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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西佗: 日耳曼尼亞志

作者:Brigade  於 2019-10-10 22: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轉文|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以下編譯自1908年克拉倫敦出版社(Claredon Press)出版英文版Germania,由漢密爾頓·法伊夫先生(Hamilton Fyfe)譯自拉丁文。

古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

日耳曼人所居之日耳曼尼亞,因萊茵河和多瑙河而與高盧、瑞提亞(Raetia)和潘諾尼亞相隔,因崇山峻岭與部落間互相猜忌而與薩爾馬提亞(Sarmatia)和達契亞(Dacia)相隔;至於其他方向,則為一片大洋所圍繞,其中有數量眾多、面積巨大的島嶼和半島。直到最近,由於兵鋒遠及,我們才對日耳曼部落稍有所知。發源於瑞提亞境內高不可及的阿爾卑斯山腳的萊茵河,向西折流了一段路程后,注入北海。多瑙河從較低平的阿卜諾巴山(Mount Abnoba)山坡上傾流而下,沿途哺育許多部落,最後分為六道,注入蓬提海(Pontic Sea)。其第七道出口則已漫沒在沼澤之中。

我傾向於認為,日耳曼人是土著民族,幾乎沒有因遷徙或通婚而受到外界影響。因為在古時,部落遷徙均依靠水道而非陸路。日耳曼尼亞所濱臨的大洋,無邊無際而又危機四伏,因此很少有船隻從我們這一端航行到那兒去了。何況,即使不考慮這茫茫大海,又有誰願意離開亞細亞、阿非利加或者義大利而遷居那荒涼而氣候惡劣的日耳曼尼亞呢?除非那是他的故鄉。

古老的歌謠是日耳曼人傳述歷史的唯一方式,頌讚著大地之子忒斯托(Tuisto)和他的兒子曼奴斯(Mannus),他們是所有德意志人的祖先。據說曼奴斯有三個兒子,沿海的印蓋窩內斯人(Ingaevones)、中央部分的厄爾密諾內斯人(Herminones)和餘下的伊斯泰窩內斯人(Istaevones)就是因他的三個兒子而得名。有一些人利用古代事迹的邈茫而任意附會,他們給曼奴斯添上許多兒子,從而多出了一些族名,如馬斯人(Marsi)、甘卜瑞維人(Gambrivii)、蘇維比人和汪底里人(Vandilii)等。但不論如何,這些族名都是真正的古稱,而「日耳曼人」卻是近來出現並應用的名詞。最先越過萊茵河入侵高盧的那一支部落,即現在的圖古利人(Tungri),在當時稱為日耳曼人。最初「日耳曼人」僅用來恫嚇高盧人,而後原是一個部落的名稱逐漸流行起來,以至把「日耳曼人」這個名稱加在所有部落之上了。

此外,他們還傳說赫爾丘力士(Hercules)曾降臨日耳曼人,因此這些日耳曼戰士在戰場上,總是唱著赫爾丘力士的讚歌。同時,他們還往往唱一首被稱作「盾牌之歌」的戰歌。歌聲可壯膽,並且根據歌聲還可預測這場行將開始的戰役的勝負。如果歌聲齊協,就表示士氣激昂,足以懾敵;如果歌聲雜亂,就表示士氣不振、驚慌失措。對他們說來,與其說這是一種呼聲的協調,毋寧說是一種心的共鳴。他們將盾舉至唇邊,使呼嘯聲的音調可因迴響而更加宏亮。一些人認為:尤利西斯(Ulysses,即史詩《奧德賽》中的奧德修斯,譯者注)在他那傳奇的遊歷中,曾漂泊到這片大洋,並在日耳曼逗留。據他們說,位於萊茵河岸而迄今還有著居民的阿喜布爾基烏姆城(Asciburgium)即為尤利西斯所建並命名的;而他們又說在該處曾經發現過一個尤利西斯的祭壇,尤利西斯和他父親拉厄耳忒斯(Laertes)的名字並排刻在上面。在日耳曼尼亞和瑞提亞的邊界上,還發現了一些刻著希臘字母的碑碣。我既不想證實、也不想反駁這些說法;真偽由每一位讀者根據自己的好惡來判斷。

我個人傾向於把日耳曼尼亞的居民視為世界上一種未曾和異族 通婚因而保持自己純凈的血統的種族,視為一種特殊的、純粹的、除了自己以外和其他種人毫無相似之處的人。因此,雖然他們人數極多,而體格則完全一樣:他們都有著凶暴的藍眼睛、金黃色的頭髮、高大的身-軀;他們輕悍好勇而不耐辛苦和,也決不習慣於忍受燥渴和炎熱;由於氣候和土壤的緣故,他們對於寒冷和飢餓倒能安之若素。

日耳曼尼亞雖然也有著種種不同的地形,但總體來說是一片密樹參天、泥濘滿地的地區,而靠高盧的一邊,尤多-yin-雨;靠諾利古姆(Noricum)和潘諾尼亞的一邊,則風勢特勁。這一帶地方盛產穀物,但不宜於果樹;這兒的禽畜繁殖,但多半不甚肥碩。就是當地的牛類也不如尋常牛類的美觀,牛角發育也不夠飽滿。日耳曼人多以畜群的多寡相誇耀,這是他們唯一的財富形式。諸神不曾將金銀賜給他們,不知這是諸神的垂憐還是降怒。我並非斷言日耳曼尼亞沒有金礦或者銀礦:因為無人曾勘察過。但無論如何,他們對金銀的渴望與我們完全相異。在他們那兒也可以看到一些銀瓶,那是送給他們酋帥的禮物,但他們並不把銀瓶看得比陶器更為珍貴。不過,住在帝國邊境上的那些部落,由於通商的緣故,比較重視金銀,並且能夠辨認並儲蓄我們的某些錢幣;至於內陸部落則仍然保持著簡單的以物易物的古風。對於使用錢幣交易的部落而言,他們更偏好熟悉的舊幣,其中鑄有兩馬駕車的舊幣最受他們歡迎。相比黃金,他們重視白銀,並非他們對於二者的質量有所偏好:只是因為購買一般用品的人覺得使用銀子較為方便而已。

