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世界上有這樣的父母嗎?--主動賠了女兒又折銀子?

作者:潘左  於 2009-8-4 14: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7評論

這是我最短的博文了, 給張斌老師回言的一部分, 錄此,有改動。 目的:誠邀有心人替我釋疑,解了心病,我好不再在網上花這麼多時間,而把這些時間用來謀生。

如果新浪要刪本文, 請看完再刪---不長的。謝了。

當初,國營企業有很多問題本來是「改開」引發的,如你給外商免稅讓他們與國企競爭,他們還什麼負擔也沒有, 輕裝上陣,而國企既要於市場競爭又要承擔交稅、工人福利和各種社會義務等重負,國企能不死嗎? 

就算「改開」實在必要,犧牲國有企業算開改的成本,就算邏輯上也還通,但是現在的國營企業的出路和解決辦法呢?現在的解決辦法是不是繼續給外企好處,還有後來的民營企業,就是讓他們優化 就是您可以繼續先富,繼續佔有白得的資源發財, 對外企來講就是您剝削我歡迎,但是國企這個包袱你們就拿去吧。

請問, 這象不象先把女兒送給別人強姦后,覺得是破鞋嫁不了人了,又請強姦犯來完婚?

而要命的是,民營和外企不會白得「包袱」的,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賺錢,但是物質不滅,包袱還在。所以要賺錢,包袱就得甩給別人, 誰?就是憲法規定的我們的領導:工人階級。於是工人必須下崗、增加勞動強度和減薪。

這象不象讓強姦犯佔了便宜, 乾脆給他徹底糟蹋算了。

您以為這就完了?被糟蹋的工人們不會就這麼死掉吧? 這個包袱還是要回娘家的--社會。國家能不管嗎?結果我們豈不是先製造了包袱, 甩了半天製造了更多問題, 最後還又甩回來了, 整個過程中還要求爺爺、告奶奶, 還讓強盜侮辱、糟蹋,還賠了銀子,這種「賠了女兒又折兵」的蠢事我們幹了幾十年, 還說是成就, 還得繼續干?

誰要是駁倒我上述邏輯, 我其實很高興, 因為我的心病沒有了, 我就不用每天幾個小時在這網上「浪費」時間了。在此誠懇地請求有心的朋友找出理由, 告訴我我的看法錯的, 謝謝啊, 拜託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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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09-8-4 17:13
沒誰能夠告訴你。
回復 milu 2009-8-4 19:20
有點道理
回復 潘左 2009-8-5 09:30
milu: 有點道理
謝了。
回復 潘左 2009-8-5 09:31
是啊,國有資產被侵吞, 普通工人只能下崗或減薪。
回復 milu 2009-8-5 10:36
潘左: 謝了。
不客氣
回復 yourwrite 2009-8-6 05:25
今日歡呼孫大聖,只緣妖霧又重來。
回復 潘左 2009-8-6 14:37
今日歡呼孫大聖,只緣妖霧又重來。--我也喲難過這個詩句。 毛澤東思想哺育的人們可謂英雄所見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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