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過猶不及
「過猶不及」一向被傳統國學學者認定,是孔子對中庸之道定義的註腳之一。在生活、學習和從業做事的實踐中,「過猶不及」有著廣泛的指導性意義。中國人知道,做任何事都不能太過分,就是從「過猶不及」引申出來的處世哲學。
《左傳》中有一段『蹊田奪牛』的寓言故事。故事得從春秋中期的美女夏姬講起。夏姬是鄭穆公的女兒,嫁給陳國(國都在今河南淮陽附近)大夫夏御叔,生子夏徵舒。夏御叔死後,陳靈公和大夫孔寧、儀行父,均與寡居的夏姬有私情。他們三人常沆瀣一氣,到夏姬家尋歡作樂。一次,他們在夏家飲酒。陳靈公對儀行父說:「夏徵舒看起來很像你。」 儀行父笑著答道:「他也很像君侯您啊。」當時,夏徵舒還是個年輕小伙兒,聽到他們的戲謔之言,非常憤怒,就射死了陳靈公。孔寧、儀行父逃奔到楚國求援。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冬,楚莊王(公元前613至前591年在位)率領附屬於楚國的諸侯,並出動楚國的軍隊伐陳,把夏徵舒抓住,並處以車裂示眾之刑。然後楚莊王將陳國滅掉,設為楚國的一個縣。
當時楚大夫申叔出使齊國歸來。他向楚莊王彙報了使齊的情況,就要告退。楚莊王責問他說:「夏徵舒大逆不道,弒其國君。寡人率諸侯之師討伐,並將他處死而示眾。諸侯和縣公(指楚國的縣)都就此事向寡人慶賀。唯獨你不向寡人慶賀,你什麼意思你?」申叔說:「我可以申述自己的看法嗎?」楚莊王說:「當然可以!」
申叔說:「夏徵舒弒其國君,是犯了大逆不道的罪啊。大王出兵討伐他,並將他處死以示眾,也是義舉啊。大王怕也聽說過這個故事吧:『有人牽著牛從別人田裡經過,踐踏了田裡的禾苗。田主就搶奪走他的牛,作為賠償。』牽牛踐踏別人禾田的人,確實是有錯誤的。但是搶奪他的牛,就罰的太重了。大王率領諸侯之師,聲討有罪之人。如今卻把陳國滅掉,設為楚國的縣,這是貪圖富庶的陳國啊。以聲討有罪的名義召集諸侯之師,結果卻為自己的貪欲而滅陳設縣,這怎麼行呢?」楚莊王:「說得好啊!我從沒有聽說過這種道理。我再把陳縣還給陳國,行嗎?」申叔說:「這就像我這樣的小人物所說的,『把從別人懷裡拿走的東西,再還給人家』啊。」楚莊王因此重新封建了陳國。
這段故事說明,即就是對於犯罪者來說,罰過其責,也是過分的。有人牽牛取徑他人之田,是侵犯了他人的田宅私有權。加上踐踏了他人的禾稼,是必須賠償的。然而這個賠償,是不應該超過一頭牛的價值的。所以強奪他的牛,就是懲罰過分。陳國內亂,楚莊王帥諸侯之師出兵討伐,在當時可謂是義舉。但把陳國滅掉,設為楚國的一個縣,就過分了。楚莊王被申叔的寓言故事折服,因此重新封建陳國。
本文是我的《儒家四書格言》【樣稿】。《論語》原文以及英譯附下面。
---李西興 2009-5-15於奧克蘭
《論語》11.16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Zigong asked, 「Which of the two, Shi or Shang, is the superior?」
Confucius said, 「Shi goes beyond the moderate, and Shang does not come up to it.」
「So,」 said Zigong, 「the superiority is with Shi, I suppose.」
Confucius said, 「To go beyond is the same as to fall sh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