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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家鑫不死,共和國死

作者:解濱  於 2011-4-19 22: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一本正經|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84評論

葯家鑫不死,共和國死

解濱

葯家鑫的案子早就該判下來了。七年前,連殺四人的窮大學生馬加爵,從被捕到赴死也就三個來月。很奇怪,為什麼葯家鑫的案子拖了6個月,他怎麼到現在還不死呢? 據說法庭還在極力促成雙方和解,也就是花錢消災。 俺不明白,葯家鑫殺人的性質是反社會的,因為他和被害人並不認識,他的攻擊對象是社會。所以他這個案子是由公訴人代表人民起訴他的。 要和解也只能是犯案者與人民和解。 現在,從網上幾千萬個帖子的內容來看,中國人民絲毫沒有要與葯家鑫和解的意願。 而被害人家屬也堅決表示不考慮賠償,只要懲罰兇犯。那麼,是誰還在保護著葯家鑫這個殺人犯呢?

網上謠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葯家鑫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於殺死傷者一事,法官是這樣解釋的:「由於當時葯家鑫殺死傷者時,處於一種失去理智的狀態,也就是排除主觀性殺人,而這在法律上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不希望是這個結局。 但所有的跡象都表明,一切確實都在往有利於葯家鑫的那個方向發展。 這幾天宣傳機構已經開始清理網上的帖子了。很多網路評論員已經把安撫人心的帖子發出來了。 今天在環球網上看到一個報道,說葯家鑫不是富二代,他的手機還在按揭。 連中國官方網站都已經出來給葯家鑫說情了,還會有什麼好結局嗎?剛才我去強壇和天涯看了看,關於葯家鑫的帖子大都被清除乾淨了。 最新的傳說是,葯家鑫一案將在422日宣判。 最緊張的那一刻就要到來了。

本來,我已經不打算就此案寫任何文字了,因為國內大大小小的官方和民間網站上已經有成千上萬篇文章把這個案件說得一清二楚。殺人的證據在那裡,殺人犯的動機在那裡,罪犯的口供在那裡,受害者家屬的意願在那裡,國家的法律在那裡,眾多網友的分析在那裡,多數律師的意見在那裡,成千上萬老百姓的輿論在那裡,還有左派和右派的一致看法在那裡。這個案子難道還有什麼可說的嗎? 葯家鑫就是新時代的殺人犯,就是一個既懂音樂又懂如何殺人滅口的惡魔,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個死有餘辜的人渣。 而殺人抵命,這是一個從孔夫子時代到一直到今天老少皆曉的道理。要說中國特色,一命償一命也算一條中國特色。 要說現代倫理,殺人償命也不違任何現代倫理。 要說依法治國,不殺了葯家鑫,依法治國從何談起? 他殺了人要是不去抵命,以後全中國的官人和富人都可以放心大膽地殺害任何窮人了,窮人以後生命都會沒保障。 以後開車的的人人車裡放把長刀,估計車禍后能活下來的人就不多了。  長此以往,這個國家真要完蛋了。

所以,他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 他葯家鑫不亡,國家必亡。 他葯家鑫不被治罪,人民必遭罪。

葯家鑫的罪惡,拿到全世界其他任何一個還存在著死刑的國家,都是要判死刑。拿到全世界任何一個已經廢除了死刑的國家,都是八個終身監禁,永不出獄。 教皇每到一個國家訪問都要赦免一兩個死囚。 葯家鑫所犯下的罪行,就連教皇也不會赦免。

一個開車撞傷人後又拿出利刀連捅八刀,把一個苦苦哀求的窮苦婦女活活捅死,看著那個婦女倒在血泊中繼續開車上路,繼續撞人。這一切都是在頭腦清醒的狀態下揮灑自如的連貫性動作。那麼,有誰能告訴我,有什麼理由可以讓這個喪心病狂的殺人犯逍遙法外? 如果不對葯家鑫處以最嚴厲的刑罰,如今這世上還有天理了嗎?這人間還有黑白了嗎? 這中國還有王法了嗎? 這中國的窮人還有活路了嗎?

如果讓這個魔鬼逃脫最嚴厲的法律制裁,那這是個什麼鬼世道,王八世道,混帳世道啊!

這才幾天,李剛兒子酒後撞死人案件的民怨還沒平息,葯家鑫案就來了。國內的網友說,當窮二代被迫殺人的時候,你給官員們講人性,他們給你講法律,說法不容情;每次當官二代代故意殺人的時候,你講法律,官員們給你講人性,法外開情。 天哪,中國還有法嗎?

