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荒唐在哪裡?

作者:解濱  於 2015-7-4 01: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多管閑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29評論


同性婚姻合法化究竟荒唐在哪裡?


解濱


我在生活中既沒有遇到過同性戀,也沒有看見過別人迫害同性戀,所以我對同性戀既沒有任何欣賞也沒有特別的反感更沒有刻骨的仇恨。


恰恰相反,我以前聽說過同性戀在中國文革期間被當成「耍流氓」而批鬥關押的一些事情。 我對他們的遭遇深表同情。 來到美國后,也聽說過很久以前有些人逼迫同性戀改變性取向的一些往事。 我也覺得他們那時的遭遇夠悲催的。


根據NIH的一項研究,同性戀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後天的因素。 如果一個人具有很強的同性戀先天因素,那麼想改變這個人的性取向是幾乎辦不到的。 據說許多同性戀者也覺得自己和別人有異,也曾試圖和異性建立兩性關係,但最後多半都是無疾而終。  我認為,社會沒有理由不讓他們的「性慾」得到滿足,儘管那是一種無法繁衍後代的性行為。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我們也沒有什麼理由去歧視同性戀的人們。  因為他們除了不能生殖後代,對社會的貢獻並不小於別人。  除了「干那事」和別人不同,他們和別人一樣可以正常地學習、工作、入伍、打仗。 既然如此,社會為什麼要歧視他們?  難道就因為他們不能生殖後代嗎?  我們知道,即便動物世界也有「非生殖群」。  例如,螞蟻、白蟻、蜜蜂、蝴蝶等昆蟲,能夠生育後代的只有queen,大多數的workers是不能生殖,也沒有生殖能力的。 但沒有那些workers,那些昆蟲早就絕種了。 人類的繁衍後代不是靠「queen」完成的,要靠每一個人。 不能繁衍後代的畢竟是少數,但也不能因為他們有異於多數人就歧視他們。


所以,若干年前當美國的同性戀者反對軍隊里對他們的歧視時,我同情那些人的遭遇。 當美國的gay rights movement 舉辦各種同性戀活動時,我並不反感他們。 甚至當他們爭取和其他人同等權利的時候,我同情他們的訴求。


但是,625日,當美國最高法院的一紙裁決判定在全美範圍內同性婚姻合法后,我立即感到同性戀人們以他們最卑鄙的行動褻瀆了人類最神聖的一件事——婚姻! 而美國最高法院的五個法官因為這一裁決也褻瀆了自己的神聖地位,扮演了歷史上最醜惡的角色!


要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從「什麼是婚姻」這個問題說起。


和動物世界大多數物種一樣,我們人類是有性繁殖的一種高等動物。 我想,即便同性戀的人們也不能否認,性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你去搜一下百科全書,以前是如何定義婚姻的。 再看看有關婚姻的定義在最近若干年來是如何被篡改的吧。 有人把婚姻和愛混為一談。 是的,婚姻必須建立在愛的基礎上,我完全同意! 但動物之間也是有某種愛的。 仔細觀察很多動物,如鴛鴦、狗狗、貓咪,都能發現它們之間的愛。 有的情況下那種愛甚至比人類的愛還要忠貞不渝。 可是動物有婚姻嗎?


儘管很多男女結婚若干年後互相不碰對方的身體,儘管存在著無性婚姻,儘管全世界的結婚誓詞中都沒有一個「性」字,但婚姻本身是一定跟「性」密不可分的。 這一點,就連同性戀者也是不反對的。  而什麼是「性」呢?「性」一開始就是人類繁衍後代的本能! 婚姻之所以不能沒有「性」,其最根本就是婚姻和最大的最原始的目的就是繁衍後代!  


同性戀也有「性」,但同性戀能夠繁衍後代嗎?


根據研究,人類早期是沒有婚姻的,原始部落的人們和動物群落一樣雜交,每個孩子只知道母親是誰而不知道父親是誰,這樣就演化成「母系社會」。 那個時候出現了相對穩定一點的性關係,可以說是婚姻的雛形吧。 氏族社會過度到下一個階段,男性在生存活動中佔據主導地位后,出現了按照父系(男系)計算世系血統和繼承財產的制度。 例如,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中的世襲制就是以父系氏族制度為基礎的。人類出現了更加穩定的兩性關係。 也可說是正規一點的婚姻關係就出現了。 那是一夫多妻制。 后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最終世界大多數國家都形成了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人類婚姻在過去幾千年幾萬年中變化過若干次,但是萬變不離其宗: 這就是無論是母系社會還是父系社會,無論是一妻多父制或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婚姻總是發生在兩性之間! 為什麼呢? 還是那個最原始的原因:繁衍後代!