在日耳曼尼亞,鐵也很少見,這從他們兵器形制上即可見一斑。他們沒有劍和長矛(羅馬步兵方陣所用長矛非常長,甚至長於士兵的身高,由此區別日耳曼人使用的短矛),而使用一種短矛,他們稱這種短矛為「夫拉矛」(framea),此類武器帶有一個短而尖的鐵頭,非常鋒利而便捷,因此不論在短兵交接或長距離交戰時,日耳曼人都喜歡使用這種武器。騎兵的裝備即是一支夫拉矛和一面盾牌;步兵除了夫拉矛以外還有一束用於投擲的標槍。步兵每人攜帶較多可投擲極遠距離的標槍。日耳曼人從不講究衣著裝飾,一般赤luo著而已,或最多披一件輕便的外衣,對於他們的盾,也僅僅塗上自己所喜歡的顏色。他們沒有護胸甲,也很少見到戴著金屬或獸皮製頭盔的人。他們的馬匹外形醜陋,也不善於賓士;他們也不像我們那樣訓練馳騁迴旋的騎術,他們只知道縱馬向前或向右拐一個直彎。不過他們將隊伍排置得非常緊密,保證了拐彎時不會有一個人掉隊。總體說來,他們的步兵較強,所以步兵總和騎兵配合作戰。從全體步兵中挑選出來列在最前排的戰士身手矯捷,很適宜於配合騎兵作戰。步兵的數額是固定的:每個村莊出一百人,因此他們被稱為「佰」,這本是一個數字,後來便成了一個名號和榮譽頭銜。他們的陣式列成楔形;在交鋒時,往往先退一下,而再度向前進攻作勢,這是一種戰術而非怯懦。在搏鬥正酣、勝負未分的時候,他們也要將戰死者的屍體奪回。丟掉了自己的盾是一件奇恥大辱的罪行,犯了這種罪的人不許參加犧牲儀式,也不能出席部族會議。在失敗的戰鬥中苟全性命的人,都被絞刑以結束他那不名譽的生命。

他們的國王是按照出身推舉的,而選拔將軍則以功績為標準。國王的權力並非無限,不能一意孤行,將軍們也不是以命令來駕馭士兵,而是以身作則的行為來統率士兵,他們借作戰勇敢和身先士卒的精神來博取戰士們擁戴。但如死刑、囚禁、鞭笞等種種處罰權力歸祭司執掌,因為他們並不把這些視為刑罰或是將軍的軍令。在他們心中,有一位神祇常在戰時伴隨著他們,而這些都應當是這位神祇所降的責罰。他們從樹叢中將他們所崇奉的圖騰標識取出來伴同作戰。他們的騎兵集團和步兵陣型的編製並非臨時隨意排列,而是按照各個家族和血緣關係來編製,最足以激發他們勇氣的一個原因也就在於此:站在自己身旁的就是自己最親愛的人,他們可以聽到婦孺的悲號聲,這裡有著每個男子心目中所最重視的旁觀者;這裡有著他們所急於想博得的讚譽,他們把自己的創傷帶到母親和妻子們面前,而她們也毫不畏懼地要求看一看和數一數那些傷口:她們管理戰士的飲食和給他們以鼓勵。

傳說中有許多次已經潰敗或行將潰敗的戰役都被一些婦女們挽救過來了。這些婦女們不斷地祈禱著,並且袒露著胸脯,這樣便使男子們儼然感到她們被奴役的命運即將來臨,而婦女之被奴役的恥辱更甚於戰士自己被奴役。正因為這樣,如果從這些部落中獲得出身高貴的少-女作為人質的話,更可以使他們矢志不貳。此外,他們還相信婦女能傳達神諭並預知未來;他們從不輕視婦女:和她們商量事務,尊重她們的意見。事實上,在韋柏薌時代,我們曾見到維蕾德(Veleda)曾被許多人長期奉為神明。早些時候,他們還曾尊崇過奧瑞尼雅(Aurinia)和其他許多女性祭司。但既沒有諂媚奉承的態度,也不是肆意捏造神祇。

戰神墨丘利是他們最尊崇的神,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日子裡,會以活人祭祀他。對於赫爾丘力士和瑪斯(Mars,此神祇其實是羅馬神,被附會在日耳曼人身上,譯者注)則以較低級的犧牲品來奉祀他們。有一些蘇維比人也祭祀伊昔斯(Isis)。外來信仰的來源非常不確定,但從那像帆船似的標識看來,可以推斷這種崇奉儀式可能是外來的。此外,日耳曼人認為把諸神圍在牆垣之中或塑成人形都是褻瀆神明的行為。他們將森林獻給神祇,並以他們所見之神秘之物為諸神命名。

相對其他民族,他們對於占卜師及占卜結果更加重視。占卜的方法基本一致:先從核桃樹上折下一條樹枝,再將樹枝折成許多簽,上面各標以不同的符號,然後胡亂地散布在一塊白布上。如果占卜公事,則由祭司主持;如果占卜私事,則由一家之父主持。主持者先向諸神祈禱,然後眼睛向上,將簽抽出,如此連抽三次,再按照簽上預先標好的符號求得占解:如結果不吉,則當日不得再就該事往下追卜;如所得結果順心,則還需要再占卜一次以求確信。與我們類似,在日耳曼人也流行根據鳥的鳴聲和飛翔來占卜的方法。他們還有從馬的身上預測徵兆的特殊占卜方式。在他們獻給神祇的叢林中飼養著一些白馬,這些白馬不從事普通的工作;它們被系在一輛神車之上,由祭司、國王或酋帥們伴隨著,他們傾聽這些白馬的嘶鳴和鼻息之聲。不僅對於平民,就是對於貴族而言,這也是最可信的占卜方法了。祭司們只被看做是諸神的僕役,而這些馬卻被視為神祇的信使。在重要戰役之前,他們另有一種預占勝負的方法。那就是從敵族中捉拿一個儘可能強壯的俘虜,令之與本族中挑出來的一名勇士搏鬥,各人使用本族的兵器,從這二人的勝負來看出戰爭的預兆。

日耳曼人中,小事由酋帥們商議,大事由全部落議決。人民雖有最後決議之權,而事務仍然先由酋帥們彼此商討。除非有緊急事務,會議日期是固定的,或在新月初上,或在月滿為盈;因為他們相信在這個時候處理事務最吉利。他們以夜晚而非白天計算時間;他們的政令也是按夜頒布。這是因為他們認為夜在晝前。日耳曼人的自由和獨立反而導致一個缺點:當召集會議時,儘管有令,但他們不能立刻集合,往往需要費兩三天的時間才能召集。開會時,大家都帶著武器就坐。祭司們宣布肅靜,他們有維持秩序的權力。在國王或酋帥們之中,或以年齡、或以血統、或以戰爭聲望,推選一個人出來發言,人們傾聽他,倒並非因為他有命令的權力,而是因為他有足夠的說服力。如果人們不滿他的意見,就報之以嘖嘖之聲;如果大家滿意他的意見,就揮舞長矛:這種用武器來表示同意的方式,是最尊敬的贊同方式。

