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錢太多了就不是錢

作者:8288  於 2012-7-18 02: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關鍵詞:, , 年收入

這個世界上沒有多少人能夠達到「錢太多了」的地步。絕大多數人都時刻覺得錢不夠用,因此,說這個話題好像有點多餘。但是,相對來看,很多人一年的收入都在5萬、10萬以下,而少部分人年收入超過百萬,有些人的財產過億,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為百萬級別以上的富翁(就像有些人很在乎博客點擊數進入百萬俱樂部),因此,說說這個關於「很多錢」的話題,好像還有點必要。
    錢這個東西自產生后,就漸漸淡化了創造財富、交換財富的本質,似乎變成這個世界上一種自然存在的東西。如何獲得金錢,漸漸成為一場商業規則下的遊戲,甚至成為突破各種規則和限制的冒險活動。好像這個世界上真的就存在著很多錢,等著你用各種手段把它變成自己的東西。所以,我首先要強調的是,錢只是物質財富的一個交換憑證,要想有錢最基本的要求是,你必須有創造財富的手段,其次是有公平交換財富的能力。在現代社會中,除了農民以外,絕大多數人都脫離了直接創造財富的生活方式,一般都生活在交換財富的遊戲中。這種交換的起點是個人的能力,這個問題我們先不多說。
    不管是創造還是交換,人們擁有金錢的狀況大致有三種,第一,只能得到很少的錢,這個錢就是他的生命,就是他吃飯穿衣的基本保證;第二,能夠獲得較多的錢,那麼錢就成為他的享受,成為他獲得教育、醫療等高檔次生活質量的保障,還可以成為他滿足各種慾望的手段;第三,他能獲得很多很多錢,這些錢已經超出了他滿足個人慾望的水平,那麼,這些巨額的金錢到底意味著什麼?雖然我們很難給錢多錢少劃一個界限,但是,上面所說到的前兩種情況,毫無疑問都表示,錢是屬於個人的,是為個人服務的,是為滿足個人慾望的。那麼,第三種狀況呢?比方說像比爾-蓋茨那樣成為世界首富,錢到底意味著什麼?
    對於每一個人來說,一分錢可能都不算錢,但是,對於全中國13億人來說,如果每人都給你一分錢,加起來的這筆錢就不能簡簡單單地認為只是一筆錢。別人為什麼要給你這一分錢呢?一般有兩種情況會出現這個結果:第一,你有一個每個人都需要的東西,別人願意用一分錢來交換;第二,你有權力,命令每一個人都必須交給你一分錢。不管是哪種情況,你從每個人那裡都獲得一分錢的結果,標誌著你的行為已經影響到每一個人。這個例子有點極端,強調每個人都給你一分錢,其實,很多很多的錢,本質上就意味著你對很多人產生了影響力,錢越多,對別人影響力越大,影響範圍也越廣,甚至可以大到成為一種權力。因此,我認為,擁有超過個人需求的金錢就等於你擁有了掌握他人命運的權力。
    如果一個社會有太多的人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巨額金錢,他們必然就會用不正當手段來使用金錢的權力,其結果就會成為各種不良社會現象的源頭,這個社會就會令人厭惡。但這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即使是通過正當手段獲得巨額的金錢,如何使用這些巨額金錢也不僅僅是個人的事情。
    一個人合法地獲得巨額金錢,不能僅僅看作是社會對他個人能力的回報,還應該看成是,這個人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社會的信任,社會才會把很多等同於權力的金錢交到他的手中,由他來行使部分社會權力。如果這個掌握了巨額金錢的人辜負了社會的信任,濫用自己掌握的金錢權力,他就會成為社會不齒的對象。比方說,一個人擁有很多很多金錢之後,只會用來滿足自己不斷擴大的私人慾望,最終他會坐吃山空,這個結果就等於他將社會的信任完全變成個人的享受,社會最終不得不剝奪曾經給與他的權力。如果他還要用金錢的權力來危害、欺騙社會,或者奴役、傷害群眾,那更不會有好下場。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如果這種現象只是個別的,社會還能有糾正的能力,如果這個現象成為普遍現象,恐怕社會連糾錯的機會都不會再有了。
    在商品經濟社會中,掌握巨額金錢的500強,100強們,之所以要受到社會的監督,正是因為他們某種程度上是在用金錢行使著大量社會權力,一旦他們濫用金錢權力,就會造成社會的災難。這個道理在國有大企業上可能體現得更加充分,但是,對於私營企業來說,只要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本質上也是完全一樣的。錢不多,那是個人權力;錢很多,那就是社會權力。房地產商人如果明白這一點,可能就會少受一點群眾的抱怨。
    按照這種對於巨額金錢的理解,我們再來看看比爾-蓋茨、巴菲特等人大筆捐款的實質。蓋茨等人的大筆捐款有人簡單理解為西方社會有慈善捐款的傳統,其實,不完全是這麼回事。如果蓋茨不捐款,大量的金錢就要通過繳稅的方式交給政府。如果這個政府使用金錢的方式是令人放心的,交給政府來行使權力也未嘗不可,何必還要自己花費很多精力。但是,近幾年來,美國政府在使用金錢方面,越來越出格,僅伊拉克戰爭,花費的金錢就超過5000億美元。因此,蓋茨等人的捐款行為,一個深層的含義是,他們通過現有的法律,將本來應該交給政府的權力,繼續留在自己手中。
    蓋茨和巴菲特用巨額捐款組成了基金會,基金會的權力還是掌握在他們自己手中,只不過這些捐出來的錢已經屬於社會,不能再用在他們自己身上。其實,他們自己也用不了那麼多錢。眼看一個令人不放心的政府在亂花錢,還不如按照自己的道德判斷,決定這些原本屬於社會的錢,最終應該如何歸還社會。某種程度上說,蓋茨、巴菲特等人更加懂得巨額金錢的實質意義。當然,要實現他們的這個舉動,還需要相關的法律以及個人的道德。
    所以,一旦一個人擁有的金錢超過了個人和家庭的正常需要,這些金錢就該理解為社會存放在他手中的權力。一旦他辜負社會的信任,失去面對社會的信用,濫用這種金錢的權力,肯定要被社會「剝奪」(不要誤解這個詞)這種金錢的權力。如果此人只為自己驕奢淫逸而揮霍無度,卻沒有遭到社會的拋棄,那隻能說明這個社會存在嚴重的問題。換一個角度看,一個人擁有了巨額金錢之後,也只有把社會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才有可能擁有更多的錢。希望現在的和未來的巨富們能夠看到這篇文章

作者: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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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雲間鶴 2012-7-18 02:19
劉仰是八兄么還是八兄的弟弟九兄?
回復 8288 2012-7-18 02:34
雲間鶴: 劉仰是八兄么還是八兄的弟弟九兄?
劉仰,字仰之。1985年上海交通大學畢業,1987年中國首批文理雙科雙學位畢業。1991年到北京工作。曾經從事出版行業,現從事電視媒體行業,並涉及文化評論、影評, 是中國內地著名的文化評論人。
中文名:         劉仰
國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3年
職業:         學者 中國文化評論人、作家
畢業院校:         上海交通大學
代表作品:         《中國不高興》

http://baike.baidu.com/view/2326074.htm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7-18 04:57
美國人把錢捐出來可以一部份抵稅,中國人卻沒有同樣的好處。
回復 小皮狗 2012-8-14 05:30
   這是一篇很有獨特見解的文章,值得一讀。
回復 8288 2012-8-14 06:08
小皮狗:    這是一篇很有獨特見解的文章,值得一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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