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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肺癌患者昏迷前執意全捐器官(圖) (轉帖)

作者:rongrongrong  於 2010-10-22 22: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27歲肺癌患者昏迷前執意全捐器官(圖)
 2010年10月21日09:43 27歲肺癌患者昏迷前執意全捐器官(圖)
▲20日晚,李金海的姐姐代他簽下了捐獻書。本報記者 吳凡 攝

  本報濰坊10月20日訊(記者馬媛媛) 20日晚,27歲的肺癌患者李金海在昏迷前委託姐姐到紅字會簽署「遺體、眼角膜捐獻書」。「能夠回報給社會的只有這麼多,不想讓更多的人再忍受病痛的折磨」,李金海清醒時說。據介紹,他是濰坊第一位器官全捐者。

  20日晚7點多,家住安丘輝渠鎮南羅村的李慶雲趕到濰坊紅十字會辦公室,她要為弟弟李金海簽署一份遺體、眼角膜捐獻書。在紅十字會辦公室,簽完捐獻協議書的李慶雲告訴記者,弟弟今年27歲,現在正在醫院,生命垂危。但是昏迷前,他要求姐姐幫他完成一個心愿———一定要在臨死前幫他簽一份遺體捐獻書。

  「醫生說他活不過今天晚上了,我不想讓他留下遺憾」,李慶雲說,弟弟14歲時,父母遭遇車禍,都不幸去世。留下年僅17歲的她陪弟弟一起生活。但是弟弟很堅強,在濰坊闖蕩了幾年,便在安丘開了一家理髮店,生意紅火。

  命運又一次跟這個不幸的家庭開起了玩笑。2010年農曆正月廿是李金海訂婚的日子。但是訂婚當天,李金海突然感覺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已經是肺癌晚期。

  李金海得知自己所剩的日子已經不多,他告訴姐姐,想將自己的遺體捐獻。今年5月份,他在日記中這樣寫道:「這樣的日子太難熬了,渾身上下,除了小腹不疼,其它地方都疼。我不想讓別人再經受這樣的折磨,我能回報給社會的,就是將自己的器官捐獻」,姐姐李慶雲說,弟弟能夠萌發這樣的想法,一方面是受姐夫榮紹林的影響,另一方面,他真的想為這個社會留下點什麼。

  李金海的姐夫榮紹林於今年4月簽署了遺體捐獻書,決定死後將自己的遺體捐給需要幫助的人。李慶雲說,弟弟得病期間,村民和紅十字會共給他捐了2萬多元的醫藥費,他沒什麼可以回報的,只能將自己的遺體留給需要的人。

  晚上8點15分,記者來到濰坊市人民醫院介入放射科,醫生說,李金海已是重度昏迷,能否挺過今天晚上,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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