這種會議也包括涉及死刑的審判。刑罰的方式取決於罪行性質。叛徒和逃兵被弔死在樹上;怯敵者、厭戰者和犯極醜惡之穢行者,則用樹枝編成的囚籠套住而投入沼澤的泥淖中。他們認為分別處罰,是表示對於犯罪的行為應當明正典刑,懸屍示眾;而對於可恥的醜行,則應當秘而不宣。輕罪也有著各種適當刑罰:被判定有罪者應繳納馬或牛若干作為罰金。罰金的一半歸酋帥或部落所有,而另一半則歸受害人或其親屬所有。他們還在這種會議上選舉司法官,到各部落和村莊里處理訴訟事件:每一位都有一百名陪審者,作為他的顧問和權力來源。

他們無論在辦理公事或私事時,兵器總不離手。但這必須在部落認可他有使用兵器的資格以後才能如此。當一個人長到能使用兵器的年齡時,就在大會上由酋帥、本人的父親或親屬給這個青年勇士裝備一面盾和一支矛;這就像羅馬青年以著拖袈(Toga)為平生第一個榮譽。在此之前,他還僅僅是家庭中的一員;此後他開始成為部落的一員了。有些時候因為出身高貴,或因祖上有卓越軍功,一些少年在尚未成年時即擔當酋帥之任,但他身邊有年富力強、閱歷深厚的成年人作為他的輔佐。這些成年人是不以作侍從為恥的。侍從之中自有等級及之別,這由他們所隨從的主人決定:侍從們為了決定誰應是最親近侍從的問題常引起激烈的競爭;酋師之間為了決定誰應有最多額和最勇敢的侍從也有競爭。經常為一群挑選出來的青年所環繞,這既是一種榮耀,也是一種力量;在無事時,既可以顯示威儀,在臨陣交鋒時,又可以防護左右。酋帥如能招徠許多孔武有力的侍從,那他的威名將傳播到臨近部落,而不僅局限於本部落。像這樣的酋帥會受到外族使臣的稱譽,並受饋贈之榮,而僅憑他的威名就足以在戰場上懾服敵人。

戰鬥中,酋帥的勇敢不如他人,是他的恥辱;侍從們的勇敢不如酋帥,也是他們的恥辱。假使自己的酋帥戰死,而自己卻從戰場上生還,這就是畢生的-羞-辱。保衛酋帥,跟隨酋帥,甚至將自己的軍功獻歸酋帥的名下,這才是忠勇表現。酋帥們為勝利戰;侍從們則為酋帥而戰。如果他們的部落長年無戰事,那麼許多出身貴族的青年就要去找尋那些正在發生戰爭的部落;一則因為他們的天性好動;再則因為在戰爭中更容易博得聲譽;三則因為只有在干戈擾攘之中才能維持相當數量的侍從。侍從從慷慨的酋帥那兒可以得到戰馬和鋒利武器。為數眾多的筵席飲宴是他們唯一的報酬,飲食雖然粗陋,但供設卻甚為豐富,而這些慷慨之物只能來自戰爭的劫掠。要想勸他們去耕種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是很困難的,這些人更願意以向敵人挑戰和贏得創傷來找尋收穫。他們還覺得:可以用流血的方式獲取的東西,如果用流汗的方式得之,未免太懶惰無能了。

沒有戰事時,日耳曼男人以狩獵消磨時光,而更多的時候則無所事事,整天吃喝睡覺,即使是最勇敢善戰的勇士也什麼都不幹,把一切生計家務都委給家中的婦女和老弱掌管。他們自己則慵懶怠惰,他們有著極矛盾的性情:既貪於安逸,又不耐和平。按照他們的習俗,每人自願地將牲畜或穀物的一部分獻給酋帥,這是作為禮物收下的,但也滿足了酋帥們的需要。酋帥們特別喜歡接受鄰近部落的饋贈,這些饋贈不僅有個人送來的,還有以部落名義送來的:其中包括良馬、厚重盔甲、雕飾及項鏈等。最近,他們還從我們這兒學會了互相贈送錢幣。

眾所周知,沒有一個日耳曼部落定居於城郭內,即使個別的住宅也不容許彼此毗連。他們零星地逐水草或樹林而居。他們的村落同我們屋舍櫛比的村落形式不一樣;他們在每座房屋的周圍都留著一片空地,可能是為了預防火災,或者是由於他們知該造些什麼。他們甚至不會使用石頭和瓦:一切營造均用原木,而不做進一步加工,既不美觀也不舒適。有些房屋塗上一層--濕--的各種顏色的粘土,於是牆壁更像是彩色壁畫。他們還喜歡在地下掘窖,窖上蓋上一層薄土,作為儲物室及過冬之所,因為日耳曼尼亞的冬天極其寒冷。而且,當敵人劫掠地上財物時,埋在地下的窖藏也許能不為敵人發現,或者就因為敵人沒時間搜尋而倖免。

穿著方面,他們都披一件外衣,用鉤子束緊著,或者用荊棘代替。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衣服,因此只能終日圍在火爐邊。富人與眾不同之處就在於另穿一件內\_衣;此內\_衣非常拘束,因此每一部分肢體都凸露出來,不像薩爾馬提亞人和帕提亞人(Parthians)所穿的那麼寬舒。他們也穿獸皮;沿萊茵河各部落的衣著比較隨意,而內地各部落因不通商道,穿得整齊一些。他們選擇某一些動物剝皮,並且還把從海外得來的一些動物的花斑皮和這些獸皮雜編一起。婦女們的服裝和男子們是一樣的,不過她們經常穿一種亞麻布內\_衣,綴以紫色的邊,而該內\_衣沒有袖子;因此她們的手臂和胸部附近都luo露在外。

日耳曼人的婚姻制度非常嚴密,這是他們風俗習慣中最值得讚揚的了。他們大概是野蠻人中唯一以一個妻子為滿足的一種人,雖然也有極少數例外,但那些例外者並非出於情慾的作用,而是自於出身高貴才追求一夫多妻。至於說到訂婚的禮物,不是女方把嫁妝送給男方,而是男方向女方交納彩禮。由父母和親戚出面鑒定彩禮,但這些采禮只是一頭牛、一匹勒韁的馬、一面盾、一支矛或一把劍:既不是為了迎-合女-人的口味,也不能用作新婦的裝飾;做完這些,婚約就定下來了,而她也回帶盔甲作為禮物送給丈夫。他們認為婚姻是最大的約束,保障了婚姻的神力。為了避免婦女在婚後就放棄追求勇敢和懷有避免戰爭的心理,因此在婚禮上,新娘被叮囑應與她的丈夫共勞苦、同患難。一頭牛、一匹勒韁的馬以及那些交換的兵器也就是為了申明這種意義。做妻子的應為終身抱定這樣的信念:她將自己所接受的結婚信物絲毫無損地傳給她的兒子,使她的兒媳再接受它們而傳給她的孫輩。

