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聲色犬馬,酒池肉林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灰色文化。 說是灰色,因其離文明社會太遠,說是文化是源於它的歷史和不可或缺的特徵,和其滲透到商業活動中各個層面的屬性。
由於家教頗嚴,我從孩提時就刻意疏遠煙酒(在那個年代,有太多的小學生已經開始抽煙了),直到今日在我的生活里也沒有它們的位置。也許你說這是個好習慣啊,的確,對一個家居的男人也許是不錯,但在如火如荼的商場中,這種所謂好習慣卻讓我時常處於尷尬的境地,這好像少了道具的舞台難搭,清唱的歌不磁。
李小姐在秘書任內,幫我檔了多少酒,吐了多少次,我已經記不清了。但凡我每每回首往事,想著一個女人對我的好,還會在心裡感動,在思念中流淚。
記得有一次,請中行的行長吃飯,我讓李小姐陪行,桌上少不了杯來杯往,我不想因我的乖僻而丟單,只好霸王硬上弓,強飲了幾杯,不曾想頭重腳輕,幾有失態。這時李小姐不動聲色的把遞到我面前的杯子,都拿在了她的手裡,把毒藥樣的液體不問緣由的都到進她的胃裡。起初,我想她是善飲,並不以為意。當我為方便在走廊的過道里偶遇她時,正趕上她依牆斜立,以指抵喉,引倒已深入胃腹的酒水倒流出口。 看著一個柔弱仟細的女子赤染露膚,痛苦難過的樣子,讓我痛如割腕,憐由心生? 她憑什麼對我這麼好?
她見我過來,馬上直起身子,彷彿什麼也沒發生似的,但眼中沒來的及拭去的晶瑩又怎麼能掩飾她的苦楚呢? 我不想辜負了她的良苦用心(她是不想我會為此感到過意不去),只是在經過她身旁時,輕描談寫的說了聲,不能喝,就少喝點嘛。 我在心裡罵自己混蛋的同時,臉上還是一付虛偽的自大。
我送她回公司時,沒有像往常一樣,把她放在大門口就走,而是攙扶著幾乎癱軟成泥的她,一起走進她的'家",我沒有開燈,我不忍心驚醒在夢裡的佳人,把她輕放在單人床上,幫她退去靴子,拿過一旁的被子給她蓋好,又拉過一邊的凳子把沏好的茶水放在上面,臨行時,我借著月光看了一眼那張被酒精染遍桃紅的臉,不禁有些心猿意馬。。。。。。
"別走,能陪陪我嗎? 就一會兒,五分鐘也行", 一直閉著眼的她突然開口了。
"你沒睡著啊? 喝杯茶水解解酒吧,以後不能喝就少喝點",
我本想說些知冷知熱的體己話,但臨出口時又變了調,始終還是放不下端久了的主人架子(多虛偽,她是為我而傷了自己,說這話時,我都討厭我自己)。
"我得走了,車在外面還打著火呢",我像做了賊似的,頭也沒回地快步走了出去。
我很想留下來陪陪她,她是為我才弄成這個樣子的,與情與理我都應該留下來照顧她,但我不想和她之間有故事發生,起碼現在不想,就找個託詞借故離開了。如果我不走,我不知道我能否管住自己,如果她想。。。。。。
我上車后,並沒有馬上啟動車子,而是讓自己騷動的心先安靜下來。想想最近耳聞的一些關於王幹事的事,我真有些可憐他,儘管我從心裡討厭他的所作所為。聽說至從李小姐搬到公司來住以後,王的那輛軍車就天天停在公司附近的街道旁,朋友也曾告訴過我,王多次喝醉酒,躺在地上耍酒風,當時還穿著一身軍裝。而且還有兩次試圖服毒自殺,害得他那個在通信營當教導員的妻子,常常半夜三更到處找不到他,整日里為他的事提心弔膽。
撇去他那些認人看不起的行為不論,他也算是一個性情中人了。我不能再在他已經是傷痕纍纍的心口上,撒鹽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