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人性、情感、利益

作者:kylelong  於 2016-8-25 08: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學習探討|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評論

關鍵詞:情感


 

人類有別於動物的最大特徵之一,就是情感(emotion)。有些人說植物和動物也有「情感」,其實,這是非常牽強附會的,植物與動物的「情感」,只能說是一種簡單的意識存在,完全無法與人類的情感相提並論,因為人類的情感被提升到一種「永恆」和「永生」的水平。

 

最近里約奧運期間,有兩大熱門事件,都與情感相關。一個是王寶強離婚事件,另一個是郎平執教女排獲得金牌事件。雖然都與情感相關聯,但結果卻是截然不同的。與本文探討內容相關的,是這些情感的糾纏都與利益相關。也就是說,人性的價值(value of human nature),在情感與利益發生衝突時,具有很強的個體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但與此同時,又具有很強的普遍性(universality)。

 

我們回憶一下「三轉一響」的年代,那個時候的物質缺乏,但人們之間的情感是非常純真的。以至於現在只要有與那個年代相關的商品或商家出現,就會有一大批懷舊的朋友去購買、去欣賞、去品味,而實際上是去回味那個年代的故事。因為這些商品(或者說是物品)記載著人們過去的情感,承載著人們過去的經歷。我們反過來想一想:這些商家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心理來開發這個市場,獲得了不菲的經濟效益(實際利益)。一句話:情感與利益的關係,是一個人的人性價值體現,也是商品價值中很重要的方面。

 

剝離人性價值來談人性,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人的存在與生存,必定是具有價值的,否則,那就與動物或殭屍沒有多大區別。人性的價值,首先是信任價值(trust value)和情感價值(emotional value),其次才是思想價值(thought value)和創造價值(creation value)。有價值的存在,就會有利益(benefit)的存在,即使這種利益不一定就是物質利益或金錢利益,無形的利益也是一種十分重要的存在。比如某某人獲得了「某某學家」、「某某學者」的稱號,這是具有價值的,雖然暫時沒有任何物質利益或金錢利益,但在今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TA的家庭或家族,會因此而獲得一定的物質利益或金錢利益。

 

現在來談談商品價值與情感價值的關係。

 

商品的價值 = 物品價值(生產價值+使用價值+流通價值)+ 廣告價值。在傳統的生意模式中(商品經濟,commodity economy),商品的價值,很大一部分是廣告消費。強調依靠廣告的社會活動,是非常低端的、無賴的生活方式,而且這種消費往往具有盲目的從眾心理。在現代的生意模式中(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很多商家(比如類似「知青餐館」的商家)將廣告價值轉變成為情感價值,強調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提升的社會活動,才是理性的、有意義的生活方式,而且這種消費往往具有重複消費與較強的忠誠度。

 

人是社會的人,在各種社會活動中建立起來的情感(包括家庭與家族),是人們幸福生活所不能割裂的紐帶關係。正是這種情感,使得人們在日常生活的消費與購物方面,有著某種傾向性、趨向性與驅使性。比如買保險或旅遊,一個家庭或一個家族,大家都比較傾向購買同一家保險公司或旅遊公司的服務,即使另一家保險公司或旅遊公司的服務差不多,價格優勢也差不多。又比如同學聚會去餐館、或購買禮品,或者大家購房之後的裝修,自己很難選擇哪一家公司,但同學之間就會相互借鑒別人的經驗,往往會選擇同一家公司。這時候的廣告效應就很難起作用,情感價值就相當重要了。於是,就出現了分享經濟。

 

情感價值的存在,很多情況下是我們不知道的。而一旦情感價值被利益化了(不一定是商業化),就會出現利益分配問題(包括金錢、財產、商品等)。假如這種利益分配是平衡的,情感價值與個體利益的關係是和諧的;假如不平衡,情感價值與個體利益有了衝突,就好比本文開頭的例子,矛盾就會產生。

 

由此,我們可以歸納一些關於情感與利益關係的一般規律:

 

1, 情感價值是人性價值中最基本、最崇高的價值;

2, 情感價值的存在感,取決於當事人參與價值體現的程度;

3, 忽視情感價值的存在,是對人性價值的蔑視或無視;

4, 情感價值的利益化,是商品經濟轉化為分享經濟的分水嶺;

5, 情感價值不等於金錢或可見的財產,是特殊的個人利益體現;

6, 商品經濟中,廣告價值代替了情感價值,情感價值被廣告商剝削了;

7, 分享經濟中,情感價值直接體現出來了,當事人自己賺取了情感價值;

8, 認可了情感價值的利益化,實則是人性價值的體現或醒悟;

9, 拒絕了情感價值的利益化,則是對人性價值的忽視或不悟;

10, 將情感價值利益化無限擴大,破壞了利益平衡,人性就會受到威脅。

 

朋友,在商業社會,你是希望一直被商業剝削?還是希望體現自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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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6-8-25 09:53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話題,龍老師,我只是講出個人看法,不管與文章是否完全相同,只是出於探討,如果惹您生氣,我就退去。

信任和情感都可以存在,如果一定要加入利益在商業模式中就不同了,有一種是不與利益相關的傳統商業模式,而且是盡量分開;另一種是傳銷的拓展,即這種分享經濟模式。

後者可能能被部分人接受,因為有其弊端。

比如,我可以介紹分享給我的朋友某種商品,出自對我的信任人家可能有興趣,但如果我部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會帶來很多的問題。當然,朋友的定義本身很廣,中國人什麼人都可以稱為朋友,見過面,吃了一餐飯,一起想做件事,交換過名片,都可以稱為朋友,那就沒有什麼好定義朋友了,就是生意夥伴,或者說建立了相互信任的生意合作夥伴。如果是同學間,免不了利弊都有,有時是可怕的,千萬別瞎利用這種信任關係。弄得好,叫做有福同享,分享經濟,弄得不好一傳十十傳百,信譽都搞壞了。這些故事我聽過不少,實際上是老方式,我只是實話實說。
回復 kylelong 2016-8-25 11:11
十路: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話題,龍老師,我只是講出個人看法,不管與文章是否完全相同,只是出於探討,如果惹您生氣,我就退去。

信任和情感都可以存在,如果一定要加入
無論什麼樣的商業模式,都會有弊端和局限性。

無論什麼樣的朋友,也都會有信譽的好壞問題。

這兩個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而不是因為選擇了某一種商業模式或一類朋友,就可以避免的。
回復 十路 2016-8-25 21:52
kylelong: 無論什麼樣的商業模式,都會有弊端和局限性。

無論什麼樣的朋友,也都會有信譽的好壞問題。

這兩個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而不是因為選擇了某一種商業模式或一類
確實如此,有利有弊,可「利用「的朋友同學關係也很多。

「你到底能幹什麼?」 是這裡剛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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