他們具有堅貞的品質;既不受聲色的誘惑,也不受飲宴的引誘。無論男女,都不懂得幽期密約。就他們的人數而言,通--奸-的案件可以說是極少。他們對於--奸--yin-的處罰是毫不寬容的,這是丈夫的特權。如果妻子與人通--奸-,丈夫就將她的頭髮剃光,剝去衣服,當著她的親戚將她趕出家門,穿行全村將她笞打。不守貞節是不可饒恕的罪行,像這樣的女-人,縱使年青、貌美或富有資財,也很難找到丈夫。在那裡,沒有人對穢行付之以嗤笑,也沒有人將勾引旁人墮落或受人勾引而致墮落的行為視為一種時髦的風氣。有些部落的風俗尤其為甚,在那兒只有-處-女可以結婚;當一個女-人作了新娘以後,她便不得再有任何其他妄想了。她們只能有一個大夫,猶如只有一個身\_體、只有一次生命一樣,因此她們不會三心二意。她們不是為了找尋丈夫,而是為了結一次婚。節育和殺嬰,都被他們視為醜行。他們優良的風俗習慣,其效力遠勝於別的地方(指羅馬,譯者注)的優良法律。

在每個家庭中,孩子們都是赤luo和骯髒的,但卻長出一副我們所最羨慕的壯健身-軀。嬰兒都由自己的母親哺乳,從不委託給保姆和乳娘。主人和奴僕在幼年時,受到的撫養並沒有歧視。他們同樣地在畜群中廝混,同樣地在泥地上打滾,直到他們成年、有了一定能力以後,才把人分別開來。男孩結婚很晚,所以有著充沛無比的精力。女孩子也並不很早就結婚,男女都要到達同樣的年齡和身材發育到同樣的程度以後才結為配偶,因而子女長大后也有著與父母同樣充沛的精力。甥舅關係與叔侄關係的關係平等;有些部落把甥舅關係看得比叔侄關係更為密切和神聖,而在接受人質時寧願以甥舅關係為對象,認為這樣可以獲得牽連更廣的可靠保證。但每人的繼承者還是自己的子女。他們是沒有遺囑的。如果身後沒有子女,則遺產依次應歸兄弟和叔伯諸舅所有。一個人的親屬和姻戚愈多,則他所受尊敬越多,老而無子的人是不會獲得尊敬的。

整個家族對於祖輩和親屬的宿仇和舊好關係,都有繼承的義務。宿仇並非不能和解;甚至仇殺也可以用若干頭牛羊來贖償,這樣不僅使仇家全族感到滿足,而且對於整個部落更為有利,因為宿仇與自由是完全相對的。沒有其他民族比他們更慷慨好客了。閉門拒客被認為是一種醜行。每一個人都按照他的家財以上賓之席待客。如果主人無力招待也會介招另一位東道主給他的客人,陪同他前去,並不需要另一家主人的邀請。另一家也不以此為怪,也會殷勤地招待他們。就盡主人之誼而言,對待熟人和陌生人是沒有差別的。每當客人離開的時候,只要客人想要的,就給他什麼;同時,主人也毫不忸怩地向客人索取禮物。他們非常愛好禮物,但他們既不會施恩望報,也不會受施必報。

他們往往睡到天明以後才醒來。睡醒以後,習慣用溫水洗浴,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寒冬是很長的。洗浴以後,各人分別按自己的座位吃飯,每個人都有張桌。然後拿著兵器去處理事務;但也經常縱飲狂歡。他們對酗酒沒有什麼罪惡感。爭吵是常見的事;當然,在這些醉漢中,經常是打得頭破血流才告一結束。然而,冤讎的和解、婚姻的締結、酋帥的推舉、甚至和戰的決策也都在這種欽宴中進行磋商,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在這個時候內心最坦白、最純正和最能接受長者之言。他們天性純樸,又沒有感染--奸-巧機詐,他們在無拘無束的飲宴中吐露各人的心事。大家的情緒意識就這樣暴露出來,到了第二天再重新處置。這樣的安排倒有各得其所之妙:因為他們正是在無力掩飾自己的時候進行磋商,而在頭腦清醒的時候才作出決定。

他們的飲料是用大麥和其他穀類釀造的。發酵以後,和酒(指羅馬貴族喝的葡萄酒,譯者注)頗為相似。萊茵河岸近旁的部落也買賣酒。他們的飲食非常簡單:一些野果、野味和乳酪。他們不會烹調,但也不求美味可口,只是為了充饑果腹而已;但在飲酒方面,就沒有節制了。如果讓他們縱飲:他們想喝多少酒,就供給他們多少;那麼這種惡習就容易使他們自動屈服,正如用刀劍征服他們一樣有效。

他們只會一種表演,在任何集會中都一樣。赤luo著的青年在槍叢劍棘中跳著舞。他們經常練習這種舞蹈,所以跳得很精熟優雅。這一舞蹈非常危險,但青年們並不是為了賺錢,觀眾的喝彩是對他們最好的獎勵。非常令人驚異的是:他們居然也正經其事地用骰子賭博,就是在頭腦清醒時也如此,無論輸贏都毫無節制,甚至當賭本輸光了的時候,把自己的身\_體自由拿來作孤注之一擲。輸家情願去做奴隸,即使他比對方年輕力壯一些,也甘心被縛著去拍賣。這是他們的惡習,而他們自己卻把這說成是信義的行為。但贏家也覺得靠賭博賺來奴隸是不名譽的事情,所以對於這樣的奴隸總是轉賣出去。

至於一般的奴隸都有自己的一所房屋和一個家庭,這區別於我們的奴隸,羅馬的奴隸往往被分派以各種家務。奴隸的義務僅僅是向奴隸主交納一定數量的穀物、牛和衣服,奴隸的屬從關係僅此而已。其他一切家務都由妻子和兒女來負擔。他們很少笞打奴隸、囚禁奴隸或罰奴隸作苦工。他們也往往殺死奴隸,並不是因為整肅嚴格的紀律,而只是由於一時的暴怒才將奴隸殺死,就猶如殺死一個仇人似的,不過殺死奴隸不受處罰。被釋放的奴隸地位並不比奴隸高多少,在家庭中也沒有什麼地位,在政治方面更毫無權利。不過,在部落里情況就不同了,被釋放的奴隸地位往往比自由民和貴族還要高;至於其他部落中被釋放的奴隸地位之卑賤,卻正是他們自由的證明。

