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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做的事很少
今天早上六點多剛被安排床位。一開始室友是一個四十歲白男,我在床上睡到八點半醒來,他已經搬走了。我則搬去他剛騰出的床,因為那裡旁邊牆上有插座可以給手機充電。我一開始睡的床邊沒有插座,充電要用門內走廊處的插座,不方便。
上午則因為要和社工談話,時間全被佔用,中午在食堂吃飯,一點半又去找社工簽字才算辦完入住的表格。
我原想今天中午去唐人街取信和取錢,誤了時間。下午兩點多去找特定的某工作人員領取洗衣卡,這個酒店沒有洗衣機,需要去附近的一個洗衣店洗衣,每周最多領一張內有十美元的洗衣卡,去那個洗衣店洗衣,預計連洗帶烘乾大約八美元。
下午兩點半出發,先去考察附近的超市,和皇後區公共圖書館。發現一個華人大水果店的折價水果蔬菜很便宜,一元一包三磅蔬菜或兩元五磅水果。正好可以補充水果,因為這個避難所三餐給的蔬菜水果極少。但我暫時沒法買,因為這個避難所的保安查包很嚴,不準帶食品進樓。我必須要在樓外找到能藏匿蔬菜水果的地方才能買。
然後我去布魯侖寄存公司,取冬衣,洗小件衣物用的小桶。
晚上八點回到避難所,在食堂吃晚飯。被墨婦保安嚴查我帶的瓶子,說最多只能帶一個瓶子進樓,多的瓶子必須扔掉。並且不能帶水上樓。說如果要喝水則下樓到門廳喝飲水機的水,喝完再上樓,不能用瓶子裝著水上樓。我認為這是無理的規定,並且保安不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而嚴格執行。
我洗臉洗腳洗襪子。
晚上十一點來了一個室友,四十歲墨男。他說他六月就在這裡住,但期間離開兩個月沒住,他說他時而露宿不回來,所以有時丟失床位。這次是因為他在外露宿不歸,所以丟失了床位之後被重新給床位。我見工作人員沒給他發床單等,我叫他去找工作人員索要。半個小時后他回來,沒有領到床單。說明天可能領床單。說由於他常離開丟失床位,工作人員想給他教訓,所以不給他床單。我說即使他在以前搬走時偷走了舊床單沒歸還,也應該給他床單,而不是讓他躺在光床墊上。
他說他早上六點設鬧鐘,我問他是否上班,他說不上班,而是上學。我說他上學就不需要找工作,因為上課沒時間。他說雖然他上學,社工仍然要求他找工作。他問我是否抽煙,我說我不抽煙,也不容忍他在這個屋裡抽煙,他說他知道了不會在屋裡抽煙。
我向他描述保安只允許我帶一個瓶子進樓,如果有兩個瓶子,就強迫我扔掉一個瓶子。並且喝水只能在一樓門廳喝,不能把水裝進瓶子裡帶上樓,我說這個規定是神經病。他說他的包里沒有瓶子,他在門廳一次喝五六杯水才上樓,不會覺得渴。所以他沒有我涉及的瓶子和水的問題。
他說工作人員如果查衣櫃發現柜子里有違禁物品,就會撤掉床位。我心想,我在衣櫃里有少許食品,如果工作人員來查櫃發現食品會麻煩。但如果柜子里有煙,不算違禁物品,但如果柜子里有打火機則算違禁物品。
十二點半他說要出去一下,留門不鎖。我推測他是出去在三樓陽台或下一樓到大門外抽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