人類的婚姻,就是用社會認可(或法律保護)的方法確保兩性的穩定結合,而這種結合包含了三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成分:愛,繁衍後代,撫養後代! 這就是婚姻的最基本要素! 


沒有愛的婚姻,也可以繁衍後代、撫養後代。 但那不是美好的婚姻。


根本就不可能繁衍後代、撫養後代的婚姻,也許充滿某種愛,但卻不可推廣,更不可以全面認可。 


婚姻之所以神聖,不光是因為那是愛的結果,不光是因為那種結合將以生殖後代的形式產生出愛的結晶,同樣也是愛的承諾,愛的契約,愛的責任! 而這種責任是彼此的責任,是對後代的責任,也是對社會的責任。


但是美國最高法院2015年6月25日的一紙裁決,徹底顛覆了過去幾千年來人類對於婚姻的基本理解和實踐。  


第一,那一紙裁決把人類過去幾千年的婚姻中的兩性關係延伸到了同性關係,徹底顛覆了婚姻的兩性實質。而「性」本身就是生殖功能的一部分。 不能產生後代的性關係,固然有其存在的自由,但卻沒有任何理由將其上升到正常性功能的地位,因為那種性沒法造後代! 打個比方,汽車是用來開在路上的,飛機是用來飛在天空的。 但有人就是喜歡做汽車模型和飛機模型,這當然是他們的自由,也沒有必要嘲笑甚至歧視他們。 但是有一天那些模型愛好者突然向政府申請把汽車模型和飛機模型和能開上路的汽車和能飛上天的飛機平等對待,要政府認可那些模型的上路權和飛行權,而政府卻批准了那個申請,這是不是很荒唐!  

 

第二,那一紙裁決把繁衍人類後代、撫養人類後代這一人類婚姻的基本責任從婚姻中悄悄地拿走,抽掉了婚姻的一項最基本功能。 同性婚姻是根本就不可能產生後代的。 既然這種婚姻也和所有能夠產生後代的婚姻具有同等地位,那麼從今以後,不具有生兒育女的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結婚,組織家庭。 稍有創意,就會把這種婚姻延伸到人和動物,甚至人和非生命物質的的自由結合,乃至於組成家庭。 一個人可以去愛一個動物,甚至噁心到搞人獸交配的地步。 最高法院那一紙裁決,打開了這個大門!從今以後,婚姻如同兒戲,不再神聖!

 

第三,那一紙裁決將侵犯大多數人們的權益。回到本文一開始引述的NIH的那項研究,同性戀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後天的因素。同樣的研究還表明,當一個人的同性戀先天因素較弱時,社會因素將影響此人的性行為。 當這個人生活在異性性行為佔主流的環境中,其性對象就將是異性的。 但當同性戀性行為是主流的情況下,此人的性對象也會是同性的。 同性戀者不是同性戀者生的。 父母即便知道自己的子女有同性戀的傾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希望子女和異性交往和結婚的,這是人類本能。 但是當美國最高法院的5個法官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同性戀的影響對每一個只有很弱的同性傾向的孩子的影響將越來越大,這就會造成更多的孩子長大后成為同性戀,無法生兒育女。


同性戀是天賦人權,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就是褻瀆婚姻的神聖性了!


所以,我不反對同性戀,也主張他們在所有方面和其他人具有同等合法的權利,我甚至認為他們應該有權和異性夫妻那樣一生廝守在一起,而別人也不應該對他們投向異樣的眼光,但是請把婚姻的合法性保持在異性之間,請不要玷污這個人類最神聖的關係! 婚姻,就應該發生在異性之間,就應該是期望生兒育女的,就應該盼望愛的結晶! 不管你是信宗教還是信科學的,婚姻就是這麼簡單!


我也從來不反對跳大神,跳大神者也有其自由,也是天賦人權。 跳大神有時也是很有效的,甚至治癒了一些人的疾病。 而且,有些人對跳大神的功效深信不疑。 那麼,那些跳大神的人們是不是應該向FDA申請合法行醫的資格,而FDA也應該批准那個申請呢? 美國的同性戀人們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和跳大神者申請FDA將跳大神批准為一種醫療手段一樣荒唐。 結果是,那個荒唐的申請居然被最高法院比准了!