這幾天,我終於想明白了。 為什麼全中國的官都在護著葯家鑫呢? 因為他葯家鑫是全中國官員和富人的好孩子。他一旦判處死刑,那就意味著全以後中國的官二代、富二代都要和窮人馬加爵、楊佳一樣殺人償命。 換句話說,不出三年,就可能有一些富貴子弟向馬加爵、楊佳報到。 那他們的億萬家私由誰來繼承?那他們搜刮的錢財有由誰去享受? 所以,他們可以殺人,殺了人還不用抵命。 所謂的緩期執行,不過就是關幾年放出來。 這個社會就是官人的社會,富人的社會,是官二代的殺人天堂。

這幾天,我終於想明白了。 就是要中國的法律死,也不能讓葯家鑫死。對比起來,葯家鑫的性命比中國的法律更重要。如果中國的法律對所有人一律平等,那豈不意味著我國很多的幹部,還有很多商人都要把家搬到監獄里去? 他葯家鑫不就是殺了個農家孩子嗎? 那幹壞事比他多了去了的大官,如今不還在逍遙法外嗎?

這幾天,我終於想明白了。 歷史有時驚人地相似。 如今這個法院,就是很久以前的衙門。古人說得好:八字衙門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今天和1000年前都是這個理。現今的公安局就是以前的捕快。 捕誰不捕誰,全看上面痛快不痛快。 真正意義上的公安局早就不存在了,有的只是官安局,富安局。 

這幾天,我終於想明白了。 說什麼改革開放,全是TMD復辟封建主義。 這什麼建設社會主義,全是建設超級特權利益。 什麼大國、強國,那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強盜! 還有臉說「國家利益」四個字呢,呸!葯家鑫的利益,貪官的利益,大款的利益早就凌駕於國家利益上了。 有哪個國家會讓這種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在監獄里還激情表演朗誦? 有哪個國家會為一個殺人惡魔即興編造出如此多的託詞和提供如此充分的表演機會?

這些年,我以為我已經找到真理了。 可一看中國的今天,似乎又讓我想起了老的道理。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讀毛澤東的書了。 葯家鑫一案讓我重新想起毛澤東,想起那個人民雖然不富裕卻不會被一個官二代無辜撞傷殺死而兇手逍遙法外的單純年代。 那時雖然窮人不是真正的主人翁,但也絕對不會跟今天這樣當賤民。毛主席啊,您老人家如果真是農民眼中的真神,如果您能地下有知,您趕緊想個法子幫幫那些可憐的中國窮苦人吧。 您自己看看,您老人家創造的那個黨有沒有變成縱容富人為所欲為的富人黨。您自己查一查,您建立的那隻軍隊有沒有變成只為有錢有權人保駕護航的富貴軍。 您自己說說,那個人民政府有沒有成為只為官人、富人服務的官府。 您自己斷定,中國有沒有成為窮人的地獄,富人的天堂。

宣判的日期一天天逼近。 每個小時我都在注視著最新的動態。 但願我的所有推測和判斷都是錯誤的。但願1949年成立的那個共和國,不會真的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官和國,富和國。上天啊,請您給中國的窮人多多少少一點指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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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84 個評論)

回復 ofox 2011-4-19 23:12
殺人抵命,,葯家鑫多半會死
回復 xqw63 2011-4-19 23:26
回國后正好看到一個專訪電視,電視製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場上拍的,但看到葯家鑫的片段,咱發現他還是一個孩子,是個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葯來自一個軍人家庭,從小就被嚴厲的父親要求學琴,別的孩子可以玩,他不可以,他的所有業餘時間都被安排了學琴,在所有採訪者的眼裡,他就是一個好學生,從來不惹是生非。
葯的家庭不是所謂的官場或者生意場的春風得意者,與輿論所描述的有較大的區別,輿論經常是一邊倒地影響法律的正常判斷,這種情況,國內出現過多次,一個在街頭打架鬥毆,把女方上衣剝去,就被判了死緩,都是輿論推波助瀾的效果。
葯家鑫在發現受害者受傷後記下他的車牌,他的第一反應是阻止這樣的行為,但一個孩子最簡單的想法卻是用隨身帶的「防身」用的水果刀捅對方,直到把對方捅死,毋庸置疑,這是犯罪!
法律上突發性殺人和有預謀殺人是有區別的,葯家鑫屬於前者,這樣的殺人,是可以考慮實際情況加以減刑的。加上該案認定他有自首行為,和官官相護還是有區別的。
咱的感覺是:葯家鑫是個需要精神護理的孩子,是個罪犯,但咱的傾向性意見是:非死罪,給較困難的受害者家屬以儘可能的經濟補償。
回復 解濱 2011-4-20 00:01
xqw63: 回國后正好看到一個專訪電視,電視製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場上拍的,但看到葯家鑫的片段,咱發現他還是一個孩子,是個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葯來自一個軍人家 ...
根據國內網民的說法,葯家鑫殺人後,受害人一開始還主動接觸葯家鑫家人,希望儘早解決這件事。 但葯家鑫家人避而不見。 後來終於見了,葯母根本就沒說什麼,媒體卻把葯母下跪的鏡頭上電視。 還有很多很多的公關技巧都用上了,讓人們覺得「那孩子」其實怪可憐。 這些都是公關的結果。 網民所說的真相是,葯家一開始所謂「自首」是警方掌握確鑿證據后不得不去投案。 警察在當天已經抓到葯家鑫了,只是因為他後來撞傷的那一對夫妻只是小傷,警察就放了他。 他要自首完全可以當時就向警察自首。 由於官方一大堆人出來為葯家鑫說話,所以在國內很多媒體上他確實是很可憐的一個「孩子」。  

