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個美國電視節目訪問一個種花生的農民,美國立法保護這些人的利益,當然納稅人出銀子,
主持人認為他們在占國家便宜,記得他講:對我好就是對美國好。
你的回答有兩點壞人不同意,
1. 國家是黨和人民的,不是個人的。造假不能給中國帶來利益,只能給個人帶來利益,損害國家形象。
2. 當事人是好人跟你舉例的這些人不是同一類人,區別在主動被動。你的舉例有暗示的嫌疑,小心被法律追訴。
附錄:
壞人講:
關鍵是受益人又是受害人,錯誤都是別人的,利益呢?
在美國我想這樣張冠李戴要追究責任要道歉吧?
light: 丹奇回復:
這個新聞播音員犯了錯誤。這個新聞也是2010年的老新聞了。我在天新聞播出后在當地就發現了錯誤,並向當地政府指出了。只是他們沒有人去糾正這個錯誤。
省政府,省外辦接待文件上全部都是正確的,是美國聯邦眾議員希拉傑克森李亞裔代表及麥肯尼代表團。我是受國會議員派遣前往出席活動。這是電視台的錯誤。不是省政府也不是省外辦,更不是我們的錯。省政府和省外辦是與中國駐休斯敦總領事館核實了我的身份後進行的安排。這是外事部門接待外國代表團的基本常識和程序。國會議員在2010年9月休斯敦僑社舉辦的國慶晚宴上當眾宣布派遣我作為她的代表前往中國考察各省經濟發展情況的。當時的總領事高燕萍並接受了這份派遣令。
翰山: 斷章取義,你就不怕告你?這個解釋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