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共和黨總統參選人長羅姆尼,終於公布了他2010年和2011年的稅收情況。羅姆尼兩年共賺了4200萬美元,幾乎所有的收入都來自投資利潤,股票股利和利息的資本收益。羅姆尼支付國稅局的有效稅率,2010年為13.9%,2011年為15.4%,這個稅率低於許多美國納稅人。這兩年羅姆尼向國家交稅 620萬美元,捐贈了700萬美元給慈善機構,其中包括410萬美元捐給了摩門教教會。實際計算一下,羅姆尼這兩年收入的16%捐給了慈善機構,他捐給慈善機構的錢多於他向國家交的稅。
現在讓我們看看民主黨總統奧巴馬和副總統拜登在2008年競選前慈善捐款的情況:據美國著名的,全國性報紙《USA Today》報導, 2007年,奧巴馬捐了大約24萬給慈善機構,約佔其收入的5.7%。副總統拜登在就任副總統之前的10年裡,平均每年慈善捐款是$369美元,只佔其收入的0.3%!
有很多人認為,美國的共和黨是富人的黨,而民主黨才多關心窮人。這個看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如果簡單的貧富就可以區分兩黨的話,美國應該永遠是民主黨執政,因為在任何一個社會裡,窮人總是佔大多數的。
我認為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最大的區別是在對每個人的信任上。共和黨提倡小政府,當地的事務由當地解決,鼓勵自己對自己負責,通過自己的努力發家致富,自己有權支配自己辛苦掙來的血汗錢。民主黨喜歡大政府、精英政治,不相信人們之間可以互相幫助,也不相信窮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所以政府應當把一部分的財富通過公權力強行的轉給另一部分人。
從上面這個例子可以清楚的看出美國兩黨的區別:共和黨人希望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如果願意,可以把自己的錢捐給慈善機構;而民主黨人更喜歡權力,用政府的名義,拿別人的財富做善事,而他們自己卻可以「一毛不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