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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因飢餓偷外賣被刑拘是整個社會的恥辱

作者:8288  於 2020-7-20 02: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8評論

南京一名牌大學本科生因偷了十幾次外賣吃,被警方刑事拘留。新聞只強調這個大學生多次偷外賣,但並沒有說明他為什麼偷外賣,要知道一份外賣也就十幾二十來塊,若非必須根本就沒有必要。不過,新聞卻從側面說了一個事實:這個大學生家裡還有三兄妹,全部輟學只供他一個人讀大學。




顯然,這是一個貧窮的家庭,他偷外賣的原因也只有一個可能:貧窮和飢餓。


是的,誠如警方所言,雖然每份外賣的價值不大,但畢竟多次偷外賣,已經構成了盜竊罪,被刑事拘留面臨坐牢也是依法有據,這沒什麼毛病。但是,這個似乎有點冷漠,缺乏了必要的溫度。要知道,這個大學生雖然罪有應得,但並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人,而他也是他那個貧窮的家庭的驕傲和全部希望,如果僅僅因為貧窮和飢餓去偷幾份外賣吃就毀掉整個家庭的前途的話,這可能於法有據,但於情絕不能容……


因此,我希望外賣平台、警方、大學,能給這個大學生一個機會,不要因此就去毀掉一個學生,毀掉一個貧窮的家庭。畢竟,天理、國法、人情。畢竟,為了貧窮和飢餓去犯罪,也不是他一個人的罪,而是整個社會的罪。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80多年前的美國也曾發生過……


1935年,紐約貧民區的一個法庭在庭審過一樁麵包偷竊案。


偷麵包的是一位老太太。法官問老太太是否認罪?老太太說:我需要麵包來餵養我的孫子,他已經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我不能看著他餓死。


法官說:很抱歉,但我必須秉公執法。依據法律,你將面臨著 10 美元的罰款,或是 10 天的拘役。老太太哪裡有錢繳納罰款,否則,也不會被迫去偷幾美分的麵包了。無奈之中,只能選擇拘役。


沒錯,老太太受到拘役的處罰是罪有應得,不過,當時的紐約市長拉古迪亞也參與了這次旁聽,事情發生了本質變化……


宣判結束后,拉古迪亞從旁聽席上站起身,拿出 10 美元,向法官和旁聽席上的所有人說:現在,請每個人另交50美分的罰金,捐給這位老太太。我們必須要為我們的冷漠付出低價,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老太太需要去偷麵包才能餵養孫子的城市與社區。




法庭一片肅靜,沉默片刻后,所有人都默不作聲地捐出了 50 美分。


這樣的結局或許令每個人滿意,但事情並沒有結束。拉古迪亞認為,老太太偷麵包並不是個案問題,必須要從制度上入手,以保障社會最底層的基本生存權。於是,他致信了總統羅斯福……


拉古迪亞在信中這樣「拷問」羅斯福:為解決孫子的飢餓,老太太偷麵包是種被迫無奈之舉。難道說,你身為總統,就沒有半點責任嗎?這說明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等問題上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地方。


羅斯福在信中說:每個人都應當有免於飢餓的權利。若還有一個人處於飢餓狀態,政府就應該馬上對他提供救助。若有一個人處於飢餓狀態而得不到救助,社會就有共同責任。拉古迪亞市長,請代我向老太太轉告,說一聲對不起!讓老太太受委屈了。也代我向老太太保證,今後,社會上再也不會出現『老太太偷麵包』的現象。


也正常因為如此,半年後,美國政府相應推出一系列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慈善救助體系。「老太太偷麵包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羅斯福也成為了美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開啟福利事業的總統。


網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人為了錢犯罪,那麼這個人有罪。但是,如果一個人為了飢餓犯罪,那麼整個社會都有罪


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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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他不是非洲來華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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