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論言論自由

作者:Brigade  於 2020-1-6 20: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原創|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6評論

張維為《這就是中國》第42期題為:談談言論自由。他跟台灣主持人黃智賢談到言論自由,他大言不慚地聲稱:「西方經常用言論自由來攻擊中國,而我特別喜歡和西方學者討論、辯論言論自由。我經常問他們,你們講的言論自由到底指什麼?他們一般這樣回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我就對他們說,你這個言論自由肯定比中國人的言論自由要少很多很多,為什麼?因為今天的西方社會『政治正確』社會,英文叫『politically correct』,講什麼話都要考慮它是不是『政治正確』。在一個『政治正確』社會,怎麼可能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定有很多禁忌。」
張的這段說辭把言論自由庸俗化。我們日常因為人際關係的禮貌性而不講別人不願意聽的話,在他看來就說明我們沒有言論自由。事實上言論自由是一個政治問題。對言論自由的合理解釋可以隨便在維基上查到:「言論自由(英語:Freedom of speech),是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的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或他人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權的行為都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一些可能存在違法行為的國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權法案的紅線。」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所以說,「政治正確」不是言論自由的主流問題,如果你的言論涉及到種族歧視,你未必受到法律追究,因為你未必犯法,政府也保護你的言論自由,但是如果你是政治人物,你會受到媒體的討伐。這種「政治正確」總是客觀存在的,如果政治不正確可以暢行無阻,那麼你有可能是納粹主義的攻擊對象,也有可能是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攻擊對象,或者總有人不知不覺受到別人攻擊。因此,不能簡單說「政治正確」不好。中國是一個不講究人權的國家,只有共產黨可以自以為永遠政治正確,但是人人都會成為這個社會的犧牲品,比如就業時可能受到年齡性別婚姻地域歧視。因此,追求政治正確沒有什麼不好,具體什麼是正確的可以討論。但政治正確不等於言論不自由,像張維為誤導電視觀眾,實際是一種政治欺騙。

當然,西方言論自由並不比中國要少很多很多,恰恰相反,西方公民和媒體言論非常自由。而習近平時代的中國絕對沒有言論自由。比如斯諾頓揭露美國稜鏡計劃的書可以在美國發行。在中國,女青年董瓊瑤潑墨習近平畫像后被關進精神病院,最近似乎被放出來,人徹底沒精神了。美國媒體跟總統可以互相說對方說謊,不管誰說謊,反正他們都有言論自由,總統無法把媒體禁言或者把記者抓起來。中國可以,並且也經常這樣做。習近平時代對言論自由的打壓造成荒誕不經的現象。比如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失蹤事件。銅鑼灣書店原計劃出版有關習近平情史與情人等私生活內幕的書。英國《衛報》指神秘書籍名為《習近平和他的六個女人》(Xi and His Six Women),主要敘述習近平婚前和一名女電視主播之間的關係。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香港「銅鑼灣書店」五人陸續失蹤。這本書應該沒有什麼價值,誰對習近平的六個女人感興趣?估計有很多內容是胡編的。可是,愚蠢的鄧小平搞了一國兩制,結果中央政府並不能直接到香港抓罪犯,就算真的罪犯人在香港也不能直接抓。那麼為了一本捕風捉影的書,國安部門興師動眾讓香港的五個人失蹤,可見共產黨多麼懼怕言論自由。
另有一個荒唐的事,中國到挪威訓練的滑雪隊員「發威」 命令挪威圖書館下架敏感書籍,圖書館經理麥爾肯告訴《特隆赫姆報》:「目前已有三個人要求我們將那本關於法-輪-功的書下架。 此外,也有其他人對我們架上的另外三本書提出類似的要求。他們表示,如果中國滑雪隊成員被發現閱讀這類書籍的話,他們可能被送進位於中國的勞動營或監獄。 」 試想西方人到中國要求圖書館下架共產黨書籍,滑稽不滑稽?

