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儘管APPLE 講他們向李女士發了違禁令,但李女士從沒有從他們手中得到任何書面材料;若是口頭違禁令,在人員嘈雜的店裡,不懂英文的李女士,又怎麼聽得懂呢?APPLE店和警察自始至終沒有找人翻譯,還在李女士試圖用手機上的翻譯軟體與他們交流時試圖拿走她的手機,還對記者講她能聽懂,態度何其惡劣!
2:李女士周二去APPLE店,只是去取已在網上交過錢訂好的手機,這兩個手機已是她的個人財產,她有權利去店裡取她的個人財產。(APPLE要了人家的錢,卻不給人家東西,到哪裡都說不過去)。
3:APPLE店講李女士周二在店中錄像,但李女士是在排隊時被推出店門並逮捕的,她那天根本就沒有機會錄像。APPLE店為什麼要撒謊?(店裡的錄像記錄應該可以證明這一點)
4: APPLE保安讓李女士離開店裡,李女士就在他的推搡下走出來店門。他還是要逮捕她。逮捕的理由是什麼?
5:保安是APPLE 店付錢顧的警察,這樣拿APPLE錢的警察有沒有權利逮捕並電擊李女士?
6:保安在執行APPLE店經理給他的任務時,沒有出示他的證件,李女士根本不知道他是警察。他試圖要搶李女士的手機和錢包,李女士以為他只是店裡的保安,所以拚命用兩臂護包。何談拒捕?(店裡或店外的錄像記錄應該可以證明這一點)
7:保安在逮捕李女士時需要向她宣讀她的權利。這是逮捕時必須執行的程序。李女士聽不懂英語,他們也應叫翻譯給她解釋。這些他們都沒有執行。(店外的錄像記錄或現場目擊者應該可以證明這一點)
8:警察在李女士看不懂表格的情況下,讓她簽字。儘管她用手機翻譯軟體問他們這是什麼,他們卻讓她回去問朋友。
9:第二個趕到的警察在李女士已經躺在地上15分鐘,不再掙扎的情況下,還用電棍擊她,是為什麼?
10:李女士只是在被電擊時慘叫(給誰誰都得叫),何談擾亂公共秩序?
11:第二個趕到的警察有可能說了「CHINESE WOMAN"(錄像中能聽到), 然後拿電棒擊她。李女士講她記得她在現場也聽到了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