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圖書館接到電話,趕緊跑出來。結果時間長了,打完一看,電腦連包沒了。 正在和圖書館員諮詢,有個中國小留過來,拿出一支幾分錢的筆,問是我的嗎?『是啊』。『嗷,我看到有人拿你包跑了!『。可惜了,特別是那個包。
原來筆是賊人匆忙下包里掉下來的,小留一看,撿起要交給此人,結果賊人跑的很快,一會不見了。
是怎麼樣的賊呢?20多歲白人,很高,衣服。。。。頭髮。。。
圖書館門口有錄像,但只有警方可查,而我必須報警。
只好去警察局,沒人,按門口電話打,嘻嘻詢問我的一切私密,卻不問案情,末了說會和我聯繫。
結果是一直沒有和我聯繫。 算了,小偷討厭,不及警察。再折騰,還是折騰自己,不如一開始就不找警察。 幾年前在雲南旅遊,相機忘在一個網吧,後來去找,管理員幫偶收著。
一直說白人膽大,再次領教了,原來不止於穿馬路。睡馬路,坐霸王車。因為這樣拿,是很冒了被當場逮住的風險的。溫哥華乘公車現在是刷卡,以前是買票,警察偶爾會查,結果偶看見抓住的,都是白人。而且。老外英語好,講幾句跑掉了,警察也不追。後來可能白吃白不幹了,很少查票。
據那小留說,他也在此圖書館丟過一次,上廁所,才2,3分鐘,包不見了。偶算麻痹,上廁所那麼多次,還沒那麼倒霉。但這次時間頗長,怪小偷不得。
小留說,是兩個白人女孩乾的,瞄準了,他一走,她們就動手了。
不過還好,女孩畢竟善良,有人把包和證件交警方了,小留說可能是兩個小賊良心發現了。
無論如何,這裡已經不像什麼世界最佳居住城市了。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