學者張雪忠的遭遇最好體現了中國對言論自由的殘酷壓制。
2013年5月,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張雪忠首先在網路公開一份中國官方的「七不講」的內部材料的內容。其後得到其他學者和教授的證實。「七不講」是中共中央在2013年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令,確定七個領域為禁區: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隨後「七不講」成為網路禁詞,張的新浪微博再次被刪號。
2013年6月,張雪忠在網路發表題為《2013反憲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險》的文章。文章發表之後幾天,張被學校領導約談警告。相反,他告誡學校領導,自己被解聘會給學校形象帶來長期的危害。同年8月份張被停止授課資格。2013年12月9日,張雪忠被校方正式免職。張雪忠被學校開除后,自稱中國官方又施壓張雪忠掛靠的律所,迫使他離開,又沒有其他律所聘用張雪忠。2019年4月4日,上海市楊浦區司法局以張雪忠幾年沒有被律所聘用為由,註銷他的律師執業證。

共產黨藐視言論自由這樣的基本人權,就會藐視其他任何人權。今天一篇文章很好詮釋了共產黨獨裁的威力。「馮侖被退休:退休金8千 廣場舞大媽看不起」,在「2019馮侖風馬牛年終秀」上,萬通集團創始人馮侖表示自己已到60歲,一天有一個組織告訴他,「你必須來辦手續,你退休了!」馮侖納悶,「我一個民營企業,怎麼被退休呢?」並且是:「他強迫你退休,非得退!」 馮侖說,自己一想,退了也行,也許有人給發工資,就好奇地問給多少錢呢?被告知一個月退休工資8千塊錢。
所以馬雲之流故作姿態,彷彿是自願退的,沒有什麼可信的。說起萬通公司,我還有這樣一段故事,我在法國博士畢業不久,在法國一家公司工作,住的樓里來了幾個訪問學者,有中科院廣州化學所的。他說他的老師是什麼廣東外國專家局局長,如果我要在國內找工作,他可以幫忙介紹。真幫了,夏天我也回去了,在北京打電話,他說幫我找到萬通公司,工資二十萬一年,要我到廣州再靠他。當時二十萬一年算是富豪吧。電話也不很清晰,萬通是什麼公司?什麼靠啊?我沒認真,就沒去。後來明白,他是說「CALL」,可是我在法國那麼多年,對這種土話不敏感。橫豎我錯過了最佳回國時光。人可以自主選擇的最佳時機並不是很多。俱往矣,我心淡然。
話說回來,共產黨這樣為了自己的極權,剝奪人民的一切權力,跟亡國大清實在是難兄難弟。說到底,現代成功的國家,都是那些公民的個人能力自由發揮到極致的國家。強迫一個民企總裁退休,跟毛澤東時代的計劃經濟有幾步之遙?毛若成功了鄧何必要改革開放?中國一方面把民企捆綁起來,一方面在貿易戰中敗退而開放外資,這不是漢奸賣國賊嗎?

總之,張維為談了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來混淆是非,我也不必逐條反駁。讓我們看看言論自由的內涵與意義吧。有關內容摘自維基。

言論自由的保護包括對不同政見者
英國著名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認為,如果沒有人的自由,就沒有科學、法律及政治上的進步。密爾在1859年發表《論自由》一書,該書成為捍衛言論自由權利的經典。密爾認為,真理驅逐謊言,因此無論自由表達對或錯的意見,都不應該害怕;真理不是恆定或固定的,而會隨時間轉變。密爾還指出,很多我們曾經相信是正確的事已變成錯誤的事情,因此意見不應該因明顯的錯誤而禁止。密爾亦認為,自由討論是必需的,以防止被「既定意見的沈睡」(the deep slumber of a decided opinion)所制服;討論能帶動起真相,從思考錯誤的意見重新確認真實的觀點。(密爾這些觀點我有時也想說啊,沒想到人家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由此可見辯論的意義,也是通才教育的意義,辯論促使人接觸新知識。通才教育,可以說對政經史哲等等全面了解,容易接近真理)。

英國作家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在自己所著的伏爾泰傳記中以「我雖然不贊同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來闡釋伏爾泰的信念。這句話雖然不是伏爾泰本人所述,但經常被人引用來描述言論自由的原則。在20世紀,諾姆·喬姆斯基指出:「如果你相信言論自由,那麼你也應該相信那些你不喜歡的意見應享有自由。希特勒和戈培爾也支持言論自由,不過只限於那些他所喜歡的言論,斯大林也一樣。你支持言論自由,就意味著你支持那些你所憎惡的言論享有自由。」 (這一點,習近平跟希特勒斯大林完全一樣,他喜歡張維為的言論自由)。