和人類兩性結合生兒育女這件事雷同,人類過去幾千年一直在吃飯,不吃飯就無法生存。 儘管過去幾千年人類吃飯的內容變化了很多,從吃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演化到今天吃家畜家禽,吃大米白面,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要有營養,能夠讓人生存。 今天所有能夠作為「食品」出售的,都是某種有營養的東西。 但有的人卻有很孤僻的愛好,要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非營養的東西,如吃石頭、泥土、紙張、污物等,醫學上把這叫做異食癖。 雖然這不是一種正常的飲食行為,但他們有自己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 假如有一天那些異食癖人們要求政府批准將石頭、紙張、泥土、沙子等當作食品出售,他們吃的異物將享受和所有人正常食品一樣的「權利」,那是不是很荒唐? 其危害性就在於,很多家長可能忘記提醒自己孩子不要去吃那些異物,孩子可能在誤導后誤吃那些本來就不該是食品的的異物,造成疾病。 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是一樣的荒唐!  


去年9月有一則報道,說一個印度女人跟一條狗結婚了。 我相信那也是一種權利,外人也無權干涉。 但是假如那個女人向印度政府申請將這種婚姻合法化呢? 我想,印度政府是不會批准的。 但美國的最高法院6月25日的裁決確實向有利於那種婚姻的道路上邁出了一大步! 那將最終導致婚姻的解體和崩潰,那將摧毀我們人類社會最堅固的一塊基石。 


美國最高法院的那五位法官:歷史將宣判你們不是人!


至此,我還是反對任何對同性戀的歧視。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兒子被學校和社會教育成同性戀,娶一個男性為妻,被人為地奪走生養子女的能力,變成一個不能有後代的工蜂!

 

過去,人們曾經強迫同性戀者改變其性取向,那是錯誤的。 今後,也請同性戀的人們不要試圖改變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性取向,把別人變成同性戀。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的教科書上把同性戀說成多數人們的正常行為。 

 

請放過我的孩子!


高興

感動

同情
2

搞笑

難過
1

拍磚
25

支持
15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3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29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5-7-4 01:34
照片一級棒! 是否送花還沒決定!基本符合大多數人的想法!
回復 解濱 2015-7-4 01:36
fanlaifuqu: 照片一級棒! 是否送花還沒決定!
俺只是不希望同性戀人們做的太過分而已。肯定他們的權利,不希望歧視他們。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5-7-4 01:56
解濱: 俺只是不希望同性戀人們做的太過分而已。肯定他們的權利,不希望歧視他們。
絕對支持大俠
回復 法道濟 2015-7-4 02:08
沒辦法,享受美國的自由民主,就要忍受他的令人噁心的一面。眼不見為凈吧
回復 解濱 2015-7-4 02:13
法道濟: 沒辦法,享受美國的自由民主,就要忍受他的令人噁心的一面。眼不見為凈吧
只要他們做的不要太過分,我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回復 相食 2015-7-4 02:36
解濱: 俺只是不希望同性戀人們做的太過分而已。肯定他們的權利,不希望歧視他們。
現在還不會太過分。別著急,慢慢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第一步,以後會反向歧視的——政客們為了選票推波助瀾,你不贊同同性性行為同性婚姻就是落後保守政治不正確不合潮流不符合人類發展的反向    
回復 foxxfam 2015-7-4 02:37
同居也就罷了,非要結婚。婚姻是神聖的應該屬於男與女。
回復 老葉子任飄零 2015-7-4 02:45
在加拿大沒有「同性婚姻」的叫法,只有婚姻。這包括了同性的結合。一旦形成法律,反而沒有人再拿這個問題說事兒。大家各過各的,相安無事。個人的性取向是各自的事,不是說多了同性戀,就能成為同性戀。婚姻在這裡不是簡單的性的結合和繁衍後代,common law 婚姻 (非正式結合)完全滿足以上兩條。 婚姻應該意味著更多。比如一些社會福利,遺產,子女 (同性結合領養的)都牽涉到婚姻是否存在。那麼過去的同性戀者就享受不到這些福利。所謂名不正,言不順。相信這個話題到明年就不會有人再來討論了。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5-7-4 02:58
我同意翻老的意見。也接受大俠的分析。沒有自己獨立見解。我覺得與我沒關係。。各過各得。我認識兩對中國來的女孩都是同性戀。有一對還結婚了。老實說在我剛知道時,潛意識裡有一點振動。但我還是保持了沉默。並採取尊重常人一樣尊重她們。因為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他們高興就行了。
回復 Monalisa 2015-7-4 03:27
心靈扭曲,違背自然規律。
既然是同性,還一個裝男一個裝女,是一個真正的男真正的女不好嗎!
同性的變異人類,別污染正常人的視覺~~
回復 小皮狗 2015-7-4 04:25
堅決支持大俠:合情合理,概念清晰。我個人的態度也和大俠一樣,可以做到不歧視,但絕不接受和欣賞鼓勵同性戀。婚姻更多的是一種兩性共同敷衍後代的責任。不負責任者,很難想象會真正懂得付出和愛。
回復 goodoctor 2015-7-4 04:28
最高法院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先例,最高法院的責任是解釋法律,不是制定法律。 美國大部分法律是由國會制定,總統簽字才可生效。這次最高法院明顯越權,它以判例的方式把這件事做實,使之成為法律,美國各州已失去了進一步討論該議題的餘地。

