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家裡借了很多錢, 在紐約上州買了一座building, 一樓做餐館, 二樓家裡人 和餐館里的工人一起住。 去年有建築商有意思收購這附近的幾個房子用來開發大型旅館, 想買我們的房子, 出價是政府每年算地稅的那個價錢。 我家一口回絕了, 除了價錢太低根本不夠抵我們當初買房子和裝修的費用之外, 我們也不想搬。 搬走了, 就沒有其他收入也很難再有幾年前的激情去再做一間餐館。 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建築商也沒有說什麼。
誰知道上個星期, 建築商又打過來問我們賣不賣。 我們的回答還是一樣: 沒有興趣。 他們要我們給個價錢, 我們就說了個3倍的價錢, 根本沒有興趣賣。 沒想到過了兩天, 就收到市政府電話通知。 那家建築商像政府申請徵用我們的的地用來起一個會給這個地區很大利益的hotel, 美其名曰community hotel。 他們申請用一條叫做Eminent Domain的法律要政府配合強行用市價收購我們的房子。 除了兩名city council表態說不支持, 其他有決定權的六個人都是站在發展商那邊。 3月29日會有個public hearing, 之後就會投票用不用Eminent Domain這條法律強制收購我們和另外兩個鄰居的店鋪。
和鄰居商量請個律師, 他們說這附近的律師都是和政府一夥的, 不可能真心幫我們。 之後有諮詢大城市Syracuse那邊的律師, 因為解釋不清楚, 那個律師說自己會聯繫那個支持我們的city council, 結果就沒有回話給我們了。 雖然有市民來我們店裡說支持我們, 還有報紙上也提出不應該這樣為了大公司就踢走小家庭的business, 但是我們感覺那個public hearing雖然是給市民提意見幫助city做決定, 其實根本只是做做樣子。 我們也根本不想妨礙這個城市的發展, 就算沒有被通過, 以後多少都會有人覺得是我們這家子妨礙他們發達了。 畢竟一個大hotel 還是Hilton家的,帶來的經濟效益不是我們小小一家中國餐館可以比較的。
無論如何肯定不會就這樣認輸。 public hearing時我會代表家裡去講話,希望還有一線生機讓市政府不要同意幫助那個建築商。 問題就是如果失敗了, 根據我找到的法律是說我們必須賣房子給政府, 沒有選擇。 之後政府再以一樣的價錢賣給發展商。 暫時都還在尋找律師, 因為實際上市政府還沒有做最後決定前, 沒有什麼可以上訴, 也沒有什麼價錢要商量的, 所以還是不知道是現在要請律師去那個hearing, 還是等通過了再上訴。一家大小辛苦幾年去年才還清房子貸款和裝修費用, 有點積蓄只是想以後可以這樣安穩的過下去了而已。 真是不可思議原來美國的建築商可以這樣做生意的。 說服不了我們賣, 就叫政府幫忙。 現在氣的不只是自己努力的一切都可能沒有了, 更加氣的是原來官商勾結不是個傳說中才會發生的事。
希望大家有過這樣經驗或則聽說過這樣的事的, 幫忙提個意見。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