如果馬加爵、楊佳當初也有政府官員這樣的待遇,俺也就不說什麼了。

官方電視台為什麼就不給張妙家屬出鏡的機會? 為什麼馬加爵殺人後那些被殺死的同學的家屬就可以在鏡頭上哭哭啼啼?
回復 fanlaifuqu 2011-4-20 00:19
人對天必須有所敬畏!
回復 華東26 2011-4-20 00:23
xqw63: 回國后正好看到一個專訪電視,電視製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場上拍的,但看到葯家鑫的片段,咱發現他還是一個孩子,是個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葯來自一個軍人家 ...
別跟我談什麼「這人還是個孩子」。
1. 這人是不是超過法定成人年齡?一個人可以活到50歲心理都不成熟,但這不是減少刑責的理由。如果法定上是成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突發殺人這一說,但我知道有過失殺人,但在已經把人撞得半死時再連捅人6刀應該不算失手殺人吧。否則,所有強姦遭到反抗而殺人都不應定死罪了。
3.如果在鬥毆中把女方上衣剝去都可以定死緩,而本案只是個有期,那法律的一致性從何體現?
4. 如果能證明此人精神有病,那也要在精神病院關他一輩子。
回復 awang9988 2011-4-20 00:25
63, 這不是一個個案。 代表的是中國還有沒有法律。
老解, 你也不用呼籲了, 不會有結果的。 因為:

<值得注意的是, 共產黨本身的變質, 從一個工農政黨,變成了一個無恥貪婪的資本家官僚政黨。>

按李銳的說法是: 權貴國家資本主義。
我的看法是農奴時代,錦濤就是大奴隸主。
回復 陳營 2011-4-20 00:31
解大俠言詞激動可以理解。草民以為63兄所言較為現實。當局沒有急判此案,應當說是個進步,既不能被法律以外的輿論來左右,又不要草率定罪。世界上沒有完全一樣的人和事,那麼也不好要求所有的案件判罰都一樣。過去對某些人的判罰或許不公或許錯誤,不要再重複就是進步。
回復 解濱 2011-4-20 00:35
陳營: 解大俠言詞激動可以理解。草民以為63兄所言較為現實。當局沒有急判此案,應當說是個進步,既不能被法律以外的輿論來左右,又不要草率定罪。世界上沒有完全一樣的 ...
一碰到權貴子弟,法律就慈悲為懷了。 一碰到農家子弟,法律就冷酷無情了。 反正中共幹部的子弟總有擋箭牌。

這一次我是左派。 人不能沒有良心活下去。
回復 awang9988 2011-4-20 00:51
網上的5毛經常向我們灌輸國際地位/實力/GDP/強國呀, 用8國聯軍/日本仇恨來恐嚇普通老百姓,問題是,你要全國人民支持的是一個什麼樣的鳥黨? 什麼樣的鳥國家?
回復 解濱 2011-4-20 00:53
awang9988: 網上的5毛經常向我們灌輸國際地位/實力/GDP/強國呀, 用8國聯軍/日本仇恨來恐嚇普通老百姓,問題是,你要全國人民支持的是一個什麼樣的鳥黨? 什麼樣的鳥國 ...
感謝黨,感謝國家!
回復 awang9988 2011-4-20 00:59
解濱: 感謝黨,感謝國家!
錯了。以後要改了: 污黃萬歲萬萬歲!

