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難怪上訪的百姓越來越多、都是有了這樣昏庸的官員

作者:人在路途  於 2012-9-23 04: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評論

關鍵詞:, 百姓, 意見書

              非法簽訂的合約

                                                                        答覆意見書

注=[有橫線的是本人加註]希望廣大網友評價評價當官的這樣處理合不合理

編號:33455831345001487807

周海巧等同志:您們好!

根據您們提出的信訪事項,章旦鄉人民政府作出以下處理意見:

1、關於反映「未經村民同意,隨意將租期改為55年,承包協議無效,要求撤銷。」的問題。

經調查,2004年9月23日,青田縣章旦鄉歇馬降村召開村兩委幹部和村民大會,經研究協商,大家一致同意將林坪山村集體統管山1000畝(實量560畝)這裡的數據不符實際的數據應該有正否3000畝上下有谷歌地圖上可以看到實際平整的是560畝左右【青田縣土地管理局檔案依據】承包給章旦鄉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鄭進光開發【水果基地】,基地開發完成後交還給歇馬降村,由歇馬降村自行轉包和管理;上級政府部門補助給開發基地補助的資金歸章旦鄉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所有。請問平整的又不是我一個村土地、其它的村荒山平整多有賠償和補貼、怎麼我村的經濟林平整就沒有呢?這個錢到那裡去??2004年11月26日,章旦鄉歇馬降村委與章旦鄉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基地開發(土地平整)協議書。

2006年12月17日,歇馬降村委經村兩委和村民代表同意,將開發好基地承包給羅建輝、鄭進光經營,並與羅建輝、鄭進光簽訂了協議書,每畝山地從第三年起每年交給歇馬降村20-60市斤稻穀2009-2010年每年每畝山租金20市斤稻穀,2011-2037年每年每畝山租金60市斤稻穀),承包期為30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2011年9月1日,歇馬降村委在村委會議室召開了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調整2006年12月17日簽訂的村開發基地(已種植油茶)承包協議,歇馬降村共有村民代表25人,會議實到20人請問這位回復的政府官員你到底懂不懂村民代表法。如果不懂那麼趕快去看看學學可能還來的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代表法,在村集體重大利益方面、村民代表是沒權代表村民的超過全體代表三分二而且我們怎麼不知道我們村裡還有這麼幾位代表。是誰任命的??大會一致同意將油茶基地轉包給張竹彬、殷相勇、葉東民三人,並簽訂了承包協議書。租金從原來的每畝山地20-60市斤稻穀提高到每年伍萬元人民幣,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承包期限30年修改為45年,再說從30年改成45年怎麼重大事情說改就改到底是誰的權利從2011年1月1日至2055年12月31日止。

根據2006年山林延包政策及2006年7月15日章旦鄉各村簽訂的責任山承包合同五十年不變(至2055年12月31日止)的規定,歇馬降村委會與張竹彬等三人簽訂的合同符合上述條件,承包期在國家核發的林權證期限內。且承包人已按時向歇馬降村委交納了租金,屬有效協議。

根據調查情況,章旦鄉歇馬降村集體統管山的開發及基地的承包事宜經過村兩委、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不存在隨意更改承包期限的情況。

2、關於反映「毀林600畝不作補償、不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造成水土流失,造成村莊、及大片可耕地農田損失。」的問題。

歇馬降村560畝集體統管山在開發前大部分荒山,這560畝是經濟林還是荒山村民最清楚而且青田縣林業管理局有檔案可查只有零星的松樹和油茶樹(失管多年),此山上砍伐的松樹出售共計人民幣2000元砍伐的大量樹木只買2000塊是買給誰的而且是誰做的決定??已入村集體帳戶。不存在毀林及補償的情況

根據2004年11月26日,歇馬降村委與章旦鄉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開發協議書第四條規定「乙方在開發過程中要盡量做到水土流失的保護措施,以免四至範圍外的農田損失,如避免不了卻有損失的農田及農作物,應由甲方負責處理。」開發以來,沒有發生水土流失,造成村莊、及大片可耕地農田損失的情況。這裡說的沒有造成水土流失和大片可耕地農田損失有照片為證很現場為證不是你們當官的可以瞎說

3、關於反映「張竹彬身份為公務員、國家幹部,又時任章旦鄉副鄉長管理歇馬降村,利用工作職權及勢力,參與承包山場,嚴重違反了有關規定。」的問題。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規定,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幹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公務員張竹彬同志符合歇馬降林坪山集體山林承包條件。經查,沒有發現張竹彬在時任章旦鄉副鄉長期間,利用工作職權的問題,也沒有影響正常上班。

你們如果對歇馬降村委與張竹彬、殷相勇、葉東民等三人簽訂的協議有異議的話,你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你們用非法的途徑做的事,現在你們要求我們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你們當官做胡作非為要求百姓用法律來差屁股??而且本人諮詢青田各大律師行在中國合同裡面有兩牧公章等於是跟政府打官司、、、等於沒法打

章旦鄉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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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村大部分村民反對反對合約反對村幹部和鄉政府官員互相勾結盜竊我村集體利益的去簽名與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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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元悟愚翁 2012-9-23 08:53
但是,上訪也無用啊。
回復 卉櫻果 2012-9-23 10:43
元悟愚翁: 但是,上訪也無用啊。
居然還有人會上訪?我都知道沒意思的
回復 總裁判 2012-9-23 22:27
卉櫻果: 居然還有人會上訪?我都知道沒意思的
上訪是除了攜帶礦用炸藥包之外的唯一選擇,當然邊上訪邊帶炸藥包,且到了最後點燃導火索的地步也有。官逼民反,民造反有理還是無理?所以祖祖輩輩忍受皇權制度的草民在無奈之際,只能提出去問毛主席了。
專制體制不改掉,上訪或者不訪都是沒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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