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關於西藏宗教政策,說說我的感受

作者:諧和。  於 2008-3-21 21: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聞時事|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關於西藏宗教政策,說說我的感受
諧和

應當說,中央政府歷來對西藏僧侶喇嘛採取過分寬容和懷柔政策,造成達賴的反華
分裂集團有了可乘之機。

我曾經在西藏拉薩三大寺廟參觀過。那裡面香火旺盛,如果只是作宗教用途,無可
厚非。據說拉薩的「職業」僧侶和尚多達4萬,全部靠中央政府發津貼養著,每年還
撥款上千萬修繕寺廟,改善生活。這是一個龐大的靠國家福利金養活的人群。尤其
是,這些人基本上是13歲到60歲左右的青年,中年男子。壯勞動力,卻不從事勞動,
靠政府的福利金生活,這個作法,在世界上都是罕見的。

西方基督教會,除了教堂不交納地皮稅和所得稅,神職人員的生活基本靠信眾捐款,
政府不發薪水,所以搞到最近加拿大一間基督教堂經營不下去要關門並出售教堂物
業的事情。再看東南亞的佛教寺廟,僧人和尚基本上是靠信眾捐款(當然,不排除有
國王公主富商這樣的巨富捐巨款),所以才有泰國緬甸的和尚每天赤腳上街化緣討錢
的景像。

我在西藏時,就沒見到過上街化緣討錢的和尚僧人,國家養著他們,讓他們安心在
寺廟裡打座,學習,辯論,生活。

在拉薩的色拉寺和蜇蚌寺參觀時,看到過成百上千的寺廟僧人。那時正值午餐時間,
呼啦啦一大群穿僧袍的青壯年男子,拿著碗去食堂打飯,一些十幾歲的男孩嘻嘻哈
哈打鬧著,又跑又笑,臉蛋紅紅,營養良好,十分快樂,情形就象在大學和中學里
下課的時間。僧人們的生活來源,部份來自信眾捐款,但是,私下裡他們承認,信
眾的錢根本養不活寺廟,主要的錢來自中央政府的撥款。

其實,不但是寺廟,在西藏,普通老百姓享受的待遇也比漢人好。當國內大部份漢
人,尤其是農民沒有公費醫療保障時,西藏實行的是「全民公費醫療」,普通藏民
牧民看病住院吃藥手術,費用都是全免的。我曾經參加援藏醫療隊在拉薩人民醫院
工作,給藏民看病,一次遇到一個從藏區到拉薩朝佛的藏族牧民,因胃潰瘍大出血,
急需輸血,連輸血的費用也是醫院幫他付了。出院后,他把藏在枕頭下的幾千元拿
去捐給了大昭寺,院方也是抱著寬容的態度,讓他去了。

寺廟裡的僧人和尚生了病,到醫院看病吃藥的費用也是全免的。世界上有哪個國家
對待少數民族和僧人是這樣優待的?美國的印第安人有這待遇嗎?

如果,西藏的僧人只是關注怎樣進行宗教活動,那和其它的宗教沒什麼兩樣。可是,
因為西藏曆來政教合一的特殊性,僧人其實是積极參与政治活動的。達賴叛國集團
就是一個例子。達賴在1959年跑到國外去以後,打著藏傳佛教的幌子,長期搞分裂
祖國的政治活動,會見勾結西方國家的反華分子和政要,穿的是僧袍,吃的是西餐,
早就墮落成西方反華的傀儡和小丑。他還不斷暗中地指示著西藏寺廟僧侶們的政治
活動,這次拉薩暴亂,就是這種長期政治活動的結果。

尤其是近幾十年,中央政府一直對西藏僧侶和信眾對達賴的崇拜採取不聞不問的態
度,增加了事情的複雜性。

寺廟裡聚集成百上千的青壯年,不事經濟活動,不搞體力勞動,關在寺廟裡,整天
念經,對著達賴的像片,產生著空前的崇拜。在這種奇怪的氣氛下,加上青壯年男
性荷爾蒙的發酵和涌動,我在參觀寺廟時就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這哪裡是在念經,
分明是在練兵嘛!