他們對於重利放貸之事一無所知,這比禁止這種行為更為有效。土地歸公社共有,公社土地的多少,以耕者口數為準;公社之內,再按各人貴賤規劃。得益於土地的廣闊平坦,使之易於分配。他們從不連續兩年耕種同一塊地,因為他們不以種植果園、圈划草場和灌溉等方式提高土地的肥沃。即便如此,他們的土地還是綽綽有餘。他們所求於土地者唯有穀物一種,由此他們也不像我們將一年為分四季。他們對於冬、春、夏三季的意義都能了解,而且也各賦以一個名稱,但既沒有秋季的名稱,也不了解秋季的意義。

他們的葬禮沒有什麼繁文縟節。專用某幾種木材火葬有名望的人物,這就是他們唯一的儀節了。在火葬的柴堆上,並不堆積衣服和香料,只是將死者的甲胄、有時連他的坐騎,投入火中。墳墓就是一個小土堆。他們認為雕飾費事而又笨重的墓碑會成為死者難受的負擔。在他們中間,慟哭流涕的表現很少,而悲悼之情則不會被時間削弱。他們認為:對於死者的感情,女-人以哭泣表達,而男人則銘記於心。

上面我已經對所知的日耳曼人起源和風俗習慣作了總體敘述,現在我要分析幾個典型部落的不同組織和宗教信仰,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有,以及由日耳曼尼亞遷到高盧的究竟是哪幾個部落。

從偉大的尤利烏斯·凱撒的記載中得知,高盧人的勢力曾一度勝過日耳曼人,因此,這使高盧人橫渡萊茵河,進入日耳曼尼亞成為可能。當任何一個部落強盛起來,希望去佔有一些新的、尚未為其餘部落所有的土地時,萊茵河是無力阻止他們的。因此,厄爾維梯人(Helvetii)佔領了厄爾齊尼亞(Hercgnia)森林與萊茵、美因(Main)兩河之間的地區,在此以外(「外」指更西面的地區,譯者注)的地方曾為波依人(Boii)所佔有。雖然現在居民已經更換,而該地仍以波依埃米(Boiohaemi)為名。然而,究竟是阿拉維西人(Aravisci)從俄昔人(Osi)那兒遷到潘諾尼亞,還是俄昔人從阿拉維西人那兒遷到日耳曼尼亞,這已無可考。因為他們的語言、組織和風俗習慣迄今一模一樣,隔著大河的兩個部落有著同樣的優點和缺點,同樣貧窮但自由。特瑞維利人(Treveri)和納爾威人(Nervii)則公開聲稱自己是日耳曼人的苗裔,想借這種祖先的光榮來使自己區別於沒有生氣的高盧人。萊茵河西岸的汪基內斯人(Vangiones)、特利波契人(Triboci)和納美特斯人(Nemetes)是真正的日耳曼人。至於烏比人(Ubii),雖然羅馬人已經把他們的家園看作羅馬殖民地,並把阿古利庇塞-斯(Agrippinenses)這一羅馬名字加於他們之上,但他們卻並不掩飾自己的日耳曼祖源。早先他們渡萊茵河內遷(羅馬帝國最強盛時以萊茵河為疆界,以東的是羅馬高盧行省,以西是蠻族活動區,譯者注),向羅馬投誠后就被安置在萊茵河西岸,不僅不需要監督,羅馬人更可用他們來守衛邊境。

巴塔維人(batavi)是所有部落中最勇敢的,他們據有萊茵河中一個島嶼以及河岸一條很狹的地帶。他們本是卡狄人(chatti)的一支,後來因為內亂才被迫遷到現在的住處,因而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他們仍然保持著古代盟友(指羅馬還是共和國時,給一些城邦以同盟者身份)的光榮標記,那就是:他們不受進貢之辱,也不受稅收壓迫。他們沒有賦役,而僅僅作為羅馬的利矛堅盾而獨處一方。馬提雅契人(Mattiaci)也和巴塔維人同樣臣屬於我們。羅馬人民的偉大,使帝國聲威遠揚於萊茵河外的異域。因此,儘管這一部落的領域在萊茵河的日耳曼尼亞一側,但他們反與我們保持一致,他們在各方面均與巴塔維人相似,不同的是,他們家鄉的氣候和水土使他們更為強壯和勇敢。至於那些耕種什一稅地(Tithe-land)的部落,雖然遠居萊茵河和多瑙河以外(「多瑙河以外」,指多瑙河以北,羅馬帝國強盛時以多瑙河為北部邊界,譯者注),我也不能將他們算在日耳曼人之內。那是從高盧遷移去的一些魯莽冒險者,他們因為無以為生才前去佔據了這塊所有權不明的土地。不久以後,由於我們的國境日益擴張和兵鋒遠及的緣故,這塊地方便被收入羅馬行省之內而成為帝國一個邊遠角落。

在比這些部落稍遠些的赫爾希尼亞森林則居住著卡狄人,這一帶與其他部落所處的平原大為不同。雖然大部分地方為山脈所盤踞,但地勢逐漸下降,赫爾希尼亞森林更像是卡狄人的守護,將他們與其他部族分隔開。卡狄人軀幹肢體極其健壯,相貌兇惡而特別勇悍。就日耳曼人而言,他們應當是相當聰明的一支人了。他們推舉首領,並服從於首領;他們有軍事紀律並懂得戰略;他們善於伺機乘隙,也能抑-制自己一時的衝動;他們把白天安排得很好,夜間則掘塹防禦;他們知道僥倖是一時的,而勇敢值得依賴;尤其不平凡的是,他們更依恃將軍的身先士卒,而不是依仗盲目衝鋒,這是只有羅馬人嚴明的紀律才能達到的。他們的全部軍力在於步兵,步兵除了攜帶兵器而外,還負荷鐵制的工具和輜重。其他日耳曼部落熱衷小規模戰爭,但卡狄人卻只進行大規模戰役。他們很少從事抄掠和突擊。這可能是因為騎兵的特點是勝如潮湧、敗如山崩,迅捷和慌怯總是連在一起的;而步兵往往能沉著應戰,頗近乎剛毅之勇。

卡狄人有一種專用以表示個人勇敢的風俗,該風俗在日耳曼人中獨此一家。那就是:男人剛剛成年,便蓄髮留胡,直到他殺死一個敵人用以彰顯自己的勇敢以後,才站在敵人血淋淋的屍體上,將臉剃光;從此他才算盡了自己出生的義務,才不負故土和父母。怯懦者則仍然鬚髮滿面。在他們眼中,鐵戒指是恥辱的標記,但一些勇者往往也戴一個鐵戒指,作為鐐銬的象徵,直到他殺死了一個敵人以後,才算履踐了自己的誓言,才能解脫自己的鐐銬。這種風氣在卡狄人中間很流行。有些男人,儘管已頭髮斑白,但還帶有這種表記,不僅在本族人中很顯眼,敵人也能一眼辨認出來。每逢交戰的時候,總是讓這些人排在前列,蔚為壯觀。即使在太平無事時,他們也並不顯得馴靜些。他們沒有居室、沒有田地、沒有職業;他們任意遊盪,遊盪到那裡,就由那裡的主人款待他們。他們揮霍旁人的財產,亦如輕視自己的財產一樣,直到年老體衰,才失去了當年的豪氣。

