是勸說台灣富商郭台銘來美國投資拍電影。從信的內容看來,這不過是撒網打魚,能釣到誰是誰,願者上鉤,這與眾多的皮包公司詐騙手法無異。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有證據顯示,托尼與溫迪在從事高危險性的欺詐生意。

 

托尼不是無辜的另一個證據是,他花大價請律師(七萬五美元)為他辯護,但是他和太太比律師更賣力,不斷找法律書,法醫書,從網上下載文章,研究死者死因及對法醫報告提出質疑。我曾做了多年實驗室工作,也沒有他們那麼投入。我開玩笑說,等案子結了,他們都成醫生和科學家了。試想想,一個無辜的人,用得著去鑽牛角尖找警察和法醫報告上的破綻嗎?托尼說,他要從這裡發現點錯誤,從那裡發現點錯誤,和起來就不得了了,就可以推翻對他的指控。我曾質疑他,對一個無辜人,用得著大海撈針似地找模稜兩可的疑問嗎?只要他是無辜的,必定有確鑿的證據駁斥對方的指控。托尼與溫迪那種過度勤奮的舉動,在看來,是有罪的表現。有的囚犯不相信他花那麼多錢請律師。


五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二年於康州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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