是中央政府檢討對西藏的宗教活動政策的時候了,不能再讓達賴集團繼續利用宗教
活動在那裡分裂祖國,混水摸魚。

西藏人益西彭措的建議很好,宗教界應當規範,守法。象包袱網友昨天說的:一定
要政教分離,寺廟裡除了磕頭念經,不允許搞政治,尤其是搞分裂祖國的反動政治。


附:
==================================

益西彭措:應設立規範宗教活動的「宗教非暴力法案」


值當兩會隆重舉行之際,拉薩於3月14日發生了局部規模的宗教暴亂行為,主要涉暴
者是來自三大寺的不法僧侶和迷眾,這是是非令人痛心的暴亂事件,是世界佛教史
上的恥辱。對佛教和兩會都有值得深思和警醒的地方:

一、兩會匱乏應急議政、立法機制

暴亂僧侶選擇兩會這樣一個時間點發難無非是在國際社會給中國一個難堪,而兩會
對此卻無任何議政、法律上的舉措,說明我們的參政、立法系統嚴重匱乏應急機制。


鑒於這次教訓,政協參政會、人大立法會應全面建立應急機制,立即給政府以特別
授權和建立特別立法,為政府應急措施提供法律和協商保障。

二、應立法規範國內一切宗教

該法律暫定名「宗教非暴力法」。對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宗教團體生效。主要綱
目有:

1、任何宗教組織、團體、負責人、信徒不得從事任何涉及暴力、傷害、毀壞公私財
產和自他生命的行為。

由某寺廟、教堂發起實施的上述行為,寺廟、教堂予以取締,不得重新構建。

由某上師、牧首、教長發起實施的上述行為,取消上師、牧首、教長的資格身份,
開除教籍,終身不得從事傳教等宗教事物,不得參與任何政治團體。

由上師、牧首、教長弟子發起實施的上述行為,開除弟子的教籍,終身不得從事傳
教等宗教事物,不得參與任何政治團體。上師、牧首、教長必須公開懺悔、降級。


2、全面規範各宗教組織和團體。

清理歷代稱號、名號、教職。先代稱號一律廢置。對教團、宗教事物確有貢獻的,
由國家級專門組織推薦,由國家主席頒予相應封號。任何一個教派的國家級封號獲
得者原則上不超過三個。

除國家級封號外,其他政府組織無封號授予權。宗教團體內部不得私設封號。

領有國家封號的僧侶無授予其他人封號的權利。封號權僅僅限於規定的國家組織。


封號不得世襲,不得轉世世襲。

凡非國家派遣,私自離開國土和教區五年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封號。國家予以公
布警示,另行封授。

3、各宗教團體,教派必須明確修訂頒布僧團戒律,並上送司法機關備案。有觸犯者,
移交司法機關公開審理,定罪。觸犯刑律的罪加一等,從重處罰。

三、對西藏宗教事物的感言

西藏歷史上松贊干布歸心佛法以後,以律治藏,據說拉薩出現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勝景。

宗大師崛起於中國明代,嚴飭戒律才使黃教蔚然而起,越紅、白、花教而獨盛,贏
得明清兩代的襄贊。

蓋鴉片戰爭以來,東土傷於日倭,西土傷於英夷。華夏政權人民幾無尊嚴可言,遂
使宵小夜郎於內。以為有機可乘,以為有利可圖。

亂國重典,不易之轍。為安內故,為攘外故,為和平崛起故,必須嚴飭重刑。雖一
時必痛,萬世之基必奠!

總理引王安石語云「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敢為不敢為?翹首待
焉!
--------------
順致:

中國政府在官方發言中常稱「達賴喇嘛」,這很不合適。以後發言,應直呼其俗名「拉
木登珠,其法名單增嘉措、封號達賴、上師喇嘛等稱呼皆應取消,以示中國官方不
承認其封號資格、上師資格、僧人資格之義。孔子云「必其正名也乎」。我們應該給
他的行為正名。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08:0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