教主和夫人仙福永享, 壽與天齊!
回復 三Y老豆 2011-4-20 01:12
葯案反響這麼大,是社會唯利是圖下的缺德行為引發的公憤,老毛早說了:什麼樣的
階級掌權,就會為什麼樣的階級服務。在中國,權就是法這點沒變,之所以還講點
法,那還是為了權力的需要。近來許多事件就是選擇性用法的明證。
回復 borninheaven 2011-4-20 01:35
看來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法律好!?
回復 解濱 2011-4-20 01:42
borninheaven: 看來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法律好!?
這種民憤已經到了要爆炸的地步。 國內很多網站都在說這件事。 中國沒有陪審員制度。 美國靠陪審員最後定案,其中也考慮民憤的因素。 儘管美國的律師都巧嘴滑舌,陪審員未必買他們的帳。

這一次他們審葯家鑫時讓很多葯家鑫的校友去旁聽。 然後給每一個旁聽的發一份問卷。 他們都是同學,難道會主張殺他?
回復 解濱 2011-4-20 01:44
三Y老豆: 葯案反響這麼大,是社會唯利是圖下的缺德行為引發的公憤,老毛早說了:什麼樣的
階級掌權,就會為什麼樣的階級服務。在中國,權就是法這點沒變,之所以還講點
法 ...
權還是大於法。 不然上個星期每個大網站還是鋪天蓋地聲討葯家鑫,今天沒有幾篇了。 權力在起作用。
回復 kzhoulife 2011-4-20 01:58
讀聞一多八十年前寫的《死水》,最後四句是這樣的:

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
這裡斷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讓給醜惡來開墾,
看他造出個什麼世界。


突然覺得,歷史真會和中國人開玩笑,那片死水居然讓共產黨來開墾,地球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它開墾的社會裡!


這是一個患癌的社會
已經無人也無藥可救
不如任其慢慢的腐爛
看它能爛成什麼樣子
回復 三Y老豆 2011-4-20 02:03
解濱: 權還是大於法。 不然上個星期每個大網站還是鋪天蓋地聲討葯家鑫,今天沒有幾篇了。 權力在起作用。
全世界的進步,會逼迫中國改變現在的這種狀況,希望我們有生之年看到改變
回復 xqw63 2011-4-20 02:07
解濱: 根據國內網民的說法,葯家鑫殺人後,受害人一開始還主動接觸葯家鑫家人,希望儘早解決這件事。 但葯家鑫家人避而不見。 後來終於見了,葯母根本就沒說什麼,媒體 ...
國內很多媒體正好相反,大多站在葯家鑫對立面上,咱看到的那個電視報道就是一例,基本沒有葯家鑫家人的採訪,全是受害者家人在說
馬加爵和楊佳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案子,這兩個案子到現在都無法平息民意,咱同意你的說法。
「不給張妙家屬出鏡」,這完全是謠言,咱看到的那個電視採訪正好相反,沒有葯家鑫家屬出面,說葯家鑫父母毫無人性啥的,絕大多數都是張妙親屬在說
回復 xqw63 2011-4-20 02:14
華東26: 別跟我談什麼「這人還是個孩子」。
1. 這人是不是超過法定成人年齡?一個人可以活到50歲心理都不成熟,但這不是減少刑責的理由。如果法定上是成人,就要對自己的 ...
1、咱女兒18歲了,但和她交談實在擔心她獨立生活的能力,因為,她沒有生活的閱歷和坎坷。法律應該對罪犯進行懲罰,咱完全同意
2、在和朋友討論XXX殺人的案件時候(恕不署名),大家知道,此人問題很嚴重,他計劃了很長時間並跨越很長距離去殺人,這就是預謀殺人了。突發事件導致的殺人,定性遠低於預謀殺人
3、中國不是個案例法定法制體系
4、心理不健康和精神病不是一回事
回復 陳營 2011-4-20 02:40
解濱: 一碰到權貴子弟,法律就慈悲為懷了。 一碰到農家子弟,法律就冷酷無情了。 反正中共幹部的子弟總有擋箭牌。

這一次我是左派。 人不能沒有良心活下去。
贊同解大俠「人不能沒有良心活下去」之說。但那是道義上的事情。法律說到底是人制定的條文,如何實施也是人來定的,無論左派中派右派,中人洋人,法律條文都是一樣的,實施卻是因人而異的。君不見美國辛普森案的結果嗎?不同的國度左右法律的方式或有不同,但實質一樣,此也並非共黨之專利。全世界的權貴子弟都有法律上的擋箭牌,農家子弟在法律上一無所有,沒聽說過羊把狼吃了的故事。這是全世界人類社會的常態,無論我們個人的情緒如何沒有人能改變這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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