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20年代,歐美上流社會最有名氣的人不是某某貴族或某某富豪,而是珠寶大盜-----阿瑟、貝里。他幾乎光顧過所有名流的保險箱,收藏室。當時,如果哪位名人從未被貝里暗算過,圈內人甚至會瞧不起他。
但法網恢恢。"技藝精湛"的盜賊還是被捕了。18年後,刑滿出獄的貝里已是兩鬢斑白。他獨自搬到一個小鎮上,隱姓埋名過起了平靜的日子。小鎮居民們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都覺得他為人謙虛,是個可敬的紳士。
轉眼3年過去了,偶然間,貝里的真實身分被發現了。消息不脛而走,報社來人採訪舊日的江洋大盜。談話中記者的一個問題是:"您可記得當年得手的價值最高的東西是什麼? 是誰的?"
"當然記得,"貝里眼中流露出無限悲哀,"被我偷得最厲害的人叫阿瑟、貝里,我偷他的東西是無價之寶,叫光陰。 當我想歸還臟物時,卻發現已經不可能了。"
以貝里的頭腦,他能成為一個學者、一個商人------他的一生本可以很有價值,但因為貪婪,大好時光在偷盜和監牢中虛度了。泣不成聲的貝里在最後只說了一句話:"現在我才意識到,我是花了一輩子時間來搶劫自巳!"{美國、德州、休士頓市、美中晚報、2005/06/21}
這個故事值得深思,我們是不是也打劫了自己的光陰呢?我們可能沒有打劫,但我們消磨了自己的光陰,浪費了自己的光陰。
也有人會說; 不,我們的光陰換來了我們的孩子,我們的金錢,我們的社會地位,以及.......
希望朋友們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