這件事很危險,同性戀婚姻並沒有在美國形成共識。在美國最高法院的這次判決之前,美國只有十幾個州承認同性戀婚姻。這次最高法院過早跳出來的惡果會有兩個:

1。在全世界人的眼裡,美國其實也是個獨裁國家。不是民選的九位大法官在決定全美國人的事情,在本質上,這和中國、北朝鮮政權沒有什麼不同;

2。如果下一次這五位大法官之一退休,恰巧當時是共和黨總統當政,弄上一位有共和黨傾向的大法官,同性戀婚姻有可能翻盤。如果兩黨在最高法院這樣惡鬥,最高法院的權威性將喪失殆盡, 而美國三權分立的制度將土崩瓦解。
回復 解濱 2015-7-4 05:18
相食: 現在還不會太過分。別著急,慢慢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第一步,以後會反向歧視的——政客們為了選票推波助瀾,你不贊同同性性行為同性婚姻就是落後保守政治不正
所以到了最後就是婚姻的階解體和崩潰,人類的災難。
回復 解濱 2015-7-4 05:22
foxxfam: 同居也就罷了,非要結婚。婚姻是神聖的應該屬於男與女。
同居、拿福利、享受很多的待遇,都可以商量,但不要以婚姻的名義。
回復 解濱 2015-7-4 05:36
sissycampbell: 我同意翻老的意見。也接受大俠的分析。沒有自己獨立見解。我覺得與我沒關係。。各過各得。我認識兩對中國來的女孩都是同性戀。有一對還結婚了。老實說在我剛知道
絲絲,在這個問題上,我也許是錯的。 我有時候寫東西信口開河,事後反悔。 你如果認為我說的不對,千萬不要礙著面子不批評哈,我會認真聽取不同意見的。 謝謝!
回復 解濱 2015-7-4 05:36
Monalisa: 心靈扭曲,違背自然規律。
既然是同性,還一個裝男一個裝女,是一個真正的男真正的女不好嗎!
同性的變異人類,別污染正常人的視覺~~
完全同意!
回復 解濱 2015-7-4 05:37
小皮狗: 堅決支持大俠:合情合理,概念清晰。我個人的態度也和大俠一樣,可以做到不歧視,但絕不接受和欣賞鼓勵同性戀。婚姻更多的是一種兩性共同敷衍後代的責任。不負責
我真的不討厭那些同性戀,也覺得應該保護他們的權利,只要不在婚姻的名義下就行。
回復 解濱 2015-7-4 05:40
goodoctor: 最高法院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先例,最高法院的責任是解釋法律,不是制定法律。 美國大部分法律是由國會制定,總統簽字才可生效。這次最高法院明顯越權,它以判例
問題是,下一屆總統任期中,有兩個大法官很老了,要退。 如果希拉里當選總統,她一定會指派兩個自由派當大法官的。 一旦是那樣,美國的大災難就來臨了。
回復 秋收冬藏 2015-7-4 05:49
人類傳統社會解體的先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或許是件好事,畢竟人類已經繁衍得太多,地球承受不了啦
回復 解濱 2015-7-4 05:56
秋收冬藏: 人類傳統社會解體的先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或許是件好事,畢竟人類已經繁衍得太多,地球承受不了啦
有趣的是,越是「文明」的國家,人們的出生率就越地。 而越是不發達的國家,出生率反而高。 看來野蠻替代所謂的「文明」是必然的。 或者也可以說,那種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文明」,才是真正的野蠻。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3-28 22:5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