挨著卡狄人的萊茵河的河道現在已經固定下來,並被當作邊界。沿萊茵河河岸,靠近卡狄人的有烏西俾人(Usipi)和騰克特瑞人(Tencteri)。與所有日耳曼部落一樣,騰克特瑞人也勇武善戰,尤其擅長於騎兵的組織;鄧克特累人的騎兵威名並不在卡狄人步兵之下。他們的祖先首先獲得這種威名,而後世繼續堅守。他們的兒童以騎馬為遊戲;青年人以此爭勝逞強;甚而老年人也樂此不疲。馬,也和奴隸、房屋及其他遺產一樣,屬於個人財產,不同的是,馬不一定由長子繼承,而是由特別勇敢善戰的一個兒子繼承。

以前毗連著騰克特瑞人的是布魯克特瑞人(Bructeri),但據最近傳聞,卡馬維人(Chamavi)和盎格利瓦累人(Angrivarii)遷到了該處,將布魯克特瑞人或趕走、或借鄰近部落的幫助殲滅了,這也許是由於他們憎恨布魯克特瑞人的傲慢,也許是由於他們貪圖劫奪布魯克特瑞人的財產;要不然就是由於上天降福於我們羅馬人了。上天甚至還不惜讓我們目睹這場激戰。有六萬多人死於這場戰鬥之中,雖不是死在羅馬人的刀劍之下,但卻遠勝於死在羅馬人的刀劍之下,因為我們可以坐享其成。如果這些部落不能對我們保持友好,但願他們永遠彼此仇視。我們帝國運勢已衰,幸運所能賜給我們恩典也就無過於敵人內訌的了。

比盎格利瓦累人和卡馬維人更遠些,是杜爾古比尼人(Dulgubnii)和卡斯瓦累人(Chasuarii)以及其他一些不著名的部落。至於向萊茵河的一面則有弗累希人(Frisian)。弗累希人分為兩部分:強者稱大弗累希人,弱者稱小弗累希人。這兩支人的地域沿萊茵河直到出海口,包括了羅馬戰艦所曾游弋過的那些巨大湖泊。事實上,我們曾探尋過這一帶的海岸線。傳聞該處保存著赫爾丘力士的柱子;若赫爾丘力士並沒有來過此地,那就是由於我們不約而同地認為各處所見到的壯麗宏偉的建築都是他的神功,但傳聞始終未能得到證實。德魯蘇斯·日耳曼尼庫司(Drusus Germanicus,羅馬將軍,譯者注)的膽量並不算小,然而大海拒絕任何敢於探索它和赫爾丘力士秘密的行動。在他以後,更無人問津,大家都認為:與其去探究原委,倒不如誠信神功來得虔敬。

我已經描述了所知的所有日耳曼尼亞西部的情形。從弗累希人地域開始,海岸線一直向北延伸,而後又轉向南,形成一片環形土地。其中首先是考契人(Chauci),這一部落的地域包括從弗累希人一直往東的一部分沿海,順著前面所述各部落的邊緣環曲而下,直至卡狄人之境。他們不僅僅佔有這一大片地區,而且人口甚眾。在日耳曼人各個部落中,他們應算是最高尚的一族;他們以正直的行為來保持自己的偉大。他們沒有貪婪的野心,也沒有越界暴行。他們和別的部落和平相處,不相往來。他們從不挑起戰爭,也從不抄掠他族。事實上,他們並不以採取強硬鎮壓的政策來體現本族實力。但他們也隨時備戰,一旦有事,大隊人馬在頃刻之間便可赴戰;然而在太平無事的時候,他們的聲威也並不稍減。

切如希人(Cherusci)居住於考契人和卡狄人的東邊。長期以來,他們沒有受過侵略,安享過度的、使人頹靡不振的太平之福。這自然很幸福,但卻未見得安全,因為處在橫暴的強鄰虎視眈眈之下,太平只是一葉障目而已。在強權決定一切的時代,公道和仁義只是加在強者身上的美名。因此,切如希人本該有善良正直的聲譽,現在卻被稱為笨伯和懦夫;而強盛的卡狄人與此相反,他們認為成功和深謀遠慮是分不開的。弗希人(Fosi)為切如希人的鄰居,其遭遇也相當。雖然在繁盛時期不曾和切如希人有福同享,但後來反倒與他們有禍同擔。

就在同一片日耳曼尼亞沿海角落,居住著辛布瑞人(Cimbri)。這個部落現在人丁稀少,過去卻有煊赫的聲威。至今到處保留著很多遺跡,證明了他們古代的光榮。在萊茵河的兩岸有他們的營壘遣址,範圍非常廣闊,當你巡行這些營壘遺址時,還可以想象他們當年雄壯軍容,同時這也是一次大規模移民的痕迹。羅馬紀元六百四十年(公元前113年,譯者注),卡西利烏斯·麥特魯斯(Caecilius Metellus)和巴庇里烏斯·卡爾波(Papirius Carbo)任執政官時,我們初次聽說辛布瑞人的侵略,從那時算起,直到皇帝圖拉真之第二任任執政官為止,共計約有二百一十年左右,我們從事於徵服日耳曼尼亞竟達如此之久。在這段時期中,雙方都損失慘重。無論薩姆尼特人(Samnites)、迦太基人、西班牙人、高盧人、或乃至帕提人,均不曾令我們這樣經常的警戒。日耳曼人的自由自主比帕提亞帝國還要可怕得多。東方帝國除了殺死我們的克拉蘇(Crassus,前三頭之一)以外,他們還有什麼可以嘲笑我們的地方呢?他們也曾喪失了自己的巴科茹斯(Pacorus),他們也曾被溫提底烏斯(Ventidius)擊潰過。但日耳曼人曾經打敗了或生擒了卡爾波、卡修斯、斯考茹斯·奧瑞利烏斯、塞-爾威里烏斯·卡比約(Serviliius Caepio)和馬庫斯·曼里烏斯(Marcus Manlius),他們使羅馬喪失了五個執政官所率領的軍隊,他們曾經從奧古斯都手中擄去了瓦魯斯(Varus)所率領的三個軍團。固然,他們也曾被馬利烏斯(Marius)擊敗於義大利,被偉大的尤利烏斯·凱撒擊敗於高盧,被德魯蘇斯、尼羅和日耳曼尼庫司擊敗於其本土,但在這些戰役中,我們並不是沒有損失的。不久以後,凱烏斯·凱撒的虛張聲勢終於成了一場笑話。此後,彼此一度相安無事;但到了我們內戰時,他們又乘機襲擊我們軍團的過冬營地,甚至還打算征服高盧行省,雖然又被我們趕回去了。但近年以來,只見我們捷報頻傳,而不見我們真正戰勝他們。

