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與鄧玉嬌談話后 律師失聲痛哭

作者:鄧玉嬌  於 2009-5-23 08: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評論

南方都市報 2009-05-22
 
21日下午5點多鐘,鄧玉嬌的兩名律師從看守所出來,當眾哭泣,說發現了可以認定強姦的直接證據。

「她明確地告訴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內衣就是載體。」21日下午,在會見完鄧玉嬌后,其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夏霖情緒突變,當眾抹淚。他表示,這個證據足可以將強姦罪行固定下來。

二度會見后律師落淚

夏霖律師說這番話是在第二次會見之後。上午9點40分左右,兩名律師進入巴東縣看守所,與鄧玉嬌第一次會面。一直到中午12點20分,會見出來,夏霖打出 「順利」的手勢。他沒有透露更多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他表示,上午會見時,他套用了《卧虎藏龍》的情節,作了一首打油詩送給鄧玉嬌:「巴山楚地一嬌龍,神來無影疾如風;今朝踏破巫山頂,明日削平武當峰。」「鄧玉嬌聽懂了,」夏霖說。

下午2點半,律師再次進入看守所與鄧玉嬌會談。一直到5點多,兩名律師出來后,大叫「喪盡天良」,然後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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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門口,夏霖律師請求在場媒體「現在只有呼籲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老師,哪位老師都可以,或者是貴陽市公安局物證技術鑒定中心的技術鑒定專家,有個技術問題需要幫忙:案發11天或12天以後,遺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者其他物證還能否檢測出來能否提取出來?要考慮到案發地點屬於比較潮濕的山區這個因素,還有內褲和乳罩比較光滑。」

「今天我在會見鄧玉嬌的過程中,鄧給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這些證據足可以認定強姦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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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質疑警方未提證

「鄧玉嬌換下來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內衣,還在鄧玉嬌母親家裡面,但我今天明顯感覺到,鄧母本來說陪同我會見,出來后發現,她被巴東警方帶到了野三關,而路程要3個多小時。」

記者看到,上午,鄧玉嬌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門口,中午吃飯時,他們接到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的電話,趕往野三關鎮。

在電話里,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說,「回到野三關后,派出所民警向她詢問了女兒相關病情,並且到家中拿走了藥物。」但她又說,警方沒有拿走鄧玉嬌的衣物,並且,拿葯的整個過程也都拍了照。

晚上8點40多分,夏霖從巴東縣刑警隊報案出來后,召開了現場發布會。在回答媒體問題:「受到誰的性侵害?在什麼場合?性侵犯的細節?」時,夏霖律師說,現在還不方便說。他表示,會見鄧玉嬌時,鄧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來有精神病,邏輯也非常清楚。夏霖說:刺死鄧貴大的水果刀是鄧玉嬌自己買的,一直放在包裡面。

「這麼重要的證據,他們為什麼不去提取,這就是案子的疑問之處。」夏霖說。

到截稿時,記者致電巴東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他表示,要說的昨天專訪中已經全部說清楚了。對律師下午發布的言論,胸罩和內褲的事,他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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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hr8888hr 2009-5-23 09:10
小學生作文水平, 一個律師問問話后就失聲痛哭, 合邏輯嗎?
回復 吳鉤 2009-5-23 09:38
警方稱鄧玉嬌遭強姦失實
http://news.backchina.com/2009/5/23/41912.html
警方稱鄧玉嬌遭強姦失實
通連日來,公安機關採取得力措施,加緊偵辦「鄧玉嬌案」。公安機關以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涉嫌色情服務,於22日對雄風賓館經理賀德紅進行了依法傳喚。經警方找鄧玉嬌、有關證人進一步調查和現場勘察,證實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姦的事實。

  通報還說,鄧玉嬌及其母親和其他親屬對受委託律師不顧事實向外散布「鄧玉嬌被強姦」一事感到非常憤慨。目前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受委託律師解除委託關係。原因是受委託律師未履行好職責,沒有對委託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偏離了委託的方向。

  通報稱,公眾關注的「鄧玉嬌案」中「第三人」系巴東縣野三關鎮財經所轉制分流人員鄧中佳,公安機關認定其沒有違法行為。
回復 吳鉤 2009-5-23 09:44
我勸你別在這裡用鄧玉嬌忽悠人了. 媒體越起勁忽悠鄧玉嬌, 對鄧玉嬌越不利. 我就對你很反感.  總有一些人,不管啥事都要往中國政府腐敗上扯,用心其實很險惡. 須記, 殺人事實就是殺人事實, 真相必然會大白.
回復 match99 2009-5-23 13:52
北京消息來源稱:鄧玉嬌刺殺官員后,當地公安無法做出決定,公安部緊急成立了兩個專案組,根據專案組意見,公安部領導點頭,巴東公安於近日正式刑拘鄧玉嬌。

公安部第一個專案組成員傾向鄧玉嬌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最多過失殺人,但由於網路民意風起雲湧,公安部高層認為,即便是正常防衛,也不能輕易放掉她,否則,會給外界一個跟著民意走,不顧法律的印象。今後公安的工作難辦。

公安部第二個專家組於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專家為其成員,奇怪的是,這些工作組並不前往巴東地區,就憑當地公安報送的材料和錄影(鄧玉嬌被抓后的)做出判斷。其中一位部長孟建柱從上海帶來的副局長的發言為整個工作組最後決定了調子。

這位副局長說,要按法律辦事,要講證據,有甚麼值得擔心的?現在所有的證據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們手裡,你們怕甚麼?誰能夠證明被害者是要強姦那個女子?當時只有四位在場,我們為甚麼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我們兩位我們自己的同志(沒有殺死的兩位)?

說到三位公僕去要求"特殊服務",這位副局長說,這個詞影響極壞,一定不能再在新聞里使用。這個詞語本來就含混不清,怎麼能夠使用?誰能證明"特殊服務"是要求睡覺?娛樂城的老闆和當地的工作人員都是我們的證人,他們有誰證明他們那裡有"特殊服務"?他們證明了,就連他們一起抓。

所以,我建議,要就是不使用這個詞了,要就是解釋清楚,這個"特殊服務"就是洗腳或者按摩,不是睡覺。

這位副局長傳達部長的話說,這樣的事,希望我們公安部門今後反應快一點,線民不講理,我們就不和他們講理,人在我們手裡,證據在我們手裡,大家不用看網民意辦案。該抓就抓,該殺就殺。上海殺了楊佳,有甚麼問題?中央很支持,不殺,今後誰還敢當公安?

鄧玉嬌已經被正式逮捕,但中共公安部要求,不能傷害她的身體,可以用精神說服的辦法讓她配合。最後的判決需要她的口供,而鄧玉嬌如果可以出來認罪,將會是最好的平息民憤的辦法。這位上海來的副局長說,一位21歲的女子,你們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讓她崩潰,全部坦白和認罪了。

據中共公安部一局一位秘書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鄧玉嬌,就是因為所有的證據都在公安手裡,這位秘書透露,審判鄧玉嬌將可能異地審判。
回復 match99 2009-5-23 21:48
全國婦聯關注鄧玉嬌事件
表示高度重視並將密切關注事件進展,依法維護婦女權益
徐春柳
2009年05月23日07:47  來源:《新京報》
  ■ 「女服務員刺死官員」追蹤

  本報訊 (記者徐春柳)昨日,全國婦聯的官方網站中國婦女網發布頭條消息,表示高度重視鄧玉嬌事件並將密切關注事件進展。

  全國婦聯的官方網站中國婦女網昨日頭條發布消息,稱全國婦聯權益部負責人日前表示,「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是婦聯組織的基本職能,我們通過法律幫助中心、12338婦女維權熱線等多種形式,面向廣大婦女提供維權服務。

  消息稱,近日來,全國婦聯高度重視湖北省巴東縣發生的鄧玉嬌事件,據我們了解,當地黨委政府和司法部門對此事件高度重視,並採取了有力的措施,我們相信有關部門會依法公正處理,也將密切關注事件的進展。

  5月22日,北京作家梅桑榆,北京律師劉曉原等向全國婦聯致公開信,希望全國婦聯行使「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職責,密切關注此案的進展,充分發揮婦聯應有的參與、監督作用,使巴東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嚴肅性與公正性,使鄧玉嬌一案得到公正的處理。「希望全國婦聯更真接地介入到事件中來。」劉曉原昨天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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