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國際三八婦女節,有關女人的博文頻頻登出,今天是節期的最後一天,順流而上這一篇后,就該退下去了,續未了的京華緣。
外婆是我媽的繼母,比我媽大十歲。我媽說,第一眼見到外婆的時候,覺得挺震撼的,外婆穿著一件淺藍底白色小碎花旗袍,懷裡抱著一個白白胖胖虎頭虎腦的嬰孩,站在已經三十多歲的外公旁邊,陽光燦爛地笑著,顯得那麼年輕,那麼充滿活力,哪裡有點兒媽的影子,分明是漂亮的大姐姐啊。
我媽姐妹三人,我媽是老二,下邊有個妹妹,六歲剛過就得病死了。我媽的生母去世以後,由我媽的祖母做主,把屬於我外公這一房的財產,充公折算成銀兩再分配。十四歲的大姨和十一歲的我媽,勢單力薄,所分到的不足以另立門戶。遵照祖母的指示,小姐倆帶著這點兒銀兩,手牽著手,離開了膠東半島的老家,按照族人提供的路線,戰戰兢兢,磕磕絆絆,歷經一些溝溝坎坎,總算有驚無險地找到了外公。
想起一路顛簸的委屈,想起族人的冷漠,我媽很快地越過了「大姐姐」的障礙,從心底里接納了繼母。其實,那個時候,後母虐待前房子女的例子,舉不勝舉,所以民間才有「十個後娘九個狠毒」的總結,因此,障礙不障礙接納不接納的主動權,掌握在繼母手中。
媽媽的三個弟弟兩個妹妹,我的大舅二舅小舅三姨四姨,是外婆親生的。1950年外公進京在鐵路設計部門工作,家也安在了北京,舅舅姨姨們與北京一起成長。
後邊的故事講過了,現在讓照片說話吧:
1963年,和母系親屬合影。最小的那個孩子是我。
人太多,隊形太亂,前排一溜男孩從左到右小舅表哥哥哥表哥表哥,最後排左邊二舅,右邊大舅。
女眷們從右邊開始,大姐,四姨,二姐,大姨,外婆,媽媽,我,三姨,表姐
看看,外婆慈愛的目光盯在了我身上,那時候外婆還不到50歲,大舅二舅三姨大學畢業了,都還沒有結婚,就有我們這一大群孩子圍著她叫外婆,多開心哪!要不怎麼說外婆有福氣呢?
補充說明彼此善待:在一方處於弱勢的時候,能否彼此善待,處於強勢地位的一方,是起主導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