現在我們要談蘇維比人(Suebi)。他們不像卡狄人和鄧克特累人那樣只是一個部落,而是佔有日耳曼尼亞大部分地區,所以至今還分成了許多部落,各有不同的名稱,蘇維比人是他們的總稱。蘇維比人所特有的,區別於其他日耳曼人的標誌是將頭髮抹在腦後,束成一個髻。這也是他們內部自由人不同於奴隸的標誌。在其他部落中也可以看到這種打扮,或由於他們和蘇維比人有親屬關係,更多的則是模仿行為,但這種例子很少見,且也只限於年輕人中。在蘇維比人中,就是到了頭髮斑白的時候,還是綰一個蓬鬆的髻在頭頂。首領們則更在髻上加裝飾,他們對於容貌的修飾如此而已。但這完全出於一片純樸天真,沒有絲毫愛美之心。他們只是認為交戰時將頭髮這樣裝束,可以使自己顯得高大可怕一些,所以他們的打扮自己,應當被認為是給敵人看的。

塞-姆諾內斯人(Semnones)自稱為蘇維比人中最古老和最高貴的一支。這可由他們的宗教儀式證明。每逢一定的時期,所有有共同族源的部落都派遣代表聚集在一個叢林之中,選取此片森林既是因為此地是發源之所,也是出於對未知森林的恐懼。在這裡,他們野蠻宗教儀式的恐怖開端是當眾舉行人祭。對於這叢林的崇敬還不止此一端。他們進入叢林的時候,必須套上鎖鏈,以表示屬下對該處神力的皈依。如果不幸跌倒了的話,不得站起或由人扶起,而只許匍匐爬行出來。所有這些迷信都是由於他們相信他們種族就起源於此、並且相信萬物之主的尊神就住在這裡。塞-姆諾內斯人的繁盛更加強了他們的信仰;他們分成了一百個部落,部眾的強大使他們自命為蘇維比人的領袖。

至於朗哥巴底人(Langobardi)則正好相反,因人口稀少而著稱。他們處在部眾強盛的鄰族包圍之中,但並不附從於他人,而以勇悍善戰來維護自己的安全。在朗哥巴底人之外,則有柔底尼人(Reudigni)、阿維內斯人(Avione)、盎格利人(Anglii)、瓦瑞尼人(Varini)、歐多塞-斯人(Eudoses)、蘇瓦多內斯人(Suardones)和努伊托內斯人(Nuithones),他們都為河流與森林所環繞。關於他們的信息很少,不過他們共同崇奉大地之母納爾薩斯(Nerthus),他們相信她乘著神車巡行於各部落之間,過問凡間俗事。在大洋中的一個島上,有一叢神林,神林之中,有一輛供獻給神的檀車,覆蓋著一件長袍。只有一個祭司可以接觸這輛車子。當女神下降她的神廟時,只有這個祭司能夠感覺出來,於是牝犢拉著車上的女神前進,而他則以虔誠之心情隨侍車后。女神光臨到哪裡,哪裡就設酒宴慶賀,女神降臨的時期是宴慶時期。在這時期,他們弭兵息鼓,不帶兵器,彼時,他們才知道和平與安寧。這場歡宴一直持續到女神厭倦於凡間的交際,於是由這位祭司送她回神廟。如果你相信的話,據說此後這檀車、車上的長袍和女神自己都要在一個神秘的湖中沐浴。送去服侍女神的奴隸們立刻就被湖水所吞沒。因此引起一種神秘的恐怖和愚昧的虔誠,認為只有註定了要死的人才能見到女神的沐浴。這幾支蘇維比人擴展到了日耳曼尼亞很邊遠的北部地區。我們再沿著多瑙河敘述,一如我們前面沿著萊茵河敘述一樣。距離我們最近的是赫爾門杜瑞人(Hermunduri)。他們是效忠於羅馬的一個部落。因此,在日耳曼人之中,惟他們不限於在河岸上經商,而可深入內地,到最繁榮的瑞提亞行省貿易。他們可以到處通行無阻。我們對其他部落只能列營陳兵以待;對他們卻可開門敞戶相迎,因為他們毫無貪婪之心。有名的阿爾比斯河(Albis)即發源於赫爾門杜瑞人的境內,我們曾經一度對這條河很熟悉,但現在我們只是耳聞其傳說而已。

赫爾門杜瑞人的近鄰為納累斯提人(Naristi),越過納累斯提人則為馬可曼尼人(Marcomani)和誇地人(Quadi)。馬可曼尼人以其強盛聞名。他們現在的家園,就是在古時用武力趕走了波依人而來的。納累斯提人和誇地人也並不弱於馬可曼尼人。如果單就日耳曼尼亞為多瑙河所環繞而言,這四個部落可以稱之為日耳曼尼亞的邊陲。直到我們的時代,馬可曼尼人和誇地人仍由他們本族的國王統治著,這兩族國王出自馬羅波杜烏斯(Maroboduus)和土德魯斯(Tudrus)兩貴族家。但他們現在也受外人統治了,因為國王的勢力是依仗羅馬為外援的。他們雖很少借重我們的兵力,但卻經常仰仗我們的財力——財力的效用並不在兵力之下。

