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門」和「哈利路亞」,是全世界基督徒(指廣泛意義上的基督教徒)都聽得懂的兩個語詞,因為全世界任何文字的《聖經》版本中,都把這兩個語詞的譯音保留下來。所以無論操什麼方言的基督徒,在任何地方,只要開口呼出「阿門」或「哈利路亞」,人們就知道你是一個基督徒了。
阿門
Amen,天主教舊譯「亞孟」,今譯「阿門」(或阿們,或啊們);基督教一直使用「阿門」音譯;伊斯蘭教也翻譯「阿門」,不過,也有伊斯蘭教翻譯為「阿敏」,或「阿米乃」的。
阿門Amen,原是希伯來語,意思是「真實的」,與希伯來語「真理」一詞有關。英語是「靠得信住reliable,確定sure,真實true」或「願事情是這樣成就so let it be」;用作副詞就是verily或truly。「阿門」的確切意思,應該是「誠如所願」、「但願如此」、「希望如此」、「誠心盼望」、「是,上主」或「盼望是這樣」等等。「阿門」也用在禮儀或經文上,通常被譯為「實實在在、確確實實」的意思,用在禱告結尾是請求上帝垂聽基督徒的禱告。
阿門Amen,這一詞據希伯來原文含有「堅定」的意思。在舊約,當人民領受王的命令的時候,說「阿門」表示:遵命(王上1:36);當人民受警戒的時候,說「阿門」表示:領受(民5:22;申27:15-26);當百姓聽先知說預言時,說「阿門」表示:誠心所願(耶28:1-3、5、6)。因此,新約基督徒在稱謝、頌讚、祝福、感謝、禱告神完了的時候,也都要說「阿門」表示:實實在在,但願如此(羅1:25;9:5;林前14:15-16;加6:18;太6:9-13;林后1:20)。
阿門雖是基督徒在信經宣告、唱詩讚美和禱告中最常用的詞,但其在《聖經》中的本義,似乎已經由於人本主義對教會的侵蝕而被逐漸遺忘了。對於大部分基要主義者和福音派人士來說,阿門的意思就是「我覺得好」。這種主觀式的以人為中心的態度,在過往的兩個世紀中幾乎主宰了整個的歐美教會,也直接影響到中國教會。
阿門起源於猶太教,後來為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所採納。基督徒常在禱告或讚美時,運用「阿門」作為最後的總結和肯定;伊斯蘭教雖不常用此詞,但每次念誦《古蘭經》的第一章之後,就必以「阿門」作為結束語。阿門一詞的使用,可見於《聖經》和《古蘭經》,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宗教用語,在禮拜、彌撒或禱告時表示同意或肯定的意思。在公眾祈禱結束后,通常說「我同意」,就說「阿門」;如果某人不同意,他不必說「阿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亘古直到永遠。願眾民都說:阿門!」(詩篇106:48)。
阿門Amen,還用作一種對耶穌的稱呼。在以賽亞書65:16中神兩次被描寫成阿門的神(「真實的神」)。耶穌常用在這個片語中:如在約翰福音5:24,25中「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耶穌在啟示錄3:14中說:「那為阿門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保羅說在耶穌里一切都是放心的:「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著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門)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那在基督里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哥林多后書1:20-21)。
其實,在《聖經·舊約》中,摩西寫律法時,就已應用了「阿門」這個詞。當以色列民眾對耶和華律法的要求作出群體性的響應時,就發出阿門為他們心中正面的承諾(民五:22;申廿七:15-26)。以後,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希米,向百姓重申律法時,也獲得類同的反應(耶十一:5;尼五:3)。這種向祈禱中的誓言和律法的咒詛應以阿門的,是願意負起所承諾的一切後果。舊約詩篇中,作者在祝禱或讚頌前後,加上阿門,是說明自己對禱文或頌詞,具有確實的誠意。
《聖經·新約》希臘文的阿門,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在聚會中,有人領導禱告時,全眾就沿用他們原先在猶太會堂所習慣的,向神誠心地應以阿門。自此,教會信徒都會在禱告后,應聲阿門,是對所表達的禱告,真心誠意的向神獻上。同時也表示願意順服天上神的權柄,以達成神在人身上的意願。
在《聖經》福音書的記載中,主耶穌常用阿門這個詞,是在他開口教訓人的時候。他常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實在」(verily/truly)原文就是阿門。當主耶穌向人說:「我阿門的告訴你」,他是帶著神的權柄講話。而這「我」字也就刻畫出他自己就是神,在馬太用了31次,馬可用13次,連最不用希伯來詞語的路加,(路加福音中從不用「和散那、阿爸、以利、拉比」等這類希伯來詞的)也用了6次。路加這樣地應用,一定有他明顯的用意。而約翰卻更隆重地,每次都用兩個相聯的阿門。中文《聖經》就譯為「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共享了25次。這樣的用法,並非法利賽人和文士敢用的,因為那是帶有權柄的。但主耶穌卻清楚認識,神的應許將透過他必要應驗。約翰在啟示錄中進一步的指明,這位主耶穌就是阿門(啟三:14)。他不但在末世作真實的見證,而且他也正是那位宇宙的創造者,他就是神!正如先知以賽亞也宣布過,這位神確是「真實的神」(the God of Amen)(賽六十五:16重複兩次)。「阿門」乃是神的名稱。
整本《聖經》對阿門的描述和應用,提醒基督徒以虔誠敬拜的心來到神的面前。很肯定的接受神的應許,很真實的訴說基督徒的心意,又以感恩祝禱的心靈,等候主耶穌基督的再臨。因此,在禱告結尾時,別忘了誠心地求上帝垂聽,好好地說:「奉耶穌的名,阿門!」
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Hallelujah,Halleluyah,或Alleluia,或Alleluja),是希伯來文「הַלְלוּיָהּ」。天主教譯作「阿肋路亞」,又譯「哈雷路亞」或「阿利路亞」或「哈里路亞」等。不論是基督新教或天主教,都會直接念原文而非譯文。不同的是基督新教起頭是「哈」的音,天主教則是「阿」的音。
「哈利路亞」原來是由兩個字合起來的:「哈利路」是複數的命令語氣,譯成中文是「你們要讚美」,「亞」是神名字的縮寫。整個詞的意思就是:「(讓我們)讚美(Praise)(הַלְּלוּ)上帝耶和華(Jah)(יָהּ)」,或翻譯為「讚美主」,或「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英語是:Praise the Lord。其中,「Yah」是上帝的希伯來名字「YHWH」(雅威/耶和華)(參見耶和華)的縮寫。這個辭彙主要出現在《詩篇》,它已經被許多西方語言接受。這個詞語在猶太教作為讚美詩(《詩篇》113篇-118篇)禱文的一部分。
「哈利路亞」,原為猶太人行禮拜時的歡呼語,後來基督教也適用。「哈利路亞」這句話成為萬國基督徒常用讚美的話。「哈利路亞」的意思與「讚美耶和華」的意思相同,主耶穌也就是舊約的耶和華。因此,基督徒以心靈和誠實頌讚,並且將心中所要的告訴神,可以念出來,或藉由心中的默念,向「無所不知的神」傾心吐意。口中仍真誠地重複頌讚:「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似乎真正這樣做的,主要是天主教。不過,在基督教的讚美詩和聖歌中,「哈利路亞」一詞經常使用。只是基督教並不認可「耶和華」,僅僅用「哈利路亞」一詞罷了,因為「耶和華」是猶太教的上帝,他們認為猶太教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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