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號我去雪城的社保局按約開會,一共8個人申請現金補助。 開會說要在4月23日前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並說各種要求,有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就拒絕給現金補助。
開會的8個人里,3個是白人,我亞裔,4個黑人。 除了一個貌似五十幾歲的白人婦女,身材很胖,估計做不了體力活,只能坐辦公室之外,其餘7個人都是青壯年,都是四肢健全,體力強悍,思維敏捷的樣子。 這些人至少從外貌上看,是典型的能幹活的工人的模樣,或去打群架,或穿上軍裝去上戰場打仗都沒問題。
開會的這8個人里,只有我一個人是住避難所的,其餘7人都是自己有地方住的,也可能租房也可能自己有房。
所以呢,在美國聲稱沒有任何工作,沒有任何收入,沒有任何存款,而申請現金補助的人,都是些什麼人,從這個會議的8個參加者,可見一斑。
其中有兩個黑婦一直與講課者閑聊扯淡,言談之中,貌似之前已經很多年申請過很多次現金補助,並早已認識講課者。
講課者給每個人發一張免費的公交卡,可以乘坐10次公交車,一個白男,一個黑男,大約因為自己習慣開汽車,不要公交卡。 講課者說這卡是白送給你的,也不要?他們還是說不要。 我覺得他們應該接受,拿上這張免費的面值20美元的公交卡,自己或家人以後說不定有用,也可拿去倒賣幾元十元錢。
今天21號,我後天就要交找17次工作的記錄了。 因為我沒誠心找工作,期間也被其它事滋擾,要湊起這17次找工的記錄還不太容易完成。
我住在避難所,避難所里住了大約100個男單身流浪漢,貌似至少一小半的人完全沒有工作,其他人有點小工作比如在建築工地當小工。 這些人顯然也必須申請現金補助,因為按規定不申請現金補助就不準住避難所。 那麼我疑惑他們是咋申請的,他們怎麼湊夠17次找工作的記錄上交?
我覺得他們很多人應該是基本沒有去找工作,交的17次找工作的記錄可能是胡捏的,然後被拒絕給現金補助,然後,被拒絕了現金補助也不把他們趕出避難所。 也就是既不給現金補助,也不趕出避難所,然後就都懸而未決地在避難所里勉強住下去了。
按社保局告訴我的,避難所里每給一個人提供住宿,社保局要支付每月一千多美元給避難所。
現金補助如果被批准了,不知道是多少,我估計對我這樣的無家屬無殘疾的單身漢來說可能是五百多美元每月。 算下來給五百多元現金補助讓人自己出去租房住,比支付一千多元讓他們住避難所要便宜一半。
我五年前也住過避難所,那時的避難所也是住了一百個「流浪漢」,但其中大部分人是有工作的,比如當售貨員,建築小工,律師事務所的助理,等等,而且大約1/5是退伍軍人。
現在的避難所,仍然住著大約100人,大約一半黑人,一半白人,我是唯一的一個亞裔。 但現在這些人,有工作的人的比例已經比五年前少了很多,也幾乎沒有退伍軍人了。 我猜很多人都拿了現金補助出去租房子了。 拿了現金補助的人,必須出去自己租房,由政府墊付租房的押金,不準繼續住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