馬可曼尼人和誇地人的後方分佈著馬斯尼人(Marsigni)、哥提尼人(Gotini)、俄斯人(Osi)和布累人(Buri)。其中,馬斯尼人和布累人在語言和生活習慣方面類似蘇維比人。但哥提尼人用高盧語,俄斯人用潘諾尼亞語,可見他們不是日耳曼人。更可資證明者:他們一面向薩爾馬提亞人納貢,一面向誇地人納貢,原因竟然是他們是異族。哥提尼人的領地中有鐵礦,他們因此會從事開採鐵礦的賤役。所有這些部落所佔的地區中,平原很少,他們大多住在森林和山巔上。蘇維比人被一條連綿的山脈隔成兩半,在山外還住著許多部落。通用範圍最廣的名字為李基人(Lygii)。在李基人之中,值得提及的只有其中幾個最具實力的部落:哈瑞人(Harii)、赫爾維科內斯人(Helvecones)、馬尼密人(Manimi)、厄利西人(Elisii)和納阿納瓦利人(Nahanavali)。在納阿納瓦利人中,有一座自古就被獻給神祗的叢林。這片叢林由一位身穿女性衣服的祭司守護;他們對神祗的稱呼為阿爾契(Alci)諸神,若翻譯成我們的語言則只有卡斯托神(Castor)和波魯克斯神(Pollux)能體現這些神的意味。這些神祗沒有神像,也毫沒有外來迷信的痕迹,但人們卻把他們當作年輕的兄弟來供奉。哈瑞人不僅是李基人中最強大的一支,也是天性最蠻悍的一支,且他們還藉助藝術和各種時機來增添自己的可怖性。他們會使用黑色的盾,身\_體都塗上顏色,他們專乘黑夜交戰。他們就像陰兵鬼卒一樣借著這慘淡可怕的情景使敵人感到驚慌失措。敵人們誰也不敢面對這樣奇怪、宛如妖魔出現的情景。在任何一場戰爭里,眼光總是最先被懾服的。

在李基人的疆界之外為哥托內斯人(Gothones)。他們由國王統治,雖較其他日耳曼部落稍受約束,但仍不妨於他們的自由。與哥托內斯人濱海相連的為魯基人(Rugii)和勒莫維人(Lemovii)。這些部落的特殊標幟為圓形的盾、短劍和對於他們國王的效忠。

在這些部落之外則有蘇約內斯人(Suionese),他們住在海中島嶼上,不僅人多兵強,還有很強的海軍。他們船隻的形式與我們相差巨大,兩端都有一個船頭,以備隨時靠岸而無需掉頭。他們的船不張帆,兩旁也沒有排槳,槳位的排列是不固定的,有如河上的船,可隨著左右變換方向滑動。蘇約內斯人重視財富,他們的國王也正是最富有者。統治者的權力是無限的,他們無條件地服從他。他們不能像日耳曼人中其他部落一樣,可以人人持有兵器,他們的兵器專門由一個奴隸保管。這是由於海洋阻斷了敵人的奇襲,所以不需要常備武器,也因為怕人們持有兵器便會滋生不服從的念頭。武器由奴隸而非貴族、自由民甚至是被釋放的奴隸來掌管符合國王的利益。

在蘇約內斯人之外,還有一片平靜、幾乎是一汪死水的海域。這片海被認為是環繞世界一周的。因為海上落日的餘暉一直延至日出時才消失,其光耀日,以至星辰為之失色。據民間傳說,那裡可以聽到太陽上升時大海發出的嘶嘶聲,並可以看到太陽神駕馬的形狀和他頭上的光環。人們說天地盡頭就在此處,我認為這一點很可信。

沿著蘇維比海接著往東就來到了艾斯提人(Aestii)的領地,他們的風俗習慣和服裝是屬於蘇維比人的,但他們的言語卻非常像不列顛語。他們崇拜諸神之母,這種信仰的標誌為一隻牝野豬的形象。它被視為法力無邊的護身符,信徒們要是帶上了它,即使不裝備武器或護具,在敵人包圍之中也不會有危險。他們通常使用木棒,鐵制的兵器是很少見的。在培養穀物及其他作物方面,他們比懶惰成性的日耳曼人要刻苦耐勞多了。此外,他們也到海中去搜尋東西,他們也是野蠻人中唯一搜集琥珀的,他們把琥珀稱為「格萊松」(glaesum)。作為野蠻人,他們也不曾研究或探尋過琥珀的結構和成因。長期以來,琥珀僅僅是海浪帶來的普通東西而已,唯有奢侈的羅馬人才給它一個名稱。對於這些土著說來,琥珀是毫無用處的。他們只將琥珀搜集成堆,絲毫不加以磨光就拿給我們,因此他們常常因為可以得到太多的報酬而感到奇怪。琥珀其實是一種樹木的油脂,人們可以從它的透明中看到一些蟲豸或者帶翅的昆蟲,這些蟲類被油脂粘住,當它硬化的時候,便逐漸與它合為一體了。由此我有這樣的想法:也許像東方那遙遠偏僻的地方有乳香等樹滲出香汁一樣,西方的陸地和島嶼上也有某種果實很多的小叢林,那果實被日光的強熱所曬,化成粘液而漸漸流入海中,被浪潮衝到對岸來了。將琥珀置於火上,它立刻便像松木一樣燃燒起來,光彩奪目,異香撲鼻,還會立刻軟化得像--濕--青或松脂一樣。

與蘇約內斯人毗連的還有希托內斯人(Sitones)。他們除了受一個女-人統治以外,其他一切都和綏約內斯人相似。這令他們不獨喪失了自由,簡直連奴隸也不如。蘇維比人的介紹就到此為止了。

至於契尼人(Peucini)、維內狄人(Veneti)和芬尼人(Fenni)究竟應當算在日耳曼人之內還是應當歸之於薩爾馬提亞人之列,是很難斷定的。佩契尼人,或稱之為巴斯塔尼人(Bastarnae),他們雖在語言、生活習慣和定居模式都與日耳曼人相似,他們雖也都同樣安於懶惰和骯髒;但因為與薩爾馬提亞人互相通婚,他們幾乎墮落得像薩爾馬提亞人一樣了,他們的面部輪廓也與薩爾瑪提亞人非常像。維內狄人的生活方式已轉向薩爾馬泰人,他們遊盪於佩契尼人和芬尼人之間的山林,以劫掠為生。然而,他們卻應當屬於日耳曼人:因為他們有固定的棲身之所,有盾,喜歡步行,矯捷善走,這些都和薩爾馬提亞人完全相反——薩爾馬提亞人通常是以馬背或車輛為家的。芬尼人則極端野蠻、骯髒、貧窮:他們既無兵器,也無住宅;他們以野草為食,以獸皮為衣,以土地為床。他們一切都仰賴於弓箭,但因為沒有鐵,他們往往會在箭頭裝上一塊尖骨。婦女會和男子一道打獵,共同分享獵物。他們只知道用樹枝編成罩子,用以保護嬰孩,使之免於野獸和風雨的侵害。這種東西還能充當青年人的住處、老年人的休養所。他們往往覺得與其忍受耕種的辛苦和家庭勞動的繁雜,與其把自已和旁人的命運懸於希望和恐懼之間,倒不如現在這樣生活來得安樂。他們不憂人事,不畏神明,沒有任何值得祈禱的事,已經到達了常人所不及的境界。

此為我們知識所及之最遠處,在此之外的其他則多為無稽之談。比如,我聽說荷魯斯人(Hellusii)和奧克辛內斯人(Oxiones)都是人面獸身。此類傳言荒誕不經,我就不列入本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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