民主與言論自由的關係
言論自由的概念與政治爭論和民主密切相關。在民主國家,政府對大部分文字和言論都不加控制。因此,民主國家往往出現對議題持不同甚至相反觀點和意見的多種聲音。民主制度依賴於有文化、有知識的公民,他們掌握信息,因此能最充份地參與社會公共生活,批評不明智或專制的政府官員或政策。民主制度有賴於人們能夠最廣泛地接觸到未經審查的觀念、觀點和信息。


通過舉行集會向外界表明支持言論自由的立場
支持言論自由和民主之間聯繫的代表人物是亞歷山大·米克爾約翰。他認為,民主的概念就是人民的自治。對於民主制度的運作,選民的知情是必需的,而為了使選民有適當的知識和資訊,信息和思想的自由流動必須沒有任何限制。米克爾約翰指出,如果當權者能透過隱瞞信息和扼殺批評意見來操縱選民,民主的根本理想將不再真實。
世界銀行集團的「全球治理指標」計劃表明,言論自由和隨之帶來的問責制對一個國家的管治水平有顯著的影響。

言論自由的限制
美國極端宗派威斯特布路浸信會的成員由於經常發表仇恨言論,已被禁止進入加拿大及英國。
根據自由論壇組織,法律制度和社會大眾也會認識到言論自由的局限,特別是當言論自由與其他價值或權利衝突時。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它不是絕對的,不能被用作發表暴力、誹謗、侮辱或淫穢言行的理由。成熟的民主國家只有在面臨高度威脅的情況下,才有理由禁止可能會激起暴力、損害他人名譽、推翻合憲政府或鼓動淫蕩行為的言論。民主國家一般也禁止煽動種族或民族仇恨的言論。可以按照「傷害原則」或「犯罪原則」來限制言論自由,例如禁止發放色情或煽動仇恨的言論及信息。限制言論自由可通過法律制裁或社會的反對,或兩者兼有。而限制言論自由的規範是即使在緊急情況下公開表達意見也不會被完全壓制。
在美國,法院藉由累積許多言論自由的案例,發展出一套規則,稱之為雙階理論(The Two Level Theory),以決定哪些言論受法律保護。這理論認為「淫蕩、猥褻性言論、粗俗言論、誹謗性言論、侮辱或挑釁性言論,並未涉及任何思想及意見之表達,而無任何社會價值,即使可能為社會帶來利益,其利益也明顯小於限制這些言論所欲維持之社會秩序及道德規範」。此外,行政中立與發言人制度,也常被視為必要的限制言論自由。

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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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john71 2020-1-7 06:56
一字之差啊! 張雪忠說了真話被獨裁者河蟹到幾乎死無葬身之地了,而張紹忠這個王八蛋因為睜眼說瞎話的說了中共的許多好話就陞官發財盆滿缽滿,全家移民到了它日以繼夜口誅筆伐的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享福去了!這個世界相當的奇葩
回復 BARRYAUS 2020-1-7 07:17
國父的「民生,民權,民主」。在現在的中國社會還能有市場嗎?
回復 SAGFS 2020-1-7 08:27
===不可信... 該人事出有因
至於" 廣場舞大媽 "二三千(月)退休金為多, 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回復 SAGFS 2020-1-7 08:28
===不可信... 該人事出有因
至於" 廣場舞大媽 "二三千(月)退休金為多, 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回復 NO_meansNO 2020-1-7 09:52
張維為不懂裝懂,不明白言論自由的真諦,大5毛水平如此糟糕,遍地小5毛簡直是屁。言論自由主要是針對和限制政府濫權,保障人民有發表批評政府當局言論的權力。政府擁有國家機器,公權力,所以公民個體跟政府權力相比處於絕對弱勢,沒有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政府隨時封殺民間呼聲,以言定罪,在獨裁國家裡,獨裁者以黨和國家名義,用公檢法公權力鎮壓不同聲音言論,以言入罪的例子比比皆是。可以說,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跟獨裁國家的分水嶺。
回復 Brigade 2020-1-7 19:42
中國律師大抓捕,「709」事件酷刑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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