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5點多鐘,鄧玉嬌的兩名律師從看守所出來,當眾哭泣,說發現了可以認定強姦的直接證據。
「她明確地告訴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內衣就是載體。」21日下午,在會見完鄧玉嬌后,其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夏霖情緒突變,當眾抹淚。他表示,這個證據足可以將強姦罪行固定下來。
二度會見后律師落淚
夏霖律師說這番話是在第二次會見之後。上午9點40分左右,兩名律師進入巴東縣看守所,與鄧玉嬌第一次會面。一直到中午12點20分,會見出來,夏霖打出 「順利」的手勢。他沒有透露更多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他表示,上午會見時,他套用了《卧虎藏龍》的情節,作了一首打油詩送給鄧玉嬌:「巴山楚地一嬌龍,神來無影疾如風;今朝踏破巫山頂,明日削平武當峰。」「鄧玉嬌聽懂了,」夏霖說。
下午2點半,律師再次進入看守所與鄧玉嬌會談。一直到5點多,兩名律師出來后,大叫「喪盡天良」,然後掩面哭泣。。
在看守所門口,夏霖律師請求在場媒體「現在只有呼籲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老師,哪位老師都可以,或者是貴陽市公安局物證技術鑒定中心的技術鑒定專家,有個技術問題需要幫忙:案發11天或12天以後,遺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者其他物證還能否檢測出來能否提取出來?要考慮到案發地點屬於比較潮濕的山區這個因素,還有內褲和乳罩比較光滑。」
「今天我在會見鄧玉嬌的過程中,鄧給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這些證據足可以認定強姦罪行。」
律師質疑警方未提證
「鄧玉嬌換下來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內衣,還在鄧玉嬌母親家裡面,但我今天明顯感覺到,鄧母本來說陪同我會見,出來后發現,她被巴東警方帶到了野三關,而路程要3個多小時。」
記者看到,上午,鄧玉嬌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門口,中午吃飯時,他們接到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的電話,趕往野三關鎮。
在電話里,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說,「回到野三關后,派出所民警向她詢問了女兒相關病情,並且到家中拿走了藥物。」但她又說,警方沒有拿走鄧玉嬌的衣物,並且,拿葯的整個過程也都拍了照。
晚上8點40多分,夏霖從巴東縣刑警隊報案出來后,召開了現場發布會。在回答媒體問題:「受到誰的性侵害?在什麼場合?性侵犯的細節?」時,夏霖律師說,現在還不方便說。他表示,會見鄧玉嬌時,鄧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來有精神病,邏輯也非常清楚。夏霖說:刺死鄧貴大的水果刀是鄧玉嬌自己買的,一直放在包裡面。
「這麼重要的證據,他們為什麼不去提取,這就是案子的疑問之處。」夏霖說。
到截稿時,記者致電巴東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他表示,要說的昨天專訪中已經全部說清楚了。對律師下午發布的言論,胸罩和內褲的事,他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