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人事不斷,有人指國內風氣太「戾氣」了。這肯定是,經濟壓力大,內心煩躁,對外就「戾氣」了。前兩天不是一個開車的因為前面車有意不讓他超,最後一怒之下撞了上去,同歸於盡。開車容易動氣也是真的,在美國也發生過老者前面慢慢開,後面人最後把他拖出來打。
但根本的還是文化修養問題,共產主義破產了,共產主義道德教育也完蛋了,傳統文化又被破壞的很徹底,加上煩躁,結果可知。
君子動口不動手。誰說的?肯定不是孔子。這話太白話了。但我覺得孔子根本不會說什麼打人的事,因為太低級了,不好意思教。當然不能打人,任何情況下,對任何人,不能打。更不能虐待人,比如俘虜。這些毛都有規定。當然美國人不管,伊拉克俘虜,虐!警察追上你,拖下來,打!結果洛杉磯暴動了。現在警察一頭把你按地上磕,牙齒掉掉三,五顆。這個我六年以前就有結論了:http://bbs.crea 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386601 。不過,為了證實我的看法,美國警察槍越開越凶。
還是回到打人上來。「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如果你去打美國警察,我可以考慮鼓掌,如果你去打女人,打小孩,呵呵!
當然我不是君子,打過人。仁兄文化應世能力極強,被打后,說「你打我了,我報警了,警車現在來了!嗚!嗚!嗚!」。我茫然無知。若干年才知道,在美國打人警察會抓的!如果當時知道這個,偶會被仁兄嚇壞的!無論如何,打人不對,雖未被抓,應該認錯。
在國外打人很危險。別說打,就是說話高聲一點,鄰居就認為是家暴,報警,你就慘了。而且,即便是你老婆打了你,警察來了,抓的還是你。我認識一個人,是老婆的奴隸,一不聽話,就喊警察,最後丫只能逃回國內。
還有就是有些女人,還喜歡被打,你去救她,她還不幹。估計是被打后,性虐待心理爆發,晚上魚水歡.你一救,男的晚上糵了。
無論如何,我以為,被打,是人生極大恥辱,絕對不能饒恕,如果偶有槍,當場給你一槍。動我一個小指頭就離婚,還魚水歡呢!
君子動口不動手,這個要求太低了。動手了,不但非